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主義

清教主義

清教主義,起源於英國,在北美殖民地得以實踐與發展。其因信稱義、天職思想、山顛之城等核心理念,雖然構成宗教行為規範要素,卻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消解禁錮人們思想與行為的主流教會傳統的作用,促進了社會世俗化進程,在早期的美國,推動了個性解放,促成建立現代勞動、職業和財富觀,以宗教的理想勾勒出國家未來追求的目標。它們奠定了今日美國主流文化(wasp)價值觀念的基礎,鑄就了美國民族特性。 清教思想:美國清教主義從一開始就是一種精神運動,它不僅僅是一種宗教信仰,而且還是一種極端民主與共和的理論。清教徒在自己的祖國遭受迫害,對英國嚴酷的社會現實不滿而移民到美國。他們希冀按自己的意欲信仰上帝。於是,他們致力於建立一個烏托邦式的重視倫理和精神生活的社會模式。他們崇尚真正的自由——這種真正的自由涵蓋了廣泛的道德的含義。他們把一切破壞和蔑視這種自由信念的行為一概斥責為對權威的褻瀆。因此,他們認為自己是一群稱之為美國人的新人,命定要建立一個新的世界,為人類建造一座“山上的光輝的城市”。(參考資料:詳見“百度百科”的“清教思想”)

清教主義與清教徒

清教,基督教新教派別之一。16世紀出現於英國。該派要求以加爾文學說為依據改革英國國教會,承認《聖經》為唯一權威,反對國王和主教的專制。主張清除國教會所保留的天主教舊制度,簡化儀式,提倡過勤儉清潔的生活,故名。後又分為長老派與獨立派。在國內遭受迫害時期曾大量逃亡到北美建立殖民地,大部分清教徒都逃亡到了美國,所以人們說起清教徒,一般指的就是美國的清教徒。

清教徒並不是一種嚴格意義上派別,而是一種態度,一種傾向,一種價值觀,它是對信徒群體的一種統稱。清教徒是最為虔敬、生活最為聖潔的新教徒,他們認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喚”。認為每個個體可以直接與上帝交流,反對神甫集團的專橫、腐敗和繁文縟節、形式主義。他們主張簡單、實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

清教徒時代,人類史上才真正出現了職業這個概念。當時的職業一詞是calling。call是呼喚、呼叫的意思。calling,含有“召喚、神召”的意思,意即上帝在天上呼喚你、命令你該有何種行為。這個詞義中無疑含有宗教意義:職業即是天職,是上帝安排的任務,這是職業的最初定義。

在清教徒的理解中,職業就是一件被冥冥之中的神所召喚、所使喚、所命令、所安排的任務,而完成這個任務,既是每個個體天賦的職責和義務,也是感謝神的恩召的舉動。如上帝曾召喚亞伯拉罕作虔誠且 富有的君王,他憑著信心最後成就了召喚,成為富甲萬國、繁衍眾多的君王。現在,上帝也召喚清教徒開拓北美的疆土,把在美國國度上的創業視為天職。

他們也肯定現實生活,與出世厭世的觀念相反,他們認為:“世界就是我們的修道院”(加爾文語)。而塵世中的工作是我們修道的方式,是上帝安排的任務,是神聖的天職。每個人要入世修行,將自己在世間的工作和生活作好,就是在修行和敬拜,就是在盡一個人的本分。

他們也肯定了營利活動,認為人是上帝財富的託管人,作為託管人,有天職將財富增值。正像一位名叫普勒斯頓(John Preston) 的清教徒領袖在他的著作中所寫:“若有人問如何能曉得神在他身上的旨意,我的答案很簡單:只要看看神賜給他的產業便成。”

清教徒是創業精神的代言人,他們認為人開創產業必須要禁慾和儉省節約。他們限制一切縱慾、享樂甚至消費行為,將消費性投入和支出全部用在生產性投資和擴大再生產上,如此必然導致資本的積累和產業的發展。不是縱慾和貪婪積累了財富,而是克制和禁慾增長了社會財富。

清教徒崇尚商業和工業活動,在商業中誠實守信、珍視信譽、決不坑蒙拐騙,清教徒企業家不僅追求利潤最大化,而且具有對社會的回饋意識,擔當社會責任、扶持社會公正,為社會公益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承擔了巨大的公共事業義務。

清教徒對一切充滿了信心,無論從事商業貿易還是生產耕種,都具有排除萬難、獲得非凡成功的勇氣和信心,他們善於創造和創新,不斷地開拓和征服。他們身上值得人們學習的可貴精神非常之多。

18世紀中葉美國著名的清教徒布道家約翰·衛斯理的一句名言成為了清教徒精神的精闢概括:“拚命地掙錢、拚命地省錢、拚命地捐錢”。拚命地掙錢,是因為以賺取財富為天職;拚命地省錢,是因為他們克制禁慾,始終過一種聖潔、理性的生活;拚命地捐錢,是因為他們要關照精神信仰、關照社區和國家等人類共同體,他們捐錢捐物,在對世間的愛中得到永恆。這樣三種拚命精神,無疑是清教徒精神的思想精華。

總之,清教徒懷著一種使命感、神聖感在創業,將在美國的開拓疆土、擴大產業、增加財富視為天職,他們始終過著一種聖潔、公義的生活,他們將自己的一切活動都神聖化,他們因此為美國人立下了奠定千秋萬代的產業和基業,為人類社會發展市場經濟立下了典範和原動力。儘管並非人人都是清教徒,但是,他們的精神卻是全人類的財富,值得任何國家、任何時代的人們去學習、掌握和運用。

創始人

——約翰·諾克斯

我們根據哪些方面才能說約翰·諾克斯是“清教主義”的創始人”呢?

