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中區教育局

濟南市中區教育局

市中區是濟南市唯一的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區”、全國“特殊教育先進區”、全國“幼兒教育先進區”和全國隨班就讀工作實驗區,是山東省第一個實驗教學普及縣區、山東省“首批教育工作示範區”和山東省“首批新課程改革實驗區”。

基本信息

簡介

2005年,市中區教育局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經過20年的發展,市中教育秉承“領先半步、永立潮頭”的精神,形成了“不乾則已,乾則一流”的作風,打造了“均衡發展、內涵發展,創市中優質教育,為孩子未來奠基”的教育理念,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制定並實施了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育執法目標責任制和教育初步現代化等一系列教育強區的政策和措施,教育教學質量始終在全市領先。大力實施教師發展工程,在全市率先構建了以“學科首席教師”和“首席班主任”為龍頭的“雙首席”教師培養模式,培養了一批省、市知名的特級教師和骨幹教師,433人被確定為國家、省、市級骨幹教師,500人先後榮獲市級以上政府授予的榮譽稱號,在全市中青年教師新課程教學能力大賽中分獲國中和國小兩個團體一等獎。2007年,在濟南市骨幹教師能力大賽中獲一等獎20個,占全市的47.6%,其中13人獲全市第一名,占全市的54.2%;在濟南市首屆幼兒教師素質大賽中5人獲全市前十名,占全市50%。目前,共擁有省級規範化學校18所,省教學示範校3所,省電教示範學校19所,省科普示範校7所,省級綠色學校7所,市課改先進單位10所,具有接受外國學生資格的學校10所,基本形成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相互銜接,學校教育與社區教育相互融合,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藝術教育各具特色的辦學格局。
肩負新的歷史使命,市中教育正以與時俱進、紮實工作的精神,為濟南教育實現跨越式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市中區位於濟南市城區中南部,是省市黨、政、軍主要機關所在地,是省會濟南的政治、金融和商貿中心,面積280.19平方公里,轄十七個街道辦事處,總人口56.22萬人。轄區有各類學校66處,其中國小50處,國中15處,職專1處,在校生50208人,教職工4098人;幼稚園82處,在園幼兒12190人,教職工1393人。

領導班子

濟南市中區教育局 濟南市中區教育局
濟南市中區教育局 濟南市中區教育局

區政協副主席、市中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劉憲

主要榮譽稱號

國家級

全國文明單位

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地區

全國幼兒教育先進區
全國特殊教育先進區
全國中學德育研究成果評選優秀組織獎

全國首屆中國小主題班(團、隊)會課大賽優秀組織獎

全國小公民道德建設實踐創新活動先進集體

全國青少年無線電測向競賽先進集體

省級:

1995-2006省級文明單位
山東省教育工作示範市(區)
山東省素質教育先進區
山東省學前教育先進區
山東省民族教育先進區
山東省特殊教育先進區
山東省兒童少年工作先進區

山東省藝術教育示範區
山東省規範教育收費示範區
山東省先進基層黨組織

山東省教育督導工作先進集體
全省民族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先進集體
山東省教育科研先進單位
山東省尊師重教先進單位
山東省先進教研室
山東省師訓工作先進單位

山東省藝術教育先進單位
山東省中國小德育工作先進集體

全省職工操拳活動先進單位
山東省中國小勤工儉學工作先進集體

山東省少先隊工作紅旗單位

全省清產核資先進集體

《山東黨員電教》播放收看先進單位
山東省“八五”期間教師隊伍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山東省中國小勞動技術教育先進集體
山東省教育科研先進單位
山東省教職工住房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山東省開展“三模一電”活動先進集體
山東省教育督導工作先進集體
全省青少年科普工作先進集體
全省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先進單位
山東省教育事業統計工作先進集體
山東省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先進單位

全省學生常見病綜合防治工作先進集體

齊魯網校2003年全省中國小優秀教育網站評選一等獎
山東省先進女職工集體
山東省少先隊宣傳工作先進單位
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工作先進單位
山東省紅十字會募捐工作先進單位
山東省教育工會工作先進集體

