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文學專業

漢語文學專業,本專業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具有較好語言、文學素養和套用能力的專門人才。要求應考者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樹立愛國主義、集體和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具有較好語言、文學素養和套用能力的專門人才。要求應考者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樹立愛國主義、集體和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基本要求

專科(基礎科)基本要求:初步了解語言、文字 的基本原理,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較好的自學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
本科基本要求:深入理解、掌握本專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初步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

學歷層次與規格

漢語言文學專業分為專科(基礎科)和本科。
專科(基礎科)和本科課程考試水平與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同專業本科相同課程的結業水平相一致。
專科(基礎科)規定的13門課程成績合格,累計達到70學分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者,發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漢語言文學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本科在專科畢業的基礎上,取得考試計畫規定的本科段11門課程合格成績,累計達到67學分,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者,發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畢業證書。並按照國務院學位員會《關於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位的暫行 規定》、北京市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高等教育自 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及有關規定,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畢業論文經答辯未通的,必須補作,不補做者不予畢業,補作合格的,可以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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