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澳

王振澳

王振澳,中國足球運動員。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2017年6月20日,中國足協官方發布了《關於U19國家男子足球隊第三期集訓、比賽的通知》。北京萬達:鄭譽江、王振澳。

人物事件

2018年年5月,因“出資培養小球員赴西班牙培訓五年,球員職業化後擅自加盟國外俱樂部”,北京萬達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將18歲足球小將王振澳及其父訴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培訓費及違約金2002.7萬餘元。

2018年12月25日,朝陽法院網發了一條公告稱,因無法與王振澳及其父取得聯繫,法院已公告送達,並缺席審理此案。據悉,該案將於2019年1月17日再次開庭。

公告表示,2012年8月4日,萬達俱樂部聲稱與王振澳及其父簽訂了協定,約定派遣王振澳作為俱樂部註冊業餘球員,前往西班牙馬德里競技足球俱樂部接受足球培訓。該《培訓協定書》同時約定,王振澳年滿18歲成為職業球員時,其球員註冊所有權和處置權均歸萬達俱樂部所有,如需轉會須經俱樂部同意。

2017年6月,萬達俱樂部決定與王振澳簽訂職業契約,但多次聯繫王振澳父子回京簽約均未得到答覆。2017年9月中旬,俱樂部甚至與王振澳父子失去了聯繫。兩個月後,俱樂部收到了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發來的郵件。郵件稱王振澳將於2018年1月5日與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簽訂契約。

萬達足球俱樂部明確表示該行為系嚴重違約行為,未向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出具TPO。此後,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未予回復。2017年12月7日,萬達俱樂部向王振澳父子傳送了《律師函》,但均因被拒收而退回。2018年1月,在未取得萬達俱樂部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王振澳加盟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

因此,萬達俱樂部以教育培訓契約糾紛為由,將王振澳父子訴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俱樂部因履行協定而支出的所有費用3027432元,並索賠違約金1700萬元。朝陽法院受理該案後,始終未能直接與王振澳父子取得聯繫,為保證庭審程式的順利進行,依據萬達俱樂部申請,法院依法進行了公告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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