山東省教育督導先進集體
省一級檔案室暨全省檔案管理先進單位
山東省第二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優秀組織獎
山東省首屆國際數棋科普學習競賽優秀組織單位
山東省青少年科普活動先進單位
1995-1997山東省乾訓工作先進單位
1999-2005山東省少先隊工作紅旗單位
2002-2003山東省少先隊宣傳工作先進單位

市中教育辦學理念

均衡發展內涵發展

創市中優質教育為孩子未來奠基

各科室簡介

濟南市市中區教育局內設各科室簡介[已閱讀:70次]
(一)辦公室(安全科)

辦公室:

1、根據教育局黨委和教育局統一工作部署,貫徹落實黨委會決議和行政例會要求,檢查督促基層及機關各科室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協助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協助領導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協調各方面關係。
2、根據黨委決議和領導要求,起草以區教育局黨委和區教育局名義下發的各種檔案、便函,做好公文收發和處理工作,安排局機關和全區中國小檔案的發放和清退工作;收集和整理各種數據、數字、文書資料。
3、負責信息調研和機關文字文印工作,整理保管機關文書檔案,負責管理指導檢查中國小檔案工作。
4、根據上級部門和黨委要求,負責本系統計畫生育工作和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管理學校健康教育和學生防病治病工作,指導管理學校和機關衛生保健工作,協助做好教師公費醫療的管理報銷工作。
5、做好人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
6、按照省市教育部門的檔案及要求,做好地方教材、教輔、教育圖書報刊的指導、管理及發行工作。
7、負責局機關車輛調配和駕駛員、傳達員、保潔員的管理工作。
8、協助組織機關職工的政治學習、文體活動、福利工作,協助做好機關安全及保衛工作,管理機關會議室、接待室、禮堂、協助做好機關水、電、暖及通訊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督促、統籌管理區屬學校的安全工作。
2、根據上級部門及教育局黨委的指示,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學校安全方面的工作,承擔區屬學校的安全日常事務工作。
3、負責擬定全區教育系統突發事件預案,參與協調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理。
4、組織協調區屬學校春季安全、夏季防汛、冬季防火及專項大檢查。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組織科(老幹部科)

組織科:

1、貫徹上級有關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本系統黨員教育與管理日常工作,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協助制定和實施本系統黨務目標責任制。
2、負責對國小校級幹部和中學中層幹部的考察、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中國小校級領導的年度考核和崗位培訓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對中學領導班子進行考察,提出任免、調配建議,寫出考察報告。
3、負責中學中層和國小校級領導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本系統統戰、僑務、民族、非黨知識分子等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老幹部科:

1、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離退休幹部的各項方針、政策,依據國家規定管理全系統離退休幹部。
2、指導基層學校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督促落實系統內有關老幹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督促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3、指導支持老教育工作者協會的工作,協助老教協組織安排好離退休幹部的學習、娛樂、體育等各項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
4、向老幹部宣傳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通報重大改革情況,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和建議;處理離退休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支持離退休老幹部積極發揮餘熱,推動教育質量的提高,進一步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工作的法規政策,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職工隊伍的管理、計畫、調配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2、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全區中國小教師進修培訓規劃,並協調有關科室、教師培訓中心組織實施。
3、負責全區中國小教職工的考核、獎懲、晉級、職稱評聘等工作。
4、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5、根據核定編制標準和實際需要,制定師範類畢業生需求計畫,並組織協調、指導搞好教師擇優錄用工作。依據見習教師見習期滿考核方案,做好見習期滿考核工作。
6、負責全區中國小教職工調資、升級、轉正定級、確定職務、退職、評殘及職工撫恤、遺屬補助報批工作。
7、協助編制部門搞好中國小、幼稚園機構設定、人員編制核定及管理工作。
8、按照上級檔案,做好符合條件人員家屬子女“農轉非”審查、報批工作。
9、協助做好本系統教職工養老保險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政工科

1、組織實施黨委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意見,制定和實施基層幹部教師的政治理論學習和培訓,制定並實施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學校開展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好通訊報導和宣傳工作。
2、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工、青、婦、少先隊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動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民眾性文娛、體育活動,樹立推廣先進經驗及典型。
3、指導本系統各級工會的組織,積極推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搞好民主管理。
4、依法維護青少年、婦女及教師的全法權益;組織引導女職工做好本職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教育科

