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樹

王有樹,男,長樂縣人,出生於1785年,以進士出身,任主事簽分吏部驗封司,兼文選司。道光十七年升文選司郎中,補授四川夔州知府。

基本信息

簡介

王有樹(1785~1870年)字萬滋,號植庭,祖籍長樂縣,定居閩縣亭江象洋鄉(今福州郊區亭江鎮象洋村),清乾隆五十年(1786年)生。

生平

道光三年(1823年),王有樹以進士出身,任主事簽分吏部驗封司,兼文選司。道光十七年升文選司郎中,補授四川夔州知府。第二年因丁母憂回鄉。鹹豐三年(1853年),負責辦理福州團練。同治二年(1863年)又辦海口團練,前後奏加道員銜,賞戴花翎。同治五年,英國教士要買亭江閩安鎮登高寨的土地建屋。王有樹以其“地勢高巍,遙瞰海口,北岸炮台在其下,實占要害”,串連父老,協力反對,因此英人不能得手。同治七年又有兩個英國傳教士要強買閩江口川石島山地建設別墅。王有樹以為“川石島為閩江口咽喉之地,更不能授人以險”,便組織“嘉登(今琅岐鄉)、合北(今亭江、琯頭一帶)兩里紳耆,具呈請阻”。英人恨之入骨,率兵船,執武器,乘有樹不在家,脅迫王有樹的家裡人(王若侄)立約,保護川石島別墅,否則賠償1萬兩銀子。有樹回鄉後義憤填膺,立即組織團練,要赴川石島與英人理論。英人不敢貿然從事,通過通商局與有樹言和。又請福州知府嚴世銘出面與有樹談判。最後以“鄉人撤防,外國人亦將約字繳還”達成協定,於是“海濱一帶久無他族逼處者”。
同治九年(1870年)王有樹逝世,年8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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