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職業牧師]

牧師[職業牧師]

牧師,一種職業,是在一般基督新教的教會中專職負責帶領及照顧其他基督徒的人。聖經原文的用字是牧羊人之意。治療和支持是牧師的主要職責。牧師帶著對他們信念的忠誠,治療並保衛他的同伴們。天主教的男性聖職者稱為神父(神甫),基督教(新教)的男性聖職者稱為牧師,牧師(舊譯會長)是基督新教的聖品人,與天主教中神父的不同在於牧師可以結婚,女性亦可以成為牧師。在三級聖品制里,牧師上一級是主教,低一級是會吏。牧師也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名。《周禮》謂夏官司馬所屬有牧師,設下士四人及胥四人,徒四十人。掌牧馬之地,按季節燒除陳草,使馬匹交配,並將牧地分授給圉人(馬夫),禁止他人入內放牧。

基本信息

牧師種類

牧師牧師
神父有兩種:服務教區的和屬於修會的。
牧師(舊譯會長)是基督新教的聖品人,與天主教中神父的不同在於牧師可以結婚,女性亦可以成為牧師。在三級聖品制里,牧師上一級是主教,低一級是會吏。

神父和牧師

牧師牧師

神父和牧師的區別問題,屬於基督教(廣義)教制問題。漢語在翻譯源自西方的基督教時,由於傳教路線和派系問題,也由於我們中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和包羅寬厚的原因,將基督教的不同宗派區別翻譯。神父,為羅馬公教或天主教的司鐸的禮稱,神甫,是等譯東正教的司鐸,牧師就是改教開始的基督教新教的聖職。神父是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職位,千百年來只有男性才可擔當此職位,而且他們終身皆不可結婚,近年有天主教改革派人物曾倡導容許由女性擔任神父但被教會內的保守派拒絕。要注意的是修女不等同神父,亦不是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職位之一。

成為牧師

牧師牧師
首先,這個人必須是已經接受洗禮的基督教徒。在中國,通常需要年滿18歲。其次,這個人必須在教會堅持聚會一年,參加慕道班學習3個月,並通過談道。如果父母希望新生兒接受洗禮,牧師也可以為其施洗。

如果一位信徒受到上帝的呼召決定成為一名牧師,他就需要申請進入神學院進行神學的學習。高中畢業生可以申請省一級的神學院;高中生則可以直接進入金陵神學院就讀。除了這所國家一級的神學院,還有17所地方的神學院或是聖經學校。在申請神學院時,這個人需要獲得教會推薦和當地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許可。

在完成神學院學習,並完成在教會的實習後,通過教會的按立儀式和考試,這個人就可以成為一名牧師了。目前,中國基督教新教的教會神職人員包括牧師,長老,傳道人和神學家。

選舉和職務

牧師牧師
牧師牧師
我們現在當論到主所設立管理教會的教牧職。因為雖然只有主應該在教會中施行管理統治,超乎一切,而且只有他的話應該有施行這種管理統治之權,然而他既不是有形地住在我們中間,對我們親口宣布他的旨意,所以正如我們提過的,他是用人來供教牧的職分,作他的代表,而這並非是將他自己的職權和尊榮轉讓給他們,乃是借他們的口舌來作他的工,恰如一個技師用工具來作他的工一般。我已經提過幾點,在此須重述一下。誠然,這些工作他可以親自作,不必借重人或工具,甚或可以藉著天使來做;但他寧願用人來作,是有許多理由的。第一,他用這種作法,是表示他對我們的慈愛,因為他從人當中選擇一些人在世上充當他的大使,作他奧秘旨意的解釋者,甚至作他的代表。這樣,他屢稱我們為他的殿,並非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他甚至借用人的口來回答人,好像從他的聖所回答一般。第二,這是使我們謙卑最優美而有益的方法,因為這樣他叫我們習於服從他的話,雖然這話是由像我們自己一樣的人,有時甚至由低於我們的人傳揚的。倘若他自己從天上講說,就令他的聖諭立刻為人所聽從,敬重,接受,也並不足為奇。因為誰能不因主臨在的權能而生畏呢?誰見了主的無限尊嚴,而不立刻俯伏於地呢?誰見了主懾服人的光榮,而不驚惶呢?但是,當一個可輕視的凡人奉神的名來向我們宣講時,若我們樂意受教於他的僕人,即那不比我們自己優秀的教牧,這就最足以表示我們對神的虔誠和尊敬了。因此,他也將他屬天智慧的寶藏,放在脆弱的瓦器中(林後4:7),以便更證明我們是看重這智慧。此外,再沒有別的方法,比互相關連的團結,更能促進弟兄之誼,那就是一個人被立為牧師,教訓別人,而那些受吩咐作門徒的,都從這人的口中領受同一的道理。因為倘若每人都自以為足,不需別人幫助,那么人的本性是那么驕傲,每人不免要輕看別人,也被別人輕看。因此主為使他的教會團結起來,就運用一種他預知最能團結信徒的方法,就是將永生和救恩的道理託付給一些人,並借著他們傳給別人。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的時候,就想到了這一點,他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著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么?那下降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4:4-16)。

