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江縣公安局

是位溫江縣於的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由溫江縣旗政府、上級公安廳雙重領導。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

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負

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全省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指揮、指導、協調防範、打擊恐怖活

動。

負責全省治安管理工作。協調處置全省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負責全省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口岸邊防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川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負責全省消防工作

。指導、監督、協調全省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負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衛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

所、戒毒康復中心、安康醫院 等管理工作。

指導全省公安警衛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有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川的安全警衛工作。

組織實施

全省公安 科學技術工作,組織、指導、規劃全省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擬訂全省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省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組織開展同省外公安機關、港澳台警方及外國內政警察機構的交往與業務合作。

統一領導全省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對武警四川總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指導全省

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川府辦發電〔2007〕9號

(2007年1月19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各部門:

省公安廳《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省公安廳

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遏制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切實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有關規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堅決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川府辦發電〔2006〕124號)要求制訂本方案。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 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民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堅決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加強監管工作,切實保障全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確保春節期間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省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環境。

工作目標:堅決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堅決查處從事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活動;不斷提高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預防災難事故的發生。

專項整治範圍和整治內容整治範圍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所有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和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地下作坊和窩點。

整治內容:

(一)整治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的違規行為。

(二)整治合法煙花爆竹企業從事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的違法行為。

(三)整治規範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儲存、運輸條件;完善其安全管理制度、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嚴格落實。

(四)堅決打擊從事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地下作坊和窩點;堅決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已取締或關閉的煙花爆竹企業繼續從事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嚴肅處理相關人員。

(五)重點整治具有長期從事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鄉(鎮)、村(社),堅決剷除非法生產經營的土壤。三、專項整治工作成員單位職責省政府成立全省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打非”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省公安廳:牽頭全省專項整治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全力做好全省“打非”專項整治方案制訂、信息收集整理和總結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嚴格運輸證件和焰火晚會燃放許可的審批工作;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打擊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及查處工作,對拒絕、阻礙或暴力威脅安監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要依法嚴肅查處打擊,確保全監等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省安監局:負責全省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嚴格審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銷售企業的安全條件,核發煙花爆竹生產、銷售許可證件;組織開展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檢查,加強對其安全隱患整改力度,堅決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經營條件的煙花爆竹企業;負責查處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從事的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負責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省監察廳: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

省質監局:負責煙花爆竹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的質量,檢驗進出口煙花爆竹的安全質量,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省工商局:加強市場監控,負責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違反工商登記法律規定,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

省交通廳:負責審批運輸煙花爆竹車輛資質,查處煙花爆竹運輸企業非法承運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成都鐵路局:負責督促鐵路運輸部門加強煙花爆竹運輸審批工作;落實危險品檢查工作,協調督促鐵路運輸部門做好旅客、貨物進站上車的檢查工作;協助地方公安機關開展“打非”工作。

省地方鐵路局:負責檢查各鐵路運輸單位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制度建立情況;嚴防煙花爆竹通過貨運夾帶運輸;負責在鐵路區域內對煙花爆竹危害性進行宣傳。

省新聞出版局:負責查處非法印製煙花爆竹商標的違法行為。

省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各新聞媒體做好“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導。

四、專項整治時間安排

全省“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從2007年1月20日開始至4月20日結束,分4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

制訂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全面啟動本地“打非”專項整治工作。

(二)各地要深入到行政區內各鄉(鎮)、村(社)和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深入的調查摸底,排查安全隱患和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集中整治階段。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採取聯合執法等形式進行嚴厲打擊和實施重點整治。

(四)檢查總結階段,各地要組織檢查組赴各地進行重點檢查,查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要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總結,建立“打非”工作長效機制。

五、專項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站在構建平安四川、和諧四川的高度,以對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強化措施,周密安排,切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圓滿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二)深入宣傳,營造氛圍。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打非”專項整治宣傳工作,採取有效手段和方式,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使廣大民眾接受一次深刻的安全教育,激發民眾參與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實行有獎舉報制度,促使廣大民眾主動舉報從事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在全社會營造“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濃厚氛圍。

(三)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行政區內所有鄉(鎮)進行全面地排查摸底,梳理出一批重點整治地區和重點整治企業。採取分片包乾的方式對重點地區進行重點督導,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鄉(鎮)和有關部門。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發生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事故的,相關領導要作出檢查並嚴格依法實施責任追究。

(四)全面檢查,認真整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內所有鄉鎮、場點和農貿市場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整改後仍達不到安全生產經營條件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檢查中發現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依法處理。

(五)嚴格審批,嚴格執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等許可證件的審批辦理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得辦理相關的許可證件,對違規辦 證的要嚴肅查處。

(六)加強協作,認真履職。省“打非”協調領導小組要及時協調、通報有關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協調成員單位改進和加強“打非”專項整治工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密切配合,溝通信息,不得互相推諉,互相扯皮,杜絕工作中的“盲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相關部門職責。

(七)其他事項。各市(州)人民政府於2月5日前將本地“打非”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領導小組名單、聯絡人名單和聯繫方式報省“打非”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省“打非”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於每月25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報省“打非”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後報省政府並通報各成員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省“打非”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於4月25日前報省“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屬檔案:全省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協調小組名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