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區

牧區

牧區是利用廣大天然草原並主要採取放牧方式經營畜牧業的地區,是以廣大天然草原為基地,主要採取放牧方式經營飼養草食性家畜為主的地區。以飼養草食性牲畜為主,是商品牲畜、役畜和種畜的生產基地。中國牧區主要分布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甘肅,以及寧夏和四川西部地區。

詞語概念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pastoral area] 放牧的地區;以畜牧為主的地區。

引證解釋

指劃定為放牧或生產上以畜牧業為主的地區。

《 新唐書·柳冕傳》:“會冕奏閩中本南朝畜牧地,可息羊馬,置牧區於東越 ,名萬安監 。” 王致鈞 《奴隸的女兒》五:“在牧區要保護草原,改良和培植牧草,特別注意開闢水源。”

基本含義

牧區是商品牲畜、役畜和種畜等的生產基地。世界牧區大致分為兩大部分:①溫帶牧區。包括南北半球中緯度地帶的亞歐大陸、北美和南美牧區。由於低溫少雨,牧草植珠矮小,地上部分多在1米以下,為旱生禾草,種類較少,載畜量不高。且牧草生產季節不平衡,冬春畜草矛盾更為突出,畜牧業生產不夠穩定;②熱帶牧區。包括低緯度地帶的非洲、大洋洲及南美洲的半乾旱牧區。由於終年溫暖多雨,牧草高達2~3米,種類繁多,畜牧業生產水平較高。中國牧區集中分布在北部、西北部乾旱、半乾旱及西南部 青藏高原地區。通常稱內蒙古、寧夏、新疆、青海、西藏為五大牧區。此外,甘肅、四川西部草場面積大,畜牧業歷史悠久,也是重要牧區。這些地區歷來是全國役畜和毛、皮等畜產品的重要產地。為提高牧區土地利用率和生產率,必須合理利用草場資源,以利於牧區畜牧業穩定高產地發展。

我國的四大牧區是青海、新疆、內蒙古、西藏。

青海習俗

概況

根據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提供的數據,青海省藏族有911860人,占青海總人口的20.46%,占全國藏族總人口的19.85%。環 青海湖居住的海東區、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海南、海北以及果洛藏族自治州的藏族同操安多方言,為安多方言區,玉樹州藏族操康巴方言,屬康巴方言區。

民俗

習俗,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其產生總是受到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制約,超越經濟基礎的民俗是不存在的。青海藏族人民對茫茫草原有著摯心的愛,它們愛馬、識馬、善騎、驍勇,充滿剽悍、尚武的精神;輕便、耐磨、便於支拆馱運的牛毛帳房;粗獷豪放、歡快熱情的民間舞蹈等等,無不可以從逐水草而居的遊牧生產方式中找到終極的根源。同時,藏族是幾乎全民信奉藏傳佛教的民族, 宗教對藏族各種習俗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深深地打上了宗教的印記。賽馬時,以“煨桑”這一古老的敬神祭祀習俗作為開賽的儀式; 玉樹卓舞中古老流派“新寨求卓”,本身就是藏傳佛教高僧松卻帕文為“新寨嘛尼”奠基儀式創作後演化而成的;藏族神奇的天葬等葬俗的形式與古代藏族原始宗教和藏傳佛教有密切的關係。藏族的繪畫更是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無論建築、帳篷、用具上的圖案,多數表示吉祥的金魚、寶瓶、勝利幢、法輪、吉祥結、右鏇海螺、妙蓮、寶傘“八瑞相徽”以及高桿上隨風飄曵的經幡等等,無不說明這個問題。同樣,我國曾經歷過幾千年的封建統治,它為青海藏族的習俗打下不可忽視的烙印。諸如受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像“新寨求卓”這樣的舞蹈是禁止女性參加的;帳篷內的座位、坐序、坐法有嚴格的習俗規定,女人不能坐在男人的上方,男人可盤腿而坐,婦女則需半跪式,不得盤腿;男人用的東西,婦子不得跨越,必須繞行;諸如受官貴民輕特權觀念的影響,路上遇到千戶、百戶,則必須趕緊取下盤發,右袖搭肩,躬立道旁,雙目下視,甚至跪立道旁。這些說明在統治階級的思想和普通老百姓的習俗之間,政治是通過中介作用而發揮其影響的。

