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關說柯建銘案爭議

王金平關說柯建銘案爭議

王金平關說柯建銘案爭議,於2013年9月於台灣爆發的政治事件。台灣法務部特別偵查組,以貪污罪嫌為由,監聽立法委員柯建銘與立法院長王金平之間的通話,認為法務部長曾勇夫與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關說。因此事未涉及刑責,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總統親自報告,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移送行政調查,並對外公布監聽報告。馬英九總統召開記者會,親自譴責立法院長王金平對檢察體系的司法關說。曾勇夫也在行政院長約談後,宣布辭職。 此事件在台灣引起多項爭議。民進黨批評此案如美國水門案。

基本信息

事件簡介

王金平關說柯建銘案爭議,於2013年9月於台灣爆發的政治事件。台灣法務部特別偵查組,以貪污罪嫌為由,監聽立法委員柯建銘與立法院長王金平之間的通話,認為法務部長曾勇夫與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關說。因此事未涉及刑責,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總統親自報告,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移送行政調查,並對外公布監聽報告。馬英九總統召開記者會,親自譴責立法院長王金平對檢察體系的司法關說。曾勇夫也在行政院長約談後,宣布辭職。

此事件在台灣引起多項爭議。民進黨批評此案如美國水門案。

事件經過

柯建銘涉嫌貪污罪遭監聽

2010年開始,特偵組懷疑柯建銘涉嫌賄賂法官,經台北地方法院核發許可,開始監聽。2013年9月5日,確認柯的帳戶金流與關說法官無關,停止監聽。

特偵組公布監聽內容

2013年,特偵組公布對王金平與柯建銘的電話監聽記錄,在對話中,王金平向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希望檢察官在柯建銘已獲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後,不要抗訴。特偵組以國會自治為由,只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說絕未接獲曾勇夫任何指示,並說王金平表示“一、二審檢察官常為抗訴而抗訴,有濫權之虞,檢察官不應為了卸責及道義而抗訴,要有道德及勇氣不抗訴”並提及立院同仁柯建銘的案子,“檢方要注意一下,勿為抗訴而抗訴。”陳守煌則要求林秀濤檢察官閱卷後依法處理,“該抗訴就抗訴,該不抗訴就不抗訴”。林秀濤亦批評特偵組曲解其證詞,她強調該案是因為沒有發現《刑事訴訟法》第377條“抗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的情事,才決定不抗訴。[1][2][3][4]陳守煌並痛批特偵組知法玩法,“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擅自公布通聯對話內容,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與其他機關(構)、團體或個人。”

9月8日,馬英九總統在副總統吳敦義及行政院長江宜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王金平。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則批馬英九逾越憲法職權直接參與個案、以特偵組非法監聽及報告且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公布的資料打擊鬥爭政敵。

法律爭議

特偵組法定權責

黃世銘強調,他是依台灣憲法24條規定,向總統報告,未涉及違法泄密,與葉盛茂不同。

事件評論

考試院長關中表示:“民代有他們的角色,我也做過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員的身分角色不太一樣,不能等量齊觀。”政府官員基本上依法行政、執法公正;民代基於人情事故、公交私誼,表達關心,不是什麼很特殊的事。民代是代表民意,反映意見是工作的一部分,關鍵在於政府首長可以很禮貌的說明問題、但可以不必接受。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說,台灣很多關說文化,但到底是“關說”、“拜託”或“懇求”,可能因人而異。像他自己常常也會跟部長們懇求拜託“不要做這個事”、“不要做那個事情”,因為他是一介平民,所以就是懇求。但同樣一件事情,院長做起來就變成關說。施明德表示,檢察官們常自以為是上帝、正義的天使,但檢察官常常一再抗訴,輸了還要再抗訴。檢察官抗訴有錢拿,被抗訴者可是被折磨得不得了。他表示這件事情不是那么單獨,馬總統是否有要求檢察官自我反省?有沒有把整個事情思考清楚?否則以後檢察官又這么濫權起訴、抗訴,要怎么辦?

政治影響

因王金平是由中國國民黨所推薦的不分區立法委員,一旦被黨紀處分開除黨籍,將失去立法委員資格,並連帶失去立法院長之資格。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