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管理法定義
渠道管理法是博思諮詢公司的兩位諮詢顧問史蒂文·威勒和伊萬·赫什提出
渠道管理法“渠道管理法是一套系統的接觸客戶和維護客戶的方法,無論客戶身在何處和採用何種方式接受企業的服務和產品。渠道管理法的內容包括確認對企業最為重要的客戶群,完善同客戶的關係,與客戶進行充分交流和在初次銷售發生後繼續為產品創造附加價值。”
原因
渠道管理法第一,客戶比以往任何時候更為苛求,他們希望得到個性化的服務。僅僅簡單地將某個產品投入大眾市場等待買家的做法對匆忙的消費者的影響力越來越小了。
第二,不論某種產品在剛剛問世時是多么與眾不同,很快便會有競爭者進行仿製和改良,從而最終成為大眾化商品。企業於是不再可能通過創造更好的產品來形成競爭優勢了,他們必須通過某種渠道接近顧客,更好地為顧客的需求提供服務。
三個任務的建立
渠道管理法建立信息流通機制(包括流入與流出);
建立將產品或服務有效傳遞給客戶的流通體制;
提供擴大產品和服務內容的附加服務。
運用意義
渠道管理法在產品至上的競爭理論漸趨衰弱的今天,對各種客戶渠道進行有效管理對企業的成功顯得至關重要。
然而,渠道管理法不是一個簡單狹隘的概念,它不僅僅包括產品配送和物流,雖然配送和物流也十分重要;渠道管理法是一種思考方式,是尋求與客戶建立新的聯繫從而開發新商機的方法。考慮建立新的渠道和搭建相應的支持方式,需要企業思考公司的發展戰略。有效的渠道管理法將不僅為企業提供改造的機會,也將改造整個行業。
另外,隨著“體驗經濟”的研究,也為渠道管理建設注入了全新的思想,渠道(特別是終端)的功能也遠遠超出了傳統概念範圍;它更是企業與客戶之間的、關於企業文化或產品文化及企業與產品信息的體驗交流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