二、在這一段經文中保羅表明,神用以治理教會的牧職,乃是使信徒團結的主要維繫。他也指明,教會不能有完滿的安全,除非它用神為保守它所規定的方法來維持自己。他說:“基督遠升諸天之上,就是要充滿萬有”(弗4:10)。他的作法如下:他借著由他委派並領受幹才的教牧將他的恩賜給教會,他甚至藉著聖靈的權能在他們身上運行,表明他與它同在,使它不至徒然不結果子。聖徒就是這樣得以復興;基督的身體就是這樣得以建立;我們就是這樣在凡事上得以長進,連於元首基督,而且彼此聯合,我們眾人也就是這樣在基督里同歸於一,只要是先知的預言盛行在我們當中,只要是我們接納使徒,不輕看那交付我們的聖道。因此,凡要廢棄或貶抑這牧職和教政的人,就是企圖破壞教會組織甚或完全摧毀教會的。因為太陽的光熱,和飲食,固為屬世生命的營養和維持所必需,但還不如使徒和牧師的職務,為保存教會於世界所必需。

三、所以正如我曾提到,神對我們常用各種盛譽,來稱讚牧職的尊嚴,叫我們對它表示最高的尊重,過於萬事。當他吩咐先知呼叫說:“那報佳音,傳平安的,這人的腳蹤何等佳美”(賽52:7),當他稱使徒為“世上的光”,和“世上的鹽”(太5:13-14)時,他就清楚表明,他為世人興起師傅,是賜給他們一個特別的恩典。他說:“凡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路10:16),這就使牧職顯赫得無以復加了。但是最值得注意的,乃是保羅的哥林多後書中公然討論這題的一段經文。他說世上沒有什麼比教會中福音的宣揚,還要優美或光榮的,因為這是宣揚聖靈,公義,和永生(林後3:6以下)。這些經節和類似的經節,都是為要保存主所指派以資繼續管理教會的牧職,使它不至被人輕視,而終歸於廢棄。牧職何其重要,主不但用言語來宣布了,而且用例證來表明了。當他樂意用真理之光叫哥尼流更加明了,他就從天上派天使叫彼得到哥尼流那裡去。當他樂意叫保羅認識他,並且使他加入教會,他不用自己的聲音來對他講說,卻差他到一個人那裡去領受救恩的道理和使人成聖的洗禮。若那作神使者的天使,不自行宣布神的旨意,卻差一人去宣布,又若作信徒唯一師傅的基督,將那由他定意提到第三層天上,在那裡領受不可言喻的奇妙啟示的保羅,託付給一個人去教訓,那么,誰敢輕視牧職,以它為不重要呢?這牧職的重要和效用,神已樂意用這種例證來表明了。

四、那些由基督所設立來管理教會的人,照保羅所說,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傳福音的人”,第四是“牧師”,最後是“教師”(弗4:11)。在這些人中,只有最後的兩種人在教會中有經常的職務;其餘的人是主在他的國度開始的時候,或者在特別的時候,因著時代的需要,才興起來的。使徒職分的性質,可由主的一個命令表明出來:“你們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這是沒有規定什麼限制的,整個的世界都指定給他們,叫他們使全世界都聽從基督;叫他們到處傳播福音,好在萬民中建立他的國。因此,當保羅要證明他的使徒職分時,他宣稱他不僅為基督得了某一個城市,而是到處傳揚了福音,他也不是在別人的基礎上建立教會,而是將教會建立在未曾聽過主名的地方。因此,“使徒”乃是宣教士,他們要使世人從背逆神,變為順服神,並且要藉宣揚福音,普遍建立神的國。他們也可以稱為教會的第一批工程師,為主任命到普世去奠立教會的根基。保羅沒有把“先知”的稱呼,給一切講解神的旨意的人,而只給那些得著神的特別啟示的人。在今日先知或是沒有,或是不甚顯著。“傳福音的”照我所知,尊榮不及使徒,但職位居使徒之後,作同樣的事工。即如路加,提摩太,提多等人,就是這種人;基督所設立那次於使徒地位的七十個門徒,恐怕也是這種人(路10:1)。照著我所認為與使徒保羅的文字和意義完全相符的這種解釋來說,這三種職分並不是在教會中設立的經常職分,而只是為建立教會時期而設立的,或至少是從摩西至基督的時期而設立的。然而我不否認,即在那時期以後,神有時也興起了使徒或傳福音的,在我們現代也如此。因為我們現代需要這樣的人使教會從敵基督者的背逆恢復過來。然而,我卻要稱此為非常的職分,因為在經常的教會組織中,這職分不算在內。但是“牧師”和“教師”卻是教會不可或缺的。他們兩者中的分別,就我所知,乃是這樣:教師不負執行訓戒,施行聖禮,或發出規勸的職務,而只講解聖經,使信徒保持純正的道理;但是牧師的職分則包括這一切。

