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之強

文化部將修訂網咖管理條例
2004年09月01日09:26:19杭州網

記者獲悉,頒布近兩年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即將有所修改,可望於近期出台的新規定被認為將稍微為國區域網路吧“鬆綁”。

2002年11月15日,

國務院頒布《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禁止未成年人上網,規定網咖在每天零時至8時停止營業,禁止學校周圍200米半徑內開設網咖,並對
網咖的安全措施,違反相關規定應受的處罰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該條例的頒布被視為國區域網路吧行業進入“冰凍期”的象徵。雖然條例起到了整肅上網環境、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作用,但也有人認為,條例過嚴,導致網咖行業發展緩慢。

據知情人士介紹,近期文化部已經開始就修改該條例徵求各界意見,行業協會、國內各大連鎖網咖、在京部分知名網咖業主近期已經得到通知到部會談。參與討論的某網咖業主告訴記者,討論氣氛相當寬鬆。據透露,目前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以下幾處:1、如何切實保障網咖連鎖建設工作的進行;2、網咖營業時間是否可以突破“早8晚12的限制”;3、未成年人(18歲以下)限制能否放寬,比如放寬至16歲或有監護人陪同;4、行業協會的建立與作用。

訊息稱,文化部市場發展中心即將進行一次大規模的網咖產業調查,並籌建國區域網路吧產業的自律、自管聯盟,最終的修訂條例可望於近期頒布。


來源:千龍科技作者:編輯:賴正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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