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功偉

王功偉

王功偉,男,漢族,1956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高級工程師。金融街控股和金融街投資的創始人。任北京市西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 2019年1月訊息: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王功偉擔任北京奧運會火炬手 王功偉擔任北京奧運會火炬手

1984年至1992年,任北京市西城區政府計畫經濟委員會基建計畫科科長、計經委副主任;

1993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北京金融街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1999年4月後,任北京華融綜合投資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000年6月-2011年6月,任北京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1年7月起任金融街名譽董事長。

2009年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市西城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不駐會),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6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西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辭去西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2016年12月19日,西城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王功偉任北京市西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5年11月16日,根據上級通知,公司董事王功偉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2月25日,西城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王功偉辭去市十四屆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功偉的代表資格終止。

一審

2017年8月9日上午,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功偉,副董事長、總經理鞠瑾和該公司原工會主席趙偉在二中院受審。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王功偉、鞠瑾、趙偉於2008年至2011年間,利用擔任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低價購買下屬公司北京富景文化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房產各2套,所購房屋價格與市場價格差價分別為380 萬餘元、600萬餘元、240餘萬元。檢方還指控三人各受賄400萬元。

王功偉、鞠瑾、趙偉於2014年,利用擔任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黨委副 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將北京金城泰投資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權收益等非法據為己有,三人各實得50萬元。

王功偉、鞠瑾、趙偉分別於2016年3月29日、同年3月16日、同年3月29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查 獲歸案。部分贓款被扣押。

檢方認為,三被告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貪 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判決

2019年1月3日訊息: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功偉因低價購買下屬公司房產,構成貪污罪,王功偉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人物榮譽

1995年,獲北京市勞動模範;

2001年,獲首都精神文明建設獎;

2002年,獲北京市西城區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1995年、1997年、2003年--2006年,連續獲西城區優秀共產黨員;

2008年,擔任北京奧運會火炬手;

2009年,獲北京市西城區優秀黨務工作者。

系全國勞動模範,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西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不駐會),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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