五、我們現在已確定了,什麼職分是委派為暫時管理教會的,什麼職分是為教會永久設立的。倘若我們將傳福音的看為和使徒同類,我們就有兩種彼此相符的職分。我們的牧師有如昔日的使徒,而我們的教師有如古代的先知。先知的職分因其所受特別啟示的恩賜,比教師的職分更為尊貴,但是教師的職分有同樣的性質,和同樣的目的。所以由主所選派,對當世首先傳揚福音的十二個人,在品級和尊貴上,都冠於其他的人。因為照著字義來說,一切教牧雖都可稱為使徒,因為他們都是主所差遣的,也是他的使者,然而為著叫世人確知那些宣傳前所未聞嶄新道理之人所負的使命,既然是很關重要的,所以對十二個使徒和後來加上去的保羅,就必須用一個特別稱呼來把他們與其他的人分開。保羅自己誠然曾以此名稱加於安多尼古和猶尼亞,說“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羅16:7);但是當他嚴格說話的時候,他除對我們所提到那具有首要品級的使徒以外,便不用這個名稱。這也是聖經上的普通用法。但牧師的職分是與使徒相同的,不過他們是治理那交付他們的個別教會。關於他們職務的性質,現在我們要進一步來說明。

六、當我們的主差遣使徒的時候,正如我們剛才提過的,他任命他們傳福音,並且給信徒施洗,使罪得赦(太28:19)。在先他命令了他們,照著他的榜樣,將他的身體和血的神聖象徵品分給信徒(路22:19)。看哪,這神聖不可侵犯永遠的律法,是加在那些自稱為使徒的繼承者身上了;這律法命令他們傳福音,施行聖禮。因此,我們下結論說,凡疏忽這兩種職責的人,就不能冒稱有使徒的品格。那么,關於牧師,我們要說什麼呢?保羅以下的話不但是指他自己,也是指一切承受同一職分的人說的,他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4:1)。又說:“監督必須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將爭辯的人駁倒了”(多1:7,9)。從這些以及常見的類似經文,我們可以推斷,傳揚福音和施行聖禮,乃是牧師的兩個主要職務。教訓並不限於公開的講論,也包括私人的勸勉。因此保羅對以弗所人說:“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往後他又說:“我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徒20:20,21,31)。可是我現在並不打算將一個良牧的一切好處,都枚舉出來,不過要將牧師的職務所包含的是什麼表明出來;那就是說,牧師治理教會,並不是為支薪,乃是為以基督的道理來將真虔誠教訓人,施行聖禮,並實施訓戒。因為主曾警告教會中作守望的人說,倘若他們疏忽懈怠,使人在愚昧無知中滅亡了,主必向他們追討喪命的罪(結3:17,18)。保羅關於自己所說的話,也適用於他們,他說:“我若不傳福音,就有禍了”,因為“這責任是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6,17)。最後,凡使徒們對全世界的人所作的,每一個牧師,也應當對所受託的羊群去作。

