珠崖郡

西漢置。  

 

西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仆等率師平定南越之亂。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在海南島設定珠崖郡、儋耳郡。實現了漢代中央直接對海南的統治和治理。珠崖郡治所在瞫都縣(今海南瓊山龍鎮)。珠崖郡屬交趾剌史部。管轄瞫都、珠崖(治今海口市)、苟中(治今澄邁縣內)、紫貝(治今文昌市)、臨振(治今三亞市)、玳瑁(治今海口市)、山南(治今陵水黎族自治縣內)等縣。此後,由於駐守海南島的官吏貪污受賄,搜求珍寶,民不堪役,引起反抗鬥爭連年不斷,因而導致封建王朝在瓊的設治時置時廢。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春罷珠崖郡,設定朱盧縣,隸屬交州合浦郡。

三國吳置  

 

三國時期,吳赤烏年間(238~251)在雷州半島設立珠崖郡(治今廣東徐聞),領徐聞、朱盧、珠官3縣,屬高州管轄,對海南島實行“遙領”。晉武帝太康元年(280),省珠崖郡,併入合浦郡。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復立珠崖郡,治徐聞,不久又廢。以珠官、朱盧屬越州。

隋置 

 

大業三年丁卯(607)改崖州為珠崖郡。治義倫縣。珠崖郡領義倫(治今海南儋州市西北)、感恩(治今東方市南)、顏盧(治今海口市東)、毗善(治今臨高縣)、吉安(治今東方市北)五縣。唐武德五年(622)為崖州。天寶元年(724)復珠崖郡。乾封元年又為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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