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剝

活剝

活剝,活剝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簡介

活剝,在古印度活剝又稱"小火去細毛",即用火把灼燒皮膚,把身體烤熟到三分。這時,活肉徹底附著在身體上的皮膚分離。然後"置犯人的叫喊於不顧,將他的皮整個地揭下來……他的肌肉完全呈現,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見內臟在搏動,光線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纖維熠熠生輝"。這樣的活剝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類剝皮活動的最高水準。因為在其他地區和國家,很多人並不追求整張效果,直接就作"藝術處理"。或切成極細的帶子,或切成圓片、碎片、長方片……處理的最佳傑作是把皮切成狹長的環形細節。

作為刑罰,活剝已消失了數個世紀,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收藏家追尋的對象。19世紀末,人類解剖學史上著名的斯皮茲那展覽一張完整的被鞣過的人皮。還有納粹,收集了不僅帶有漂亮文身的人皮,並將部份人皮用做書皮、燈罩、墊紙板或其他藝術品的良材。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