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鑒易知錄

清鑒易知錄

《清鑒易知錄》是民國初年許國英為《綱鑑易知錄》續編而成。《綱鑑易知錄》是康熙年間由吳秉權主編的一部通俗扼要的我國編年體史書。它上起盤古,下迄明末,紀事簡明,頭緒清楚,使人一看瞭然,所以叫做《易知錄》。《綱鑑易知錄》由於通俗易懂,從前流傳較廣。解放後由中華書局重印,受到讀者歡迎。可是,此書只寫到明末,到了民國初年,許國英之續編,仍用綱鑑的體裁,記載清代二百六十多年的歷史,所以叫做《清鑒易知錄》,上接《綱鑑易知錄》,一直延續到清末,獨立別行,又可以成為一本簡明的清代編年體史書。

作者簡介

許國英,號指嚴,江蘇武進(今常州市)人,1918年編輯《清鑒易知錄》之外,、又前此曾與汪榮寶合撰《清史講義》二冊,1 913年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作為歷史教科書之用。
許氏認為當時清社已亡達六年之久,尚無中本專書詳述清代三百年間的歷史、人物、社會經濟、政治制度;而清史纂修,迄未成書;則有一代尤不可沒有一部以類相從,綜甄條理的編年體簡明史鑑一類的書,俾供士人學子的先睹為快。於是許氏一本以吳秉權楚材所撰《綱鑑易知錄》的體例,用綱挈目,藉示褒貶。或有有綱而無目,未有有目而無綱;綱既簡要,目則詳明,然亦有綱詳而目簡,概如吳書。許氏竟以一人一手之力成此一部數十萬字的《清鑒易知錄》的編年體史書,條理清晰,明白易曉。過去對初學清史的人從這部書里得到基礎知識,就是到了今天,只要能用批判的眼光去閱讀它,對一般想學習一點清史的人也還是有一定幫助的。

