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壽縣農業局

(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措施辦法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指導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指導農產品生產和農業投入品的使用;預測並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六)組織實施優質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授權發布信息工作;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劃;參與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的有關工作。

單位名稱:漢壽縣農業局
單位級別:正科級
辦公地址:龍陽鎮西正街225號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農業生產和農業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調查了解農業生產情況,制訂落實農業增產措施,指導組織引進、示範和推廣農作物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實施抓好項目建設與管理,抓好農作物基地建設,發展高產、高效、優質農業;組織起草有關農業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農業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工作。
(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措施辦法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指導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指導農產品生產和農業投入品的使用;預測並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四)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及宜農荒灘、宜農濕地、漁業水域、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擬定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與植保檢疫,發布情報,指導防治;實施節水農業。
(五)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和有關協會、學會、社會團體的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隊伍建設。
(六)組織實施優質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七)組織管理國家、省、市、縣農業項目資金投入;協助公安部門剷除毒品源植物。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惠農政策的調查與落實;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及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指導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計畫,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檢測,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發展等方面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電文、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農業信息的蒐集、整理、預測、綜合和匯報,起草綜合性報告和匯報材料;組織農業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訂全縣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申報和爭取農業項目資金;管理好本局機關財務,歸口管理局各項資金;指導、監督管理本系統獨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責農業統計和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三)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統計、女工、計畫生育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與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工作,協助局黨委抓好全局精神文明建設。
(四)政策法制股
負責對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實施監督,負責農業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協助局黨委抓好綜治和安全工作。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授權發布信息工作;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劃;參與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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