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忠志

牛忠志

牛忠志 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教授,山東科技大學法學一級法學碩士點▪刑法學碩士點負責人,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山東省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科技法學研究會理事、山東省科技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是山東省範圍內為數寥寥的刑法學權威專家之一,在中國刑法學界有較大的學術影響,曾掛職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專委等。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牛忠志,男,196808,漢族,教授,法學博士,博士後。主要從事刑法學教學與研究,山東科技大學法學一級法學碩士點▪刑法學碩士點負責人。兼任山東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是山東省範圍內為數寥寥的刑法學權威專家之一,在中國刑法學界有較大的學術影響。曾掛職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專委等。

牛忠志教授 牛忠志教授
除了刑法學的教學與研究之外,牛忠志教授受所在單位的委託,自2006年起也開始研究科技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將其作為一塊自留地搞副業創收。在這一嶄新並且具有廣闊前途的熱門學科領域辛勤耕耘並且也有很大的斬獲,其成果甚至超過了其本人的主業。兼任山東省法學會科技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智慧財產權與科技法研究所所長、中國科技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兼任青島市人民政府第三屆法律諮詢委員會委員。曾任《青島市科技進步條例》(草案)起草小組首席專家。

研究成果

1.編著教材或專著9部。則其要者有:主編《刑法學》(上冊、下冊)、《模擬刑事法庭理論與案例解析》、《科技法通論》、《科技法理論與實務熱點問題研究》、《創新型社會建設中的科技法律制度研究》)和《新編智慧財產權法學》等。專著有《政府信息資源的共享、增值性開發與利用》、《高校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研究》等。

2.期刊論文發表。在《法學論壇》、《雲南法學》、《河南大學學報》、《山東社會科學》、《科技管理研究》、《科技與法律》、《北京理工大學學報》、《金陵法律評論》、《遼寧大學學報》、《重慶理工大學學報》、《昆明理工大學學報》、《人民法院報》等多種重要刊物上發表《刑法目的新論》、《犯罪本質之義務違反說論綱》、《犯罪本質的義務違反說優越於法益說》、《駁“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構成的行為說”》、《論行政犯法律責任的追究》、《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是並列罪名》、《正確把握我國“寬嚴相濟”基本刑事政策》(獲第24次青島市社科優秀成果獎三等獎)、《理論研究應該如何為治理科技不端作貢獻》、《論科技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部門法地位——兼論傳統法律部門劃分標準的與時具進理解》、《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運行的制度問題與對策》、《犯罪內涵新釋》、《犯罪構成之共同要件研究》、《論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措“稅費共濟”模式的構建》、《環境犯罪的客體要件》等60多篇文章。

代表作有《犯罪本質的義務違反說優越於法益說》、《駁“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構成的行為說”》、《犯罪本質之義務違反說論綱》、《刑法目的新論》、《論科技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部門法地位》等。

3.各種課題調研情況。主持或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完成了國家級和省部(市)級研究課題近二十項。其重要的有:主持2015年教育部人文會科學研究項目“犯罪本質的法益說修正及其實證研究”;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比較視域中我國創新體系建設研究》、國家軟科學項目《我國學術不端行為的制度性根源與對策研究》。主持《山東省科技集成創新研究》(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對外貿易中PPMs環境標準的適用及應對研究》(山東省軟科學計畫項目)、《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中的問題與對策研究》(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青島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體系研究》(青島市社科規劃項目)等;參與《山東省和諧礦區建設中若干社會焦點問題對策研究》(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列8人2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措機制完善研究》(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13人2位)、《電子政務背景下的政府信息資源共享與開發利用研究》(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列15人2位)等。

主講課程

為本科生主要講授《刑法總論》、《刑法分論》、《科技法學》等;為各類法學(法律)研究生講授《外國刑法原理》、《刑法學原理》、《刑法學專題》、《經濟刑法》、《環境刑法》、《科技法理論與實務》等課程。

注重理論聯繫實際,與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黃島區政府、青島市政府、有關的律師事務所等有著廣泛的聯繫,便於定期開展法律實證調研,帶領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實訓。

榮譽稱號

1.榮獲山東省首屆“科技法學傑出人才獎”(2009.11)、第二屆“中國科技法學獎——優秀人才獎”(2010.11)、 中國“第五屆科技法學獎·突出成就獎(二等獎)”(2014.11)。多次被評為山東科技大學優秀教師(2002、2007、2011)。

2.主編的教材、學術專著、學術論文、課題研究報告等曾多次獲山東省、中國科技法學研究會、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司法廳、山東省法學會、山東省政法委、青島市社科聯、泰安市社科聯等多層級的獎勵。例如,主編的《刑法學》獲“第二屆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二等獎”(2011.12);論文《駁“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構成的行為說”》獲第20次山東省法學會優秀成果獎二等獎(2014.09);論文《論犯罪本質的義務違反說優越於法益說》獲青島市第29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2015.09)等。

3.曾多次學生被評為“我最難忘的恩師”、“我心目中的好老師”;第十一屆“挑戰杯”山東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優秀指導教師;第十三屆“挑戰杯” 山東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優秀指導教師;山東科大教育教學工作“創新活動指導獎”;山東科技大學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等。

4.所指導的研究生科技創新項目、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多次獲得山東科技大學、山東省等不同層次的獎勵;所指導的研究生曾獲得國家獎學金、省優秀學生幹部、校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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