1、貫徹上級有關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區教育局工作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意見,做好各項教育管理工作。
2、貫徹落實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國小招生計畫,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和中國小銜接工作。
3、負責指導本區中國小德育工作及班級管理工作,組織和協調校外教育活動。
4、負責中國小安全教育工作。
5、指導並協助做好全系統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衛生宣傳、文藝匯演、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國防演練等活動。
6、指導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組織開展職業教育專業課教研活動。
7、負責指導管理各類學校圖書館(室)、閱覽室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計財科

1、編制並執行教育經費的各項收支預算,根據上級批准的收入預算,收足管好用好各項教育經費,根據批准和支出預算,及時分配所屬單位的教育款項。
2、協助制定區校舍改造和教師住房規劃,有計畫分步驟地改善辦學條件,逐步改善全區教職工住房條件,根據義務教育階段的要求和國家教委有關標準,逐步完善各項教學設施的配套建設,加強現有校舍及教學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
3、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健全完善財務審報、登記、檢查等各項工作制度,組織財會人員進行專業學習和培訓。
4、認真及時地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準確地提供有關數據,按時完成各項財務統計、教育統計、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
5、根據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和上級法規要求,有計畫地對本系統財務會計進行內部審計,認真完成上級審計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財務檢查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少年宮

1、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教育原則,積極開展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未成年人喜聞樂見的培訓教學和民眾性活動,豐富活躍少年兒童的課餘生活,提高少年兒童的綜合素質,以充分發揮校外教育機構的作用。
2、承擔全區性少兒藝術、科技等項目的培訓、競賽的組織教育活動。
3、指導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校外活動,豐富活躍學生的課餘生活。
4、因地制宜開展好各種活動,發展學生的興趣、愛好和特點,為學校課外活動培訓骨幹,為社會培養、輸送人才幼苗。
5、積極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重視、支持,改善並管好、用好少年宮的經費、場地、活動設施,使其發揮最大效能。

(八)教研室

1、研究教育理論、教育政策的落實,先進教育教學理念的轉化及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的改革。
2、組織落實課程計畫、課程標準,開展課程改革實驗,參與教材教輔和學具管理,指導中國小在省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用書目錄範圍內選用教材。 
3、搞好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控,進行教學評價的研究與管理,結合我區實際,提出落實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益的方案和建議,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4、組織說課、評課,開展公開課、教學論文評選、學術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等多層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動,開展教學視導,指導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及各級各類教學比賽、競賽。 
5、與教科研部門密切合作,加強課題研究與管理,總結推廣教改經驗,推進教改成果的轉化與套用。 
6、組織制定並落實教學常規,引導全體教師探索教學規律,創造性地開展集體備課、教案組織、課堂教學、教後反思等多種教學活動。 
7、加強對教學測試的研究與管理,積極探索測試內容與方法的改革,將終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使評價更趨完善、合理。 
8、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本區中國小的學科競賽組織工作。 
9、組織開展新教材研討培訓,幫助教師掌握新的教學要求,不斷提高教研水平;培養選拔骨幹教師、教學能手和學科帶頭人等,積極幫助各校創名校、育名師。
10、組織編寫校本教材,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內外綜合實踐活動。

(九)招生辦(自考辦)

1、認真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招生、考試的各項方針、政策,做好招生諮詢和指導工作。
2、負責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的資格審查、組織報名、體格檢查、組織考試、組建檔案、填報志願等工作。
3、承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學教師自學考試和學歷文憑考試的報名、組織考試、畢業審核工作。
4、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材、刊物及報考資料的征訂、發放工作。
5、負責各類考試的《准考證》、《准考通知單》、《成績單》的發放工作。
6、負責各類考生報考信息的採集和管理工作。
7、協助市招考辦完成成績統計工作。
8、協助市招生辦完成研究生報名工作。
9、負責對各考點的考試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10、及時宣傳上級招考政策,接待考生諮詢。

