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

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

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原名青海省樂都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2月。2013年2月8日,國務院批准海東撤地建市,樂都縣撤縣設區,最高人民法院遂批准撤銷樂都縣人民法院,設立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法院現位於海東市樂都區碾伯鎮濱河北路。行政編制人數78人,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69名,其中法官41名,法官助理3名,書記員10名,法警3名,其他工作人員12名,大專以上學歷的幹警69名。

法院簡介

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原名青海省樂都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2月。2013年2月8日,國務院批准海東撤地建市,樂都縣撤縣設區,最高人民法院遂批准撤銷樂都縣人民法院,設立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法院現位於海東市樂都區碾伯鎮濱河北路。

機構設定

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內設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紀檢監察室、法警隊等12個局、庭、科、室、隊和碾伯、漢莊、高廟、曲壇、引勝、洪水六個基層人民法庭。

所獲榮譽

2002年度全國法院系統“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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