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鹽田區機關事務局

(二)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和區各部委辦局的機關事務管理。 (三)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召開重要會議,各部委辦局召開全區性重要會議,組織全區性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 (五)負責區行政文化中心辦公大樓、區直機關在職在編人員的臨時周轉房的分配、維護和管理工作,以及區直機關其他維修項目的申報、實施、驗收等工作。

深圳市鹽田區機關事務局是負責區直機關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和服務的區政府直屬行政事務機構。其主要職能是: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上級機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規定,結合區機關實際,制定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和區各部委辦局的機關事務管理。
(三)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召開重要會議,各部委辦局召開全區性重要會議,組織全區性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
(四)負責承辦上級領導、來賓來鹽田區公務活動(包括參觀考察)的接待工作,制定接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區行政文化中心辦公大樓、區直機關在職在編人員的臨時周轉房的分配、維護和管理工作,以及區直機關其他維修項目的申報、實施、驗收等工作。
(六)受託管理區直機關國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以及區領導和區直機關有關各部門辦公用品的配置與管理。
(七)負責區行政文化中心辦公設施、設備(如水電、空調、電梯、樓宇自控、音樂噴泉、通訊、安防監控、消防、停車場系統等設施)的配置、安裝、維修、監督維護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區行政文化中心安全保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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