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郡

南海郡

南海郡是秦朝至唐朝的行政區劃名。秦前,肇慶屬百越地。秦始皇33年(公元前214年),秦平定百越,建南海郡、桂林郡及象郡。今肇慶部分地域屬桂林郡、南海郡。秦置四會縣,轄區包括現在的四會、廣寧、懷集等市縣的全部或部分,隸南海郡。南海郡轄境是東南瀕南海,西到今廣西賀州,北連南嶺,包括今粵東、粵北、粵中和粵西的一部分,轄番禺、龍川、博羅、四會4個縣(據《漢書》記載),郡治番禺。南海郡領南海縣、曲江縣、始興縣、翁源縣、增城縣、寶安縣、樂昌縣、四會縣、化蒙縣、清遠縣、含洭縣、政賓縣、懷集縣、新會縣、義寧縣共十五縣。

建置沿革

【秦至南朝時期】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後,“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領50萬秦軍攻打嶺南;公元前214年,秦軍基本上占領嶺南。隨即,秦始皇將所奪取的嶺南地區,設“桂林、象、南海”3個郡。南海郡轄境是東南瀕南海,西到今廣西賀州,北連南嶺,包括今粵東、粵北、粵中和粵西的一部分,轄番禺、龍川、博羅、四會4個縣(據《漢書》記載),郡治番禺。今廣東省的大部分地區屬南海郡。此外,湛江等地屬象郡,粵西有一部分屬桂林郡,粵北部分地區屬長沙郡。

《中國歷史地圖集》秦時期南海郡全圖《中國歷史地圖集》秦時期南海郡全圖

秦末,南海郡尉任囂病危,委任龍川縣令趙佗代職。任囂死後,趙佗即起兵隔絕五嶺通中原的道路。秦亡之際,趙佗武力攻並桂林、象郡,建立南越國,自稱“南越武王”。當時,廣東除今連州及樂昌北境屬長沙郡管轄外,都屬南越國地盤。趙佗及其後的南越國,都與漢朝一樣實行郡縣制。漢武帝平定南越後,漢朝將南越地劃分為南海、蒼梧、鬱林、和浦、交趾、九真、日南、儋耳、珠崖9個郡。為了便於監督各郡官吏,漢朝又設立13個常駐監察機構,稱為“十三部”,其中設在蒼梧郡廣信縣(今封開)的交趾部,專門負責糾核嶺南九郡。東漢末,交趾部改為交州,除監察權外,還擁有軍政大權,成為郡上一級政府,地方行政制度也就從郡縣二級變為州、郡、縣三級。今廣東省境包括交州轄下的整個南海郡(粵中、粵東),還包括蒼梧郡、和浦郡、荊州貴陽郡和揚州豫章郡的一部。其中南海郡較秦代增置3個縣:揭陽、中宿(今清遠)和增城。

隋開皇九年(589年)廢郡。十年(590年)以番禺縣地置南海縣(據清道光二十七年武英殿聚珍本《元和郡縣誌》),屬廣州總管府。南海縣政區建置自此始。其後,仁壽元年(601年),因避太子諱改廣州為番州。大業三年(607年)罷番州復置南海郡。

南海郡領南海縣、曲江縣、始興縣、翁源縣、增城縣、寶安縣、樂昌縣、四會縣、化蒙縣、清遠縣、含洭縣、政賓縣、懷集縣、新會縣、義寧縣共十五縣。

唐武德四年(621年)廢南海郡置廣州,天寶元年(742年)改廣州為南海郡,乾元元年(758年)復改南海郡為廣州,或州或郡。

晉代

西晉太康三年(公元282年)置9縣,四會縣隸南海郡;廣信、端溪、元溪、高要、新寧、臨允6縣隸蒼梧郡;謝沐、封陽隸臨賀郡;統屬廣州。

東晉永和七年(公元351年),置16縣,分隸4郡,統屬廣州。四會縣、懷化縣隸南海郡;廣信縣、高要縣隸蒼梧郡;元溪、端溪、封興、都城、晉化、龍鄉、夫阮7縣隸晉康郡;臨允、新興、南興、單牒、平興5縣隸新寧郡。

漢代

漢武帝於公元前111年平定了南越國後,把原趙佗割據地區劃分為九郡(後縮為七郡),廣州仍稱南海郡,歸屬交趾部後稱交州, 南海郡行政範圍縮小。交州治所在地曾移至廣西梧州,廣州城曾一度較前衰落。東漢末年,廣州屬於吳國,公元216年吳國交州刺史步騭把交州治從蒼梧遷回廣州,公元226年並將交州改為廣州,廣州之名由此開始。漢代廣州地區行政範圍面積約10.5萬平方公里

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平定南越國,把嶺南三郡析為九郡(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設交趾刺史部。南海郡治番禺縣,領番禺、中宿、博羅、龍川、四會、揭陽六縣。

西漢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改為交州,南海郡隸交州。

三國時期

吳建安十五年(210年)交州遷到南海郡番禺縣(今廣州市)。

孫吳黃武五年(公元226年),交州分為交、廣兩州,南海郡隸廣州,但不久就撤銷了廣州,永安七年(公元264年)又復置廣州。

晉時期

晉代 廣州仍稱南海郡,為州治所在

隋朝

隋開皇九年(公元589年),撤銷南海郡,置廣州總管府,仁壽元年(公元601年)改番州,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又改為南海郡。

廣州稱為廣州都督府,—是嶺南道的道治與都督府治所在地;廣州都督府行政界線南到寶安、中山,北至清遠, 西至四會;懷集,面積約4.2萬平方公里。

唐朝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廢南海郡,復置廣州。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廣州為南海郡。乾元元年(758)復郡為州,南海郡又改廣州。

唐代廣州稱為廣州都督府,—個是嶺南道的道治與都督府治所在地;廣州都督府行政界線南至寶安、中山,北至清遠, 西至四會;懷集,面積約4.2萬平方公里。917年,劉龑建立南漢國,定都興王府(廣州)。後梁貞明三年(917),清海、靖海兩軍節度使劉岩立國,國都廣州。國號初名大越,年號乾亨,次年改國號為漢,並在廣州地區設定鹹寧、常康二縣, 以模仿帝都長安,史稱南漢

宋朝

公元970年,宋平南漢後,廢興王府仍稱為廣州(以後一直沿用廣州名稱),廣州為廣南東路路治地(簡稱廣東。廣東省之稱自此開始)。廣州行政區域範圍面積約4.3萬平方公里。元、明、清各朝代,廣州先後稱廣州路(元代),廣州府(明、清時),均為省治地(元代廣東省稱廣東道, 明代稱廣東布政司,清稱廣東省)。行政區域範圍雖有變化,但不大,直到清代廣州府行政區域面積約3.1萬平方公里,大於現廣州地區一市六縣的行政區域。面積1.1萬平方公里的面積

朝 代 廣州地區名稱
前 漢 南海郡
晉 代 南海郡
隋 代 南海郡
唐 代 廣州都督府
宋 代 廣 州
元 代 廣州路
明 代 廣州府
清 代 廣州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