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社會文化司
職能:透過協調公共和私人衛生機構人員的工作和提供本澳居民福利所需的初級衛生保健和專科衛生護理服務,執行關於推廣衛生和預防疾病所需的工作。
性質: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法人部門
局長:李展潤
副局長 陳惟蒨、鄭成業、何鈺珊
職責
準備和執行關於推廣及保障衛生以及預防疾病所需的工作;
提供初級及專科衛生護理服務,並與其他有許可權之機構緊密合作,以促進病人康復及重返社會;
進行衛生科學方面的研究,以及培訓及協助培訓衛生專業人員;
監督及援助從事衛生活動之實體;
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其它衛生單位技術援助;
提供法醫服務;
為適用法律之之規定,對患病和無能力之情況進行審查或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