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寫部落格,大家都會想:今天的點擊率會有多少呢?多少人會留下評論呢?有人會把我的部落格加入鏈接嗎?部落格能讓自己出名嗎?什麼時候可以把部落格當做全職工作呢?
但現實卻與人們的意願背道而馳,大部分部落格的觀眾都不多。除了一些美女或名人的部落格,普通
人的部落格很少能引起強烈關注。然而,34歲的普通男人澤·弗蘭克顛覆了這一現象。2006年,他在他的部落格上創立了自己自導自演的“部落格脫口秀”。“部落格脫口秀”每周上演5天,每天一場,每場3分鐘。弗蘭克的“部落格脫口秀”被稱為網際網路歷史上最成功的喜劇。很可惜,歷時一年後,“部落格脫口秀”在上周正式結束。
澤·弗蘭克早在2001年便開始接觸網路表演,當時他與幾個朋友一起合作製作了一段滑稽舞蹈的視頻。這段視頻在網上公布之後,澤收到了60多封來自世界各地的郵件,對他的創作表達了興趣。此後,澤·弗蘭克開始迷上網路表演行動。他甚至辭去了他的全職工作,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網路表演中,創辦了自己的表演部落格。
部落格脫口秀
澤·弗蘭克談起“部落格脫口秀”,澤·弗蘭克依然滔滔不絕:“周一,我會買一份報紙,一邊看一邊尋找靈感。”他的表演內容大多來自當天的報紙。他談起了“部落格脫口秀”的創作初期。那是2006年3月,當時YOUTUBE還沒開始流行。澤將“部落格脫口秀”定為對話形式。大部分人的部落格都是以“看我”為主要形式,而弗蘭克卻採用了“聽我說”的模式。弗蘭克說:“我不喜歡寫字,只喜歡說話。”
第一集並不成功,表演時間有點長了,而且也沒明確講出“部落格脫口秀”的目的。很快,弗蘭克開始把重點放在發展個人獨特風格上。他在表演中開始加入一些怪誕元素。比如他的語速———他快速的語速讓人們看到了廣播界老頑童安迪·魯尼的影子。
在他的表演中,弗蘭克表現的完全是一名頂級喜劇演員的技巧。對於自己的演出方式,弗蘭克有這樣的看法:“每次的台詞我都是隨意寫幾個詞在紙上,然後即興發揮。表演主要取材於當天發生的一些新聞或者有趣的事情。當然,最重要的是加入自己的東西,就是自己的看法、感受等。”
弗蘭克的每一場演出都保持在3分鐘左右,這是一個觀眾可以接受的長度。他從日常生活和閱讀中尋找有趣的事情放到演出中去。有時在表演中出現一些突發意外而使他想不出台詞時,他就會開始唱一些好玩的歌來掩飾。
弗蘭克的應變能力很強,對於每天的新聞以及他的“博迷”們的提問,他都能迅速反應並加以評論。隨著節目一天天地進行下去,弗蘭克發現遇到的困難越來越多。他的每一集演出都會成為經典,也是一種固定模式,而他需要不斷地打破模式,創新、超越。
打開澤·弗蘭克的表演部落格,就如同觀賞一場精彩的音樂會一般。可惜的是,現在音樂會已經結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