生產

俗話說“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青海地域遼闊,藏族所處的地理環境和從事物質資料生產者的對象、方式不同,表現在習俗上也顯出不少差異。主要是居住草原、從事牧業生產的帳房藏族和居住低海拔區、從事農業生產的土房藏族之間;與康巴地區接壤的玉樹藏族族和安多地區連片的安多藏族之間;玉樹從事牧區農業的土房藏族與海東地區從事農區農業的土房藏族之間,其習俗略有不同。鑒於此,藏族習俗部分由玉樹地區和安多地區兩部分組成。這既有利於相互補充,儘可能全面地反映青海藏區習俗的總體面貌,又能反映其差異性和各自的特點。下面再著重對玉樹地區藏族習俗的概貌作一點介紹。青海地處“世界屋脊”,江河源頭。獨特的高原地理位置,獨具一格的高山大川,悠久的歷史文化,淳厚的民族風情,為發展旅遊事業提供了豐富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青海的旅遊事業以其古樸的自然風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豐富多彩的旅遊項目吸引著國內外遊客和港、澳、台同胞。更好地核擴散的房價肯定發生髮雞絲豆腐附近的解放軍仿佛看見反抗的經費和世界巔峰時刻得分警方的價格合適的粉紅色的糾紛後附加費堪薩斯打法也風高放火發放機噶姐喔發股份牧區。

西藏習俗

名字

藏族名字有名無姓,一般有男女性別之分,通常是兩字或四字。名字多取自佛教經典,故重名的人較多,但可在名字前加上大、小、本人的特徵、出生地、居住地或本人職業等以示區分。

嬰兒出生後,父母請喇嘛為之行命名禮。喇嘛取名多源於佛經,並且選的是含有美與福的字眼,如扎西彭措(扎西意為吉祥,彭措意為長壽)、晉美才仁(晉美意為無畏,才仁意為長壽),等等。

婚俗

一夫一妻制是藏族主要的家庭形式。西藏在民主改革前經濟落後,為防止財產分散,曾存在過一妻多夫、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等婚姻現象。一夫多妻制的情況多發生在上層家庭,即領主、土司通過聯姻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藏傳佛教中的黃教嚴禁僧人娶妻,而其餘各派的僧人則可以結婚。

藏族婚禮儀式獨具特色。婚日一早,雞剛叫頭遍,新朗家的舅舅及親友數人至女方愛迎親,新娘由親戚女伴陪送。男家村鄰每家贈送一桶清水,從門前依次排成長龍,最末一隻桶旁,男方主人放置若干茶包,茶新娘下馬踏用,以此祝福新人生活美滿富足。新娘下馬後,由送親人在每個桶上放一條哈達以示對村鄰的感謝。新娘進門前,男方親友用柏樹枝蘸水揚灑,有時還撒麥子,據說可祛魔除邪。入室後,新郎家長向新娘捧敬一碗牛奶,祝他們愛情真摯純潔。主婚人將一條哈達拋掛中柱,討求吉樣。繼而由主婚人念頌詞向新人祝福,然後眾人慶賀嬉鬧,盡歌酣舞。新人床上鋪一潔白氈子,上用青稞、小麥畫上吉祥圖案。新娘在男家住一日或三日後返回,有的地方新娘要數月後才到男家,開始夫妻生活。

生育

藏族小孩生下來的第三天(女孩是第四天),親朋好友攜青稞酒、 酥油茶、小孩衣物等前來祝賀,並舉行旁色儀式(旁色,藏語意為清除晦氣)。旁色是吐蕃時期留下來的古老儀式。這天早上,人們在生了小孩的人家門口放一堆小石子,生的是男孩,便堆上白堊小石子;生的是女孩,什麼石子都可以,並在石堆旁燃燒松柏香枝。前來祝賀的人們,首先在石堆和香堆上糌粑面,然後再進入主人家門。

孩子滿月之後,便要選擇黃道吉日舉行出門儀式。這天,母子(女)倆都換上新裝,由親人陪著(陪同的人也穿新衣裳)出門,首先到寺廟朝佛經 拉薩人到大昭寺),祈求菩薩保佑新生兒長壽,在世上少受災難。然後到親朋好友家串門,多選擇有福氣的人家,以期孩子將來也能建成幸福家庭。孩子第一次出門時,人們往往在其鼻尖上擦一點鍋底,意思是使嬰兒出門時不被魔鬼發覺。

