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數字藝術產業比較研究

海峽兩岸數字藝術產業比較研究

《海峽兩岸數字藝術產業比較研究》是2008年學林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鄧文華。

內容簡介

近年來,文化產業在全球範圍內的凸興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此背景下,數字藝術產業也取得了可觀的發展。與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海峽兩岸的數字藝術產業都起步不久,尚未形成巨大的效應。不過,近年來海峽兩岸都出台了很多關於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這為數字藝術產業的勃興創造了機會。

本文所說的數字藝術,是指以數字媒介為生產、傳播和接受工具,實現了以“0”和“1”為編碼與解碼原則的藝術;其產業化受惠於大眾文化、消費文化在全球範圍內的風靡與流行。從社會定位來講,數字藝術產業是文化產業的一個分支。就表現形態來看,數字藝術產業主要有七種形式,即:網際網路藝術產業、手機媒體藝術產業、數字電影產業、動漫產業、數位電視產業、遊戲產業、DV藝術產業。本文主要就前面四種數字藝術產業進行比較研究。其中,對網際網路藝術產業和手機媒體藝術產業的分析分別以網路文學和簡訊文學的產業化為重點,而對動漫產業的分析則主要以卡通片的生產為重點。

大體來看,海峽兩岸數字藝術產業存在下述相似之處:在藝術生產方面,主題、風格及產業模式均存在“敘事”趨同傾向。在藝術傳播方面,存在接受同步情況,一是指數字藝術在媒介的幫助下,在“第一時間”、以“第一現場”的形式在兩岸同步傳播;二是指境外的數字藝術在海峽兩岸同步傳播。在藝術接受方面,存在“消費共鳴”現象。比如,李安導演的《臥虎藏龍》,張藝謀導演的《英雄》在兩岸都獲得了高票房的收入,引起了廣泛的共鳴。

誠然,海峽兩岸數字藝術產業這三種相似之處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以“敘事”趨同為例,它既是全球化背景下“敘事”趨同的體現和反映,也與數字藝術的產業化操作有關。不過,總的來看還是受媒介影響的結果。比如,兩岸手機簡訊文學語言的詩性特徵,從根本上來說是受手機媒介限制、影響的結果,即每條簡訊只能傳送70個漢字。又以“接受同步”為例,它的出現也與很多因素有關,比如防盜版、防泄密的需要等。但是,以網際網路為代表的數字媒介的套用才是問題的關鍵。同樣,“消費共鳴”的出現也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不過,文化是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因為,從接受美學的角度來看,兩岸數字藝術接受過程中共鳴的產生,與兩岸人民具有相同的文化心理結構這一事實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繫。一般而言,客群的文化心理結構相同或相似,就比較容易產生心理上的共鳴。

本文認為,海峽兩岸之間的任何比較研究,無論是政治、經濟方面的比較研究,還是文化、藝術方面的比較研究,都應有一個歷史啟示和歸宿,即我們應在探討相關論題歷史淵源和發展現狀的基礎上,為兩岸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有意義的分析和借鑑。畢竟,在海峽兩岸交流日趨頻繁的今天,走向融合和統一已是大勢所趨,學術的研究也應該履行共同的民族職責和使命,為創造一個和平、繁榮的中國而努力。因此,本文最後從全球化的角度簡要闡述了兩岸數字藝術產業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性,它包括資金、技術、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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