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利福黴素鈉

注射用利福黴素鈉

注射用利福黴素鈉,適應症為用於結核桿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難治性軍團菌感染的聯合治療。

基本信息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利福黴素鈉,化學名稱為:(12Z,14E,24E)-(2S,16S,17S,18R,19R,20R,21S,22R,23S)-21-乙醯氧基-1,2-二氫-6,9,17,19-四羥基-23-甲氧基-2,4,12,16,18,20,22-七甲-1,11-二氧-2,7-(十五碳環氧[1,11,13]-三烯亞胺)苯駢-[2,1-b]呋喃-5-酚的一鈉鹽。輔料為甘露醇、氫氧化鈉、維生素C鈉、焦亞硫酸鈉。
化學結構式:

注