清鑒易知錄價值

北宋司馬光編纂我國編年史資治通鑑,南宋朱熹又改寫成《資抬通鑑綱目》前面有綱,後面有目,綱是歷代史事的提綱,目是對歷代史事較詳細的記述,以後不少書採用這種體例,通稱綱鑑。
當民國初年,《清史稿》尚未刊行的時候,許氏編輯此書,並無一本專書可以用作底本,其困難程度視吳書不啻倍蓰。今稽考許書所採錄者,除《例言》已標明《東華錄》、《聖武記》、《滿漢名臣傳》諸書以外,尚有《開國方略》、《滿洲源流考》、《盛京通志分》、《明紀》、《明鑑》、《中國秘史》、《大義覺迷錄》、日本稻葉君山清朝全史》以及野史筆記等多種文獻資料。至於上仿朱子《通鑑綱目》,寓褒貶於敘事之中,尤為本書的一大特色。以破除迷信而論,例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江蘇巡撫湯斌之毀五通滛祠,說“民始而駭”,“始悟往日之非” (《正編》四頁一一三上),又如,光緒二年(1876)“收回英國商人所築上海達吳淞鐵路毀之”,說是“朝廷竟以迷信等說毀之”,並小注指出:“託言(鐵路)不適用,實則惑於風水之說也”(《正編》一九頁三0三上)云云。似乎許氏是一位大反封建迷信之說的人物了。其實,本書從一開始就說清太祖努爾哈齊“生而龍顏鳳目”(《前編》一頁二上);說清太宗皇太極已而知漢人儲君曰皇太子,蒙古嗣位者曰黃台吉,三者音義默符。眾皆驚異,識天意有屬雲)。(《前編》三頁二五上);說清聖祖玄燁第二子胤礽立為皇太子,後來一廢再廢,是“胤礽生而克母,自古稱為不孝” (《正編》五頁一三0下)。諸如此類,仍不脫唯心主義舊史學的天命論和英雄史觀的窠臼。
講到《春秋》筆法,本書也是非常注意的。書卒書死,雖一字之差,而褒貶大異。書卒,如李率泰卒,小注云:“率泰遺書寬海禁,尚知愛民,故書卒”(《正編》三頁八六上)多范文程卒,小注云霧: “降臣書卒,嘉其行也” (《正編》三頁八六下)。是書卒表示對一人之褒。反之,書死,如洪承疇死,“批評”,云:“書死,絕之也”(《正編》三頁八五上);吳三桂死,小注云:“三桂背明叛清,不忠不孝,書死以絕之”(《正編》四頁一0三下)。是書死表示對一人之貶了。其他,如在“綱”中朗說:“加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名不正則言不順。稱叔父攝政王,非制也”(《正編》一頁四九上);又說“攝政王多爾袞納肅親王豪格福晉博爾濟錦氏”,小注云:“著淫亂也”(《正編》一頁六二下);最後又說“攝政王主於太廟,追尊為懋德修道廣業定功安民立政誠敬義皇帝,廟號成宗”,小注說:“此之謂非禮之禮”(《正編》二頁六四上)。而於鹹豐六年(1856)之晉封懿嬪那拉氏(即後來的慈禧太后)為懿妃,小註明確指出蠢:“著女禍之本”(《正編》一六頁二六二下)。從而不難看出,許氏對於清代帝王將相,包括慈禧太后的臨朝聽政,舉凡用人行政,國計民生,莫不留心考察,加以評,隱寓褒貶,是有他自己的看法和政見的。而他的這些看法和政見正好反映出清末民初排滿思想的時代特點。
排滿思想可以上溯到明末清初之際,諸如抗清鬥爭,南明三政府(前三藩)、台灣鄭氏等歷史大事件,於前三藩, “綱”中又書:“明福王由崧即位於南京,改元弘光”,而於“目”中又大書特書:“由崧,神宗之孫,福王常洵子也“(《正編》一頁四九下);“綱”中既書:“明唐王稱帝福建”, “目”中又大書特書:“唐王聿鍵,明太祖九世孫”(《正編》一頁五四下);“綱”中既書:“明桂王由榔即位於肇慶,改元永曆,”“目”中又大書特書:“王為神宗之孫”(《正編》一頁五九上)。抗清英雄史可法,“綱”和“目”中不但將“睿親王(多爾袞)致書史可法”的要點指明,同時在“目”中並將史可法答書較詳地錄出。而於鄭成功的抗清鬥爭,用了大量的篇幅大書而特書其起事之由來和經過(《正編》二頁七五下至七七上),尤以在順治十六年(1659)鄭成功最後發動的進入長江口對南京的一次大進攻,雖以友軍配合不及時,指揮不協調而告失敗,而“目”中仍明言:“自是終成功世,無敢言覆島者”(同上)。特別值得指出的是,鄭成功在康熙元年(1 662)一舉而收復了台灣,終於驅逐了盤踞台灣近四十年之久的荷蘭殖民者。本書《正編》三頁八三上下作出了如實的反映。鄭成功作為偉大的民族英雄,是當之無愧的。
詳近略古為本書的二大特色。這是因為本書斷代為書,屬於編年體史料輯錄,入關以前,清太祖努爾哈齊和清太宗皇太極兩朝的事實,關係極其重要,故列為《前編》,凡四卷,一冊,入關以後,從順治元年(1644)至宣統三年(191 1)為止共二百六十八年,則列為《正編》凡二十八卷,十冊。另外附錄《十朝大事表》和《外交摘錄》,不分卷,一冊。從全書篇幅所占的比例而言,《前編》和附錄除外,《正編》二十八卷中從第十四捲起到第二十八卷止,一共用了一十五卷的篇幅來詳細論列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七十年間的近代史部分,占全書篇幅一半以上。其中論述同樣包含有褒貶。如道光十六年(1 836)“命穆彰阿為武英殿大學士,管理戶部,以琦善協辦大學士,仍留直隸總督任”,小注指出:“著辱國僨事之臣,始大用”(《正編》一四頁二四三下至二四四上)。又如第三年,道光十八年(1838) “命琦善為文淵閣大學士仍署直隸總督,以雲南總督伊里布協辦大學士,仍留任”,小注也指出:“著奸,如前例”(《正編》一四頁二四四上)。而於道光二十一年(1 841)鴉片戰役中廣州失利,逮琦善來京,“目”中明白指出:“琦善至廣東,一切反林則徐所為,謂可得外人歡心”(《正編》一五頁二四六下);書眉小標題則作:“琦善割地辱國”(《正編》一五頁二四七上)。但同年,“革林則徐四品卿銜,發往伊犁效力贖罪”。小注則指出:“著賞罰不當”(《正編》一五頁二四八上)。因知許氏不但詳細地敘述了鴉片戰爭的全部過程,而且指出了戰爭的正義性是在中國人民一方,林則徐、鄧廷楨輩為其傑出代表人物,至於清政府的統治階級如穆彰阿、琦善、伊里布之流則屬於賣國求榮的民族敗類。對於上述這些正反面人物,許氏的態度是十分明朗、愛憎分明的。