(十)校辦工業公司

1、組織領導全區校辦企業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校辦產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規章制度,並貫徹實施。
2、負責區教育局下屬單位校辦企業的審批、登記、年檢等工作,積極開展勤工儉學和招商引資工作。
3、負責校辦產業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直屬企業和基層單位校辦產業的業務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對校辦產業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5、不斷總結勤工儉學的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勤工儉學深入開展使經濟收入逐步提高。
6、負責對校辦企業財務檢查、審計與指導工作,使財務工作達到制度化、規範化的要求。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電教站(儀器站)

1、貫徹執行電化教育和條件裝備工作的政策、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全區電化教育和條件裝備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推進全區教育條件裝備的現代化建設。
2、負責建立、維護全區教育信息網和區教育信息中心,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建立、維護校園網和教學、管理、對外展示等信息平台,自建或購置教育教學信息資源庫,不斷提高全區教育信息化水平。
3、做好電教設備、教材和儀器設備的計畫、訂購、資金核算、到貨審驗、配套下發工作。指導和協助學校電教設備、教材和教學儀器的購置、管理、使用和維護。
4、組織開展電化教育的教學研究及各項活動。管理、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學、信息技術課程教學工作,積極開展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研究活動。組織並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相關的科技活動。
5、協同教師培訓中心做好教師的信息技術培訓工作、做好學校電教和實驗室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增強教師教育現代化的意識和技能,加強對現代教育裝備條件的合理套用。
6、負責學校實驗室建設執行標準情況的監督及實驗教學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培訓各校實驗室管理隊伍,提高實驗室的管理水平。
7、做好教育局與學校聲像資料的攝製,宣傳市中教育。負責音像檔案資料的製作、蒐集、整理、存檔、借閱工作,為全區教育系統提供教育信息服務。
8、組織中國小教師積極參加電教教材和教具、學具研製開發工作。開展校際交流,介紹,推廣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教科室

1、承擔全區教育科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工作機構和制度。
2、制定並落實全區教育科研工作規劃,承擔區教育局重大課題研究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諮詢和科學依據。
3、組織區級以上課題的申報、評審和立項工作,承擔區級以上立項課題的過程性管理工作,促進科研成果的形成與轉化。
4、指導和管理基層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積極組織參加各類教育科研交流或培訓,規範區內中國小、幼稚園教育科研管理,培養教育科研骨幹教師隊伍,促進提高中國小、幼稚園教育科研水平。
5、負責教育科研成果的總結提煉、鑑定和推廣工作,促進提高區域教育水平。
6、表彰獎勵教育科研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優秀教育科研成果。
7、宣傳普及現代教育理論和教育科研理論,為系統內各單位提供教育信息服務。

(十三)督導室

1、統籌安排、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導工作制度。
2、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3、對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貫徹法律、法規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
4、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政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5、向有關部門反映被督導對象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並提出獎懲建議。
6、參與審定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7、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研究,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組織教育督導人員業務培訓。
8、受理對教育工作的舉報、投訴。
9、承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區政府、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托幼辦

負責對我區行政轄區內的各類幼稚園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幼稚園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學的管理及研究工作。
1、在政府領導下,具體擬定幼兒教育規劃和政策,並組織貫徹實施。
2、傳達上級有關幼兒教育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貫徹實施。
3、動員並組織各方面的資源,與各有關部門協調,加強對各類幼稚園的管理。
4、履行主管職責,建立視導和評估監測制度。
5、辦好示範園和骨幹園,認定社會力量辦的幼稚園的辦園資格。
6、負責對各類幼稚園的業務指導,制定全區幼兒教育教研工作意見,並組織貫徹實施。
7、有計畫的組織各種形式的教學研究和評比活動,指導幼稚園開展教育教學工作。
8、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和培養、培訓各類幼稚園園長、教師,建立園長、教師的考核和資格審定製度。
9、定期對幼稚園的教育教學情況進行檢查督導並及時總結反饋。

(十五)語委辦

1、統籌規劃指導、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情況。
2、組織指導全區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教育部門、學校及公共服務行業的國語培訓和測試工作,積極推廣使用國語。
3、組織開展社會用字規範檢查工作。
4、組織指導全區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工作。
5、逐步建立完善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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