七、我們雖然將個別的教會分派給牧師,然而我們不否認,管理一個教會的牧師,也可以協助別的教會,即如遇有爭端時,他可以臨場排解,或有難題時,他可以進忠告。但為要保持教會的安寧,所以必須明白規定各人的職責所在,免得大家陷入混亂,東奔西跑,擠在一處;也免得那些關心自己的便利甚於關心教會的牧養的人,毫無理由地任意撇下教會。這種規定理當普遍儘量遵守,好叫各人安分守己,不侵入別人的範圍。這並非是人的捏造,乃是神自己設立的制度。因為經上記載說,保羅和巴拿巴在“路司得,以哥念和安提阿的教會,選立了長老;”(徒14:21,23),而且保羅自己指導提多“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在別的書信上,他又提到“腓立比的監督,”(腓1:1)和歌羅西的監督亞基布(西4:17)。另有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所說著名的一段話,為路加保存下來(徒20:17以下)。因此,凡負責治理一個教會的,就當知道,他因神的選召受了這規律的束縛;這並不是說,他固定在他的崗位上,總不能照著正規的方式離去,即或是他的離職是與眾人有益的;而是說,一個被召到一個地方的人,不得為著一己的方便和利益,便想離開那地方,或拋棄他的職分。倘若他改換崗位對人有益,他也不當憑私意行事,而當受教會的威權所指導。

八、我稱凡治理教會的都是監督,長老,牧師,教師,而不加分別,乃是隨從聖經上的用法,以這些名稱都表明同一意義。對一切任教牧職的人,聖經都稱之為“監督”。所以當保羅吩咐提多“在各城設立長老”的時候,他立刻加上“因為監督必須無可指責”(多1:5,7)。又在另一封書信上他向一個教會的諸位監督致意(腓1:1)。使徒行傳上記載他差人去請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來,他對他們講話的時候,稱他們為“監督”(徒20:17,18)。這裡我們必須注意到,我們只提到服務聖道的職分;在我們所引的以弗所書四章上,保羅也沒有提到別的職分。但是在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上,他卻提到了別的職分,如“行異能的”,“得恩賜醫病的”,“說方言的”,“治理事的”,“幫助人的”(林前12:28)。這些職務中,凡只是暫時與我們當前的題目無關的,我就不必提及。但是有兩項職務是永久存在的——“治理事的”和“幫助人的”。“治理事的”,就我所知,乃從會眾當中選出來的長者,會同監督們施行規勸和訓戒。因為對保羅的吩咐:“治理的就當殷勤”,我們不能作別的解說(羅12:8)。因此,每一個教會從開始就有理事會,其中包括虔誠聖潔的人,有權糾正惡行,如我們即將討論到的。經驗表明,這種規律並非只屬於那一個時代。因此,這種治理的職分是每一個時代所必須的。

九、幫助窮人的事是託付給“執事”的。然而羅馬書提到了這職分的兩種功能。保羅說:“施捨的就當誠實,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12:8)。在這裡他既是講到教會的公職,自然在執事中就有兩種位分。保羅前一句話大概是指管周濟的執事;後一句話是指幫助窮人和病人的執事,即如在提摩太書上所提到的寡婦們(提前5:9-10)。因為婦女不能執行別的公職,只好盡心扶助窮人。倘若我們承認這一說——也理當承認——執事就有兩種,一種是為分配教會的財物給窮人的,另一種是為看顧窮人本身的。雖然執事的原文(diakonia)本來的含義較為廣泛,然而經上特別將執事一稱呼給予那些由教會委任周濟窮人的人,而成了教會管理周濟貧窮財物的人;這職分的源起,設立,和任務,都在使徒行傳中說明了。因為“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徒6:1-3),於是使徒們申明,他們不能兼管宣道和照顧飯食的兩種職務,向會眾說:“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使徒教會中執事的品格如何,我們的執事的品格為求符合最初的榜樣,也就當如何。

十、既然教會的一切事務,“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那么沒有什麼事,比教會的行政機構更需要殷勤遵守這規矩的;因為在這一方面,比在其他方面發生混亂,有更大的危險。為叫急躁和搗亂的人不至擅攬教導和管理的職分,就有明文規定,沒有受選召,就無人能在教會中任職。所以真正的教牧必須首先按規矩蒙召,其次必須應召,即擔任並實施所委託他的職務。這可以在保羅身上見到。當他要證明他使徒的職分時,他總提出他的蒙召,和他在行使職務上的忠心。既然基督的這樣一個顯赫高尚的僕人,也不敢妄自在教會中擅攬權柄,叫人聽信,卻須指出神的召命和他自己對職務的忠心來,那么,倘若有人根本就沒有這兩項品格,卻想把這種尊榮據為己有,這是何等極端鹵莽呀!我們已講了盡職的重要,往後就只討論選召一題了。