再則,關於太平天國運動,從洪秀全起兵於桂林縣之金田村敘起(《正編》一五頁二五三上下),直到太平天國亡(《正編》一七頁二八四上下)為止,所用篇幅貫穿於三卷之中。其中提及翼王石達開,說他是洪秀全“初起時五王之一,素蓄大志,以仁義籠絡天下,人心附之” (《正編》一七頁二八下),可謂讚揚備至者矣。辛亥革命前多次起義活動,如光緒三十一年(1905),吳樾之炸出洋五大臣,直書“革命黨人吳樾所為也” (《正編》二七頁四四六下);光緒三十三年(1907),安徽巡撫恩銘為道員徐錫麟槍斃,則書“錫麟,浙江紹興人,與同志設光復會,共謀革命”;又說:“時革命黨聲勢漸盛,俱以排滿為幟” (《正編》二七頁四五四上);同年,“孫文,廣東香山人,始入興中會,潛謀革命”;“黃興與陳天華,宋教仁創華興會”;“尋孫文至日本,乃與黃興等合創同盟會”,小注云:“同盟會始此” (《正編》二七頁四五五下至四五六上)。很明顯地看出,許氏對革命是贊同的,毫無一點微詞夾雜其間。
詳載一代歷次簽訂的條約,又為本書的三大特色。縱觀清代三百年間的涉外問題,特別是從1840年鴉片戰爭失敗以後,歷次簽訂的一系列的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本書附錄中的《外交摘錄》,除按國別(俄、英、美、法、德、日、葡萄牙、西班牙、秘魯、巴西、墨西哥、義大利、奧地利、丹麥、瑞典、挪威、荷蘭、比利時等)一一錄列以外,在《正編》各卷中,仍按年代先後均有紀述。一般的說,各國曆次所簽訂的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清前期的較略,而以近代的為詳。例如光緒五年(1 879)崇厚與俄國立約十八條,《外交摘錄》頁一下,只簡單地寫成“光緒七年,改訂條約二十條”,而在《正編》一九頁七上下“條終附志”下,將十八條條約條文一一錄出。充分證明許氏關心國家大事,平曰蒐集這一類有關外交條約,以約章成案、匯覽為據,兼及邸鈔、朝報,大多不見於官文書的記載,尤足珍貴。這對於當時喚醒廣大民眾,發憤圖強,振興中華,廢除不平等條約,不可否認是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的。值得注意的是,解放後,我國政府一再宣布不承認解放前訂立的不平等條約。
本書的三大特色,既如上述,而書中敘述,除脫誤、錯別字,下面還要提到以外,這裡先就史實方面而言,也不無可議之處。舉例來說,清太祖努爾哈齊的先世,“興祖直皇帝名都督福滿,興祖生子六,其四即景祖翼皇帝。……景祖生子五,其四即顯族宣皇帝,名塔克世”(《前編》一頁一下)。努爾哈齊的曾祖與其父既都直書其名都督福滿和塔克世,則其祖覺昌安之名又不書,顯系遺漏了。再說努爾哈齊本人,在(《太祖紀》小注中,說“世祖(福臨)入關後,追尊為太祖” (《前編》一頁一上)。事實是,努爾哈齊死後,追尊謚曰武皇帝,廟號太祖,是在入關前崇德元年(1636),見蔣氏《東華錄》(1980年中華書局點校本)卷三頁三九;而改謚曰太祖高皇帝,則在入關後康熙元年(1 662),見同上卷八頁一三八。又說喀爾喀五部,注為“今外蒙古”(《前編》一頁九下),亦非是。據達爾瑪《金輪千輻書》和拉希彭楚克《水晶念珠》兩書,內五部為扎魯特、巴林、巴約特、弘吉刺、兀者。其中前三部在《清太祖實錄》中屢見不一見,弘吉刺部亦早見於元代,只兀者一部或系明朵顏衛之一福餘衛,指科爾沁等部而言(參賈敬顏《蒙古族歷史概要》稿本頁七注三)。說努爾哈齊“毀撫順城,明之南關遂亡”(《前編》二頁一七上),不知明之南關在今遼寧省開原市原為哈達部開設的馬市所在廣順關的俗稱,而撫順(一作撫西)城則在今遼寧省撫順市北撫順,兩者風牛馬不相及。至於把海西四部中的哈達,注釋為今遼寧省新賓縣的煙筒山南岡(《前編》一頁三下),與呼蘭哈達(《前編》一頁五下)混為一談,與把位於今遼寧省開原市東四十里的尚陽堡,舊名靖安堡,定在甘肅邊境(《正編》二頁七0下),可以說同樣都是一件荒唐無知的事。書中亦有行文欠通之處,例如康熙十六年(1677) “吳三桂遣兵犯廣東,尚之信降,廣東略定”(《正編》四頁一0一下)。從文法上講,是尚之信降於吳三桂,而事實上,在“目”中明說尚之信降於清,吳三桂將遁走,故廣東略定。又如雍正二年(1 7 24),“綱”中說“御製《朋黨論》”小注中竟說:“《論》大略見《前編》稻葉君山之言中”(《正編》七頁一四九下)。堂堂大清朝皇帝在二百幾十年以前“御製”的《朋覺論》,竟然引用二十世紀一十年代初的一位日本人的著作作為佐證,未免令人說中國學人太孤陋寡聞了一些。

