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課條例

其作此書時,則官南京工部營繕司員外郎也。 明代自鎮江至九江,沿江洲課,皆隸南工部。 《明史·食貨志》未詳其法,蓋以其併入地糧內也。

古籍簡介

《洲課條例》·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四庫提要

《洲課條例》明王侹撰。侹始末未詳。其作此書時,則官南京工部營繕司員外郎也。
明代自鎮江至九江,沿江洲課,皆隸南工部。後以其有影射吞占之弊,復設官以董之。《明史·食貨志》未詳其法,蓋以其併入地糧內也。是編乃嘉靖中侹為督理時所輯。首載敕諭及課銀數目、取用條例;次載準奏事例八條,部司酌議事宜九條,可以考見一時之制。《千頃堂書目》載《蘆政條例》一卷,不著撰人,注曰“嘉靖己酉南京工部營繕司主事惠安莊朝賓序刊”。此書有朝賓序,與黃虞稷所載合。殆即一書而異名,蓋“洲課”即“蘆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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