十一、關於這題目共可分為四項來討論:(一)教牧的資格;(二)當怎樣選立教牧;(三)當由誰選立教牧;(四)當用什麼禮儀給教牧授職。我只談屬於教會公職的外表聖召,而不談每一教牧在上帝面前親自所感到而為教會所不知道的秘密選召。然而,這秘密的聖召,乃是本人內心的誠實見證;我們接受所付託我們的職分,不是出於野心或貪財,或其他不法的動機,而是出於誠心敬畏上帝,和建立教會的熱望。我已暗示,這是我們各人所必具的,好向神證實我們的職分。然而在教會看來,凡存有虧的良心受職的,只要他的不義不是顯然的,他還是合法蒙了召的。通常我們也說,某人是蒙了召去作教牧,因為他們表現有做教牧的資格;那是因為學問,虔敬,以及其他天賦,都是構成良牧的一種準備。那些為主所命定去充任這么重要職務的人,他就預先賜他們執行這職務的才能,好使他們不至沒有準備來作教牧。因此,保羅在達哥林多人書上要討論教會的各種職務時,首先列舉那充任這些職務的人所應具有的恩賜(林前12:7以下)。既然這是以上所舉四項中的第一項,我們現在就來討論它吧。

牧師牧師
十二、那些當選為監督者所應有的資格,已由保羅在兩封書信上大體提出來了(提前3:1以下;多1:7以下)。他所說的概括起來乃是:除非人在道理上健全,在生活上聖潔,不至因過失使他們的權柄敗壞,或使職分蒙羞,就不配當選為監督。這規律也適用於執事和治理事的。教會須常常小心,不選擇那不能勝任的教牧,換句話說,要選擇那具有才能足以履行職務的教牧。所以當基督要差遣他的使徒時,他就供給他們成功所不可或缺的工具和能力(路21:15,24:49;徒1:8)。保羅於說明一個良好純正監督的品格後,就勸提摩太不要委任別樣的人,以免玷污自己(提前5:22)。關於當怎樣選立教牧一項,我不是指選立的方式面而言,而是指當存的敬畏而言。例如按照路加的記載,選立長老的時候,信徒禁食祈禱(徒14:23)。因為既然他們知道自己是擔負一種極重要的任務,他們除非有最大的虔敬和嚴肅心,就不敢作什麼。尤其當誠懇禱告,祈求神賜下智慧和辨別的靈。十三、我們所提的第三項,乃是當由誰來選舉教牧。關於這一項,我們不能從委派使徒的例中,得著什麼定律,因為那是與通常選立牧師不同的。他們所擔任的既是非常的職務,所以為求使此職務有顯著的特徵起見,充當這職務的人就需由主耶穌親口呼召並任命。因此使徒們任職,不是由於人的選立,而只是由於上帝和基督的命令。所以,當他們要選立一人來替代猶大的時候,他們不敢指定一人,卻提名兩人,以便借著搖簽由主指明誰是他所揀選的替代人(徒1:23)。我們也應如此了解保羅所說的,他被立“為使徒,不是由於人,也不是借著人,乃是借著耶穌基督,和父神”(加1:1)。第一子句“不是由於人”,不只適用於他,而且適用於一切虔誠的牧師;因為沒有人能夠合法地履行此職務,除非他先被神選召了。另一子句卻只適用於保羅。所以當他以此為榮時,他不僅自認為一個真實合法的牧師,而且提出他作使徒的一個證據來。因為在加拉太人中既有人很想貶損保羅的權威,把他當作由首要使徒所遣派的一個普通門徒,所以他為證明他所傳的道的尊嚴,並攻破那些要中傷他的詭計起見,就不能不表明,他在任何方面不弱於其他使徒。因此他申明,他不是像普通監督一樣,是由人的判斷所選立的,而是由主親自顯現和親口所立的。
牧師牧師
十四、但是監督必須由人選立和委任,才算為合法的選召,這是清醒的人都不會否認的,也是為經上許多的證據所確立的。同時這也不與保羅所說,他“作使徒,不是由於人,也不是借著人”的話相違反(加1:1),因為他在那一節經文上不是說到普通選立牧師,只是說他自己有使徒的特權而已。雖然主親自分派保羅任使徒的職分,但是也有教會的選召隨之而來,因為路加記載說:“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13:2)。在聖靈業已證實他們被立以後,再加上這種分派和按手禮,有什麼意思呢?豈不是為保持由人委任教牧的教規么?因此,神批准教會的秩序,無過於這個顯著的例子,即在宣布他已經立保羅作外邦人的使徒後,他扔指導他去由教會按立。選立馬提亞,也是如此行的(徒1:23)。因為使徒職分既如此重要,他們就不敢憑自己的判斷選立一人,來補滿他們的數目,所以先舉出兩人,而由搖簽選出一個;好使這選立得到上天的批准,同時也顧到了教會的秩序。