成丁禮

藏族女子至十六七歲便要擇吉日舉行成丁禮儀式。這天家長要請一位生年屬相好、父母雙全、有福氣的同齡女性,給姑娘梳兩條辮子(衛藏地區的幼女都梳一條辮子,成年後就改梳兩條辮子,帶邦典,表示到了成婚年齡),戴上巴珠頭飾,圍上邦典彩裙,然後由父母、親友及來賓向姑娘獻哈達表示祝賀。儀式結束後,姑娘在三四位親友陪同下,前往寺廟朝佛,回來後擺宴招待親友來賓。成丁禮之後,姑娘就可心參加男女之間的社交,並可行婚嫁之事。

喪葬

藏族的葬儀分塔葬、火葬、天葬、土葬、水葬、複合葬等六種。

(1)塔葬

藏族的最高葬儀。享受這種葬禮的僅限於達賴、班禪或其他大活佛。大活佛圓寂後,遺體用各種名貴藥材及香料反覆脫水,乾後用綢麻包裹,裝入靈塔內永久保存。靈塔分金、銀、銅、木、泥幾種,根據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達賴、班禪圓寂後要建金靈塔,而甘丹赤巴只能建銀靈塔。靈塔存放在各寺院裡。

(2)火葬

僅次於塔葬的高級葬儀,只限於活佛和大喇嘛,其他死者不得享受此種葬禮。火葬時將遺體捆成坐姿並固定於木架柴堆上,由喇嘛念經超度死者靈魂,同時在柴堆上灑油點火。焚屍完畢,將骨灰帶到高山之巔順硯播撒,或撒在江河之中。新都橋一帶禮葬火葬為聖葬,葬式很特別。人死後由幾位長者擦洗屍身,把四肢交叉又疊起,五官中塞入酥油,然後用白布將屍體纏裹,死者頭部畫上卐符號,左胸畫6個星星、9支弓箭、1條魚、1個牛頭。再把屍體置於堂屋地板上,請喇嘛念3天經。火葬時給死者準備五穀和糖類一起火化。另外還要準備161根小木棍、39個麥面小餅和39個酥油包,用作燒祭神靈和餓鬼。

(3)天葬

天葬,就是將死者的屍體餵鷲鷹。鷲鷹食後飛上天空,藏族則認為死者順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場舉行,各地有固定地點。人死後,停屍數日,請喇嘛念經擇日送葬。出殯一般很早,有專人將屍體送至天葬師首先焚香供神,鷲見煙火而聚集在天葬場周圍。天葬師隨即將屍體衣服剝去,按一定程式肢解屍體,肉骨剝離。骨頭用石頭搗碎,並拌以糌粑,肉切成小塊放置一旁。最後用哨聲呼來鷲,按骨、肉順序別餵食,直到吞食淨盡。

(4)土葬

土葬本是藏族原始固有的葬俗,但天葬盛行以後,藏族認為土葬者不能轉世而很少使用。土葬目前主要在四川 甘孜和 阿壩自治州部分地區流行。德格縣城一帶葬地比較固定,葬坑為深約1.5米的圓錐形,下撒五穀,屍用布包裹,接著用土打緊填埋,不能壘墳堆,上面放一塊刻有咒經的瑪尼石,插上經幡,葬儀即告結束。

(5)水葬

水葬主要有兩種形式。其一是整屍拋入江河之中,甘孜雅江扎巴地地區盛行此俗。一般是兩人送葬,將屍背至水深急流之處拋入江中,並在入水處熏燒糌粑,葬儀即告結束。雅江日依一帶,人死後馬上在腰際上砍一刀,然後頭腳相疊捆好,放入背兜丟入河中,如甘孜德格龔埡地區的水葬。出殯多在夜晚,葬地選在水勢呈海螺紋漩繞的水域。送葬地有一木墩,屍體首先被置於墩上,用斧按關節從上到下肢解,砍一塊拋一塊,最後連砍斧、屍袋及四周血土一併投入河中。甘孜絨壩岔在水葬時講究屍的放置,男的臥式置,女的仰面置。而巴塘南區的普埡一帶,解肢不能沾鐵,只能以加工後的木刀、石斧施行。藏南林區在水葬時,也多半將屍體肢解後拋入灑河。

(6)複合葬

即先土葬,後火葬,再水葬,歷時一年,且祭儀頻繁,法事不斷。常見於藏東珞瑜地區。

藏族幼兒夭亡,一般不舉行葬禮,而是把屍體放入陶罐後扔進江河之中,也有的把陶罐長期存放於庫房之內。

藏區部分邊遠地區還有石棺葬和岩葬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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