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疆爪烈士

潘疆爪烈士出生於農民家庭。少時從縣立中學畢業後,考取長沙法政專門學校。

1921年畢業回鄉,執教於本村國小。1922年,轉到醴陵西鄉栗山壩的開元學校任教,與進步教師一道組成了“馬克思主義學習小組”。1924年,曾一度赴桂東縣任法官,在審理積案中,懲辦過當地一名大劣紳。1925年9月,回開元學校任教。1926年2月,任醴陵南鄉聯立高等國小校校長。同時,任國民黨醴陵東富區分部書記長,積極支持中共東富支部在農民中開展的革命活動。並舉辦農民夜校,親自講課。同年9月,當選為國民黨醴陵縣黨部執行委員。不久,任湘東農民運動總監,後代理縣長。忠實執行孫中山提出的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大力支持工農運動。1927年2月,任醴陵“討羅軍事委員會”指揮,調集工農武裝1萬多人,配合攸縣、茶陵的農民武裝攻打了湘東保全司令、屠殺農會骨幹的羅定。4月,率領工人糾察隊黑夜趕走本縣萬岩寺,鎮壓了幾名殺害當地國小教師、鄉農協執委並打傷農民代表多人的土豪劣紳及其幫凶。“馬日事變”後,毅然脫離鎮壓革命的國民黨政府,出任醴陵、萍鄉、攸縣、茶陵農軍與安源工人糾察隊組成的“湘東贛西工農義勇軍”總司令。率部向長沙進軍,在易家灣首戰告捷。旋奉令撤退,和其他領導人率領部分戰士轉移到安源。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9月,參加湘贛邊界秋收起義,並任中共醴陵縣委委員。1928年1月至2月,任醴陵農軍攻城總指揮,發起“年關暴動”,並率工農武裝兩次攻打縣城。後在農村開展反“清鄉”鬥爭,實行工農武裝割據。曾在醴陵南鄉建立了5個區和35個蘇維埃政府,開展了土地革命。同年4月,國民黨兩個師糾合挨戶團等地方反動武裝血洗醴陵蘇區時,因叛徒出賣,與兒子同時被捕。後被押解長沙。在16歲的兒子慘遭屠殺和自己多次受刑的情況下,始終只說三句話:“我是潘疆爪。我是共產黨員。我是圍攻長沙時醴陵等縣義勇軍的總司令!”敵人押著他在長沙街頭示眾時,仍沿途宣傳革命。1928年5月19,被殺害於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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