十五、這裡我們要問,牧師是應由全體教會,或由別的教牧和司管理訓戒的長老來選立呢,還是應由一個人的權威來委任呢?那些主張將這權柄歸於一人的,引證保羅對提多所說的話:“因為這個緣故,我留你在革哩底,照我所吩咐的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和他對提摩太所說的話:“給人行按手禮,不可急促”(提前5:22)。可是,他們若以為提摩太在以弗所,或提多在革哩底,能夠為所欲為,那么他們就是大錯特錯了。因為二人治理會眾,只是以良好和有益的勸告來領導別人,而並未獨斷獨行。但為求使人不以為這種說法是我的捏造,我要舉一個類似的例為證。因為路加記載保羅和巴拿巴按立教會的長老,但同時他很清楚說明了按立長老的方式,就是由會眾投票選舉,因為那裡他所用的字眼,正是這個意思(徒14:23)。因此那兩個使徒是按立他們的人,但是全體會眾是照著希臘選舉的風俗,以舉手來表明誰是他們所選舉的。羅馬歷史家常說到執政官召開會議,委任新地方官,只是因他得了眾人的同意而主持選舉的。我們決不相信,保羅給與提摩太和提多的權柄,較比他自己所有的為多;反倒我們看到,他封立監督,向來是根據會眾所選舉的。因此以上的經文也當同樣解釋,以免教會的公共主權和自由被人侵犯。因此,居普良說得對:“依照神的權威,一位牧師當在眾人面前公開選出,而且當由眾人證明為合格而適當的人選。”主吩咐利未族的祭司,在受封立以前,必須帶到眾百姓面前。馬提亞被列於使徒的數中,七個執事被派立,都不是沒有會眾在場和許可的。居普良說:“這些榜樣都表明,除非經過會眾同意,就不當按立牧師,以求那經過眾人所考驗的選舉,才可算為公道合法。”因此,那些資格相當,經過眾人同意和認可而被按立的人,就有照著神的話所立合法的牧職;不過別的牧師應當主持選舉,以免眾人由於易變,陰謀,或混亂,而有不正當的舉措。

十六、我們論選立牧師所提的最後一項,乃是授職的禮儀。當使徒使人任教牧職的時候,似乎除按手禮外沒有用別的禮儀。這一禮儀我相信是沿襲希伯來民族的習俗,即每逢要將什麼祝聖時,他們就以按手禮來獻給神。例如,當雅各要祝福以法蓮和瑪拿西的時候,他就將手按在他們的頭上(創48:14)。我們的主耶穌為小孩祈禱時,也沿用這個習俗(太19:15)。律法指示猶太人按手於他們所獻的祭物上,也大概有同一目的。可見,使徒的按手禮是表示他們將那立為供聖職的人獻給神。他們對那些由他們賦予聖靈有形恩賜的人,也用了這禮。但無論如何,他們每逢有人蒙召任教牧職時,是用了這莊嚴的禮儀的。他們如此按立了牧師和教師,也如此按立了執事。關於按手禮雖沒有明顯的規定,然而它既為使徒所不斷採用,就對我們具有教訓的力量了。這禮確是大有用處,一方面是對會眾表彰聖職的尊嚴,另一方面是叫受職的人知道他自己不再是主人,而是已獻身服事神和教會的。此外,這禮若能恢復它的真實本原,就不會成為一種沒有意義的記號了。因為神的靈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既不能算是徒然的,那么這齣於他的禮並不是沒有用處的,只要它不為迷信所濫用。最後還當說明,按立教牧禮,並非由全體會眾舉行,而只限於已被按立的牧師們。這禮是否都由一個以上的牧師舉行,還是只由一個牧師舉行,並無定論。在按立七位執事和保羅與巴拿巴以及少數別人的時候,乃是由多數人舉行(徒6:6,13:3)。但保羅說,他自己為提摩太按了手,卻未提到有別人同他一起按手。“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1:6)。他在另一書信上所說:“眾長老的按手”(提前4:14),我認為他不是指一群長老而言,而是指按手禮的本身而言;好像他是說,你要謹慎,免得你因我按手立你為長老所領受的恩典歸於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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