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朋思慕碑

王宗朋思慕碑,位於箕山鎮王榔頭莊村東十字路口。高350厘米,碑首、碑座、碑身兩側皆飾以浮雕花紋,碑身正面一行大字為:“皇清處士王先生諱宗朋字蘭居眾州縣思慕碑”。兩側有對聯,上聯是:“殺身成仁非志士孰能若是”;下聯是:“捨生取義大丈夫不過如斯”。橫批是:“流芳百世”。碑上款部位為碑文,下款部位為三州、五縣、四十二里名稱,無立碑者姓名。末行為:“宣統元年歲次已酉陽月上浣之吉”。

箕山鎮王榔頭莊村東十字路口,有一座大型石質碑樓,高350厘米,碑首、碑座、碑身兩側皆飾以浮雕花紋,碑身正面一行大字為:“皇清處士王先生諱宗朋字蘭居眾州縣思慕碑”。兩側有對聯,上聯是:“殺身成仁非志士孰能若是”;下聯是:“捨生取義大丈夫不過如斯”。橫批是:“流芳百世”。碑上款部位為碑文,下款部位為三州、五縣、四十二里名稱,無立碑者姓名。末行為:“宣統元年歲次已酉陽月上浣之吉”。
王宗朋(1849-1906)王榔頭莊人,一生務農,少習武術,秉性剛直,行俠好義,樂於扶困濟危,深受鄉親愛戴。先成立“紅沙會”,被推舉為會總。後又與鄆城、嘉祥等縣“長槍會”、“大刀會”聯合,成立了“督總會”,復被推為“督老總”。會員達四千餘眾。他因領導當地百姓反抗清政府橫徵暴斂,於清光緒32(1906)年被曹州知府王庚廷誘至鄄城北門外殺害。時年58歲。宣統元年(1909),王宗朋遇害三周年時,濮州、濟寧、嘉祥、壽張等州縣督總會員齊集王榔頭莊祭奠,立下了這棟石碑。為避免官府加害,撰文者,立碑者具都沒有留下姓名。1979年,該碑被確定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碑樓一側,有鄄城縣人民政府樹立的保護標誌。
附錄:王宗朋思慕碑碑文
嘗聞之《易》曰:“立人之道,曰仁和義。”存乎人者,孰無仁義之心哉!第當今之時,求其以仁存心,以義制事者,民鮮能久矣。不意濮州東鄙,適有蘭居王先生大人者,悲天命,憫人窮,興利除害,縱無博施濟眾之量,亦有立必俱立之欲。能進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而且見義必為,無所畏葸,盡心竭力,不避艱險。是故“生,亦我所欲,而所欲有甚於生者;死,亦我所惡,而所惡有甚於死者,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則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卓哉,先生,其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亦有仁義而已矣。人之雲亡,遐邇感泣,公議立石,以昭來許。事遂,囑予為文,予言不盡意,復作七律以贊之。詩曰:濮水鍾靈人傑盛,翹然特出王先生。懿行直並山河壽,亮節還爭日月明。室擬芝蘭傷絕跡,音如金玉嗟無聲。幸而閭里知公論,沒世不忘顯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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