第一點,是根據他的獨立創新的思想

顧名思義,清教徒都是有獨立思想的,他永遠不會是個“代表既成體制的人”;他不光是在宗教信仰方面不是屬於“國立教會”的,就是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樣。這一點非常重要。有人生下來就是“代表既成體制的人”,不管在哪一方面,他們永遠站在當權者那一邊,永遠屬於一些固定了的團體。他們只致力於保存舊有的秩序。但清教徒基於他的本性與精神,永遠不會是那個“代表既成體制的人”,這是由於他的獨立性與創新精神,也因為他自己研讀聖經,渴慕認識真理,就不管別人怎樣說。

第二點,約翰·諾克斯有資格稱為“清教主義的創始人”,是因為他能把清教主義信仰的導向原則明確地實行出來。

這些原則,首要的是以聖經——神的話,為最高的權威。這是諾克斯堅守的原則,如果沒有聖經的根據,他就絕對不去做,也不準許弟兄們去做。第二個原則,是主張教會“改革要延伸到根部與枝條”,這話出自諾克斯之口。換句話說,清教徒並不以僅僅在教義上有改革而感到滿足。(諾克斯和他其他清教徒們,與英國的其他帶領的人意見相左,也是出於這原因。)很多人都主張改革教義,都是加爾文派的。但差別之處,在於清教徒對改革的徹底要求,不僅要求改革教義,也要把改革貫徹到實踐方面,包括對教會本質的整個看法。對清教徒來說,改革不僅是修改,或一點改善,改革是教會的“全新的建造”——不僅是將已存在的修改一下,這個建造是根據新約的教導。

他要把教會恢復到新約聖經里的模式。基於此,他認為必須改革教會的儀式,就是教會崇拜的處理和所有聖禮的施行。他這樣說:“向神的敬拜,尤其是聖禮的施行,必須以聖經所指明的為準,不得添加,也不得減少。”又說:“教會沒有權柄,可以自行發明一些宗教儀式,再自行加上重要的意味。”他因為說了這樣的話而受到了指控。他分辯說:“人不可創立或發明一種討神喜悅的宗教,他只能持守並遵行從神而來的信仰,不能加以刪減或修改。”

他所高舉的原則就是這樣。但更重要的是,他把原則套用出來。沒有所謂理論上或學術性的清教徒。不錯,有人對清教派思想感興趣,但是,除非他們能實行這些思想,否則就是清教主義的叛徒,因為真正清教徒的特色,就是實行。

還有一件事很重要。當時的習慣是在領受聖餐時下跪,這是安立甘派的做法。約翰"諾克斯是第一個教導信徒坐下來領受的。他不但這樣教導,他自己也先實行出來;這是把清教主義精神套用出來的表現。

至於洗禮方面,他拒絕為已被逐出教會的人的兒童施洗,也反對平信徒可以私下給人施洗的傳統,也拒絕在施洗時手劃十架的表號。

有件事很值得留意。諾克斯曾被邀請前往法蘭克福,擔任在那裡逃亡的英國信徒的教會的牧師。在那裡,他和惠廷厄姆(William Whittingham),就是那部著名的日內瓦聖經的主要翻譯者,一起草擬了一份教會崇拜的儀文,以代替他們所摒棄的公禱書,並公開說出他對公禱書的意見,結果被逐出。之後他前往日內瓦,該儀文成了日內瓦的教會所採用的教制,人稱它為“日內瓦典籍”(Geneva Book),直到如今,蘇格蘭教會正式採用的,就是這本教會儀文的典籍。因此,在日內瓦的英國信徒的教會,可算是第一個真正清教徒信仰的教會。這一個事實,可以作為約翰"諾克斯是英國清教主義的創始人的最有力證據。

他對英格蘭的清教徒的影響,在他死後一直持續下去。他在蘇格蘭所寫的《教會改革的歷史》(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不在蘇格蘭印行,竟然在1578年由在英國的英格蘭清教徒印行出版。不單如此,一位做帶領的清教徒約翰"菲爾德(John Field),在印行約翰"諾克斯的一篇文章的時候,在序言中讚揚他是“神所用的尊貴可敬的器皿”,而且介紹該篇文章“印證他敬虔忠心的勞苦,表明他勇往直前的無畏精神”。

在接下來的世紀中,約翰"諾克斯的影響仍處處可見。彌爾頓在他為處死查理一世辯護的文告中,就多次引用約翰"諾克斯的見解作支持。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強調,約翰"諾克斯有獨特敏銳的眼光,對聖經也有獨到的見解,這尤其表現在必要時與掌權者對抗,甚至要把他置於死地的見解上。彌爾頓能領會到這一點,可見約翰"諾克斯實在堪稱為清教主義的創始者。1683年,查理二世開始公開承認他信奉羅馬天主教,下令在牛津當眾將約翰"諾克斯所出版的著作全部付之一炬,並禁令人民讀他的作品。那時是1683年,而約翰"諾克斯早已在1572年去世。他的影響至深至大,可見他實在是英格蘭,同時也是蘇格蘭的清教主義的創始人。

移民美洲的早期清教徒對政府和掌權者的看法,和約翰"諾克斯所見的完全一致,正如卡萊爾(Thomas Carlyle)所說的,他也同樣可算是美國清教主義的創始者。甚至可以認為,他的思想,可說是1776年成功的美國獨立戰爭的原動力;他是這種爭取獨立精神的開路先鋒。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