清鑒易知錄版本

關於《清鑒易知錄》的版本問題,許國英指嚴原著時《清鑒易知錄》,初版於1918年1月,再版於同年4月,均為上海藻思堂排字本。後來沈文浩瘦狂重編的《重編清鑒易知錄》,三版於l 923年8月,重版於1931年5月,均為上海二思堂排字本。今北京古籍出版社採用許氏藻思堂本《清鑒易知錄》,囑我校閱,將其中明顯的錯別字一一挖改,如美宸英的“宸”誤作“震”,載灃的“灃”誤作“澧”,厄魯特的“厄”誤作“厓”,宗喀巴的“宗”誤作“字”,“元代”郭守敬誤作“明代”,這些都挖補貼字予以改正。其中有的差錯,如;《正編》六頁一三二上,清聖祖玄燁命治胤禩結黨,議出馬齊,“乃將馬齊交胤禩,嚴行拘禁”,何以將馬齊交胤禩?因文字牽涉較多,沒有更改。又《正編》二十三頁三六五,辛未賜張謇等二百八十一進士及第,查《清史稿》,應為三百八十一人,恩科年份與進士人數兩者均誤,亦沒有更改。
全書最後得到北京古籍出版社諸編輯同志覆核一過,現將已經貼補改正的字一一列下,計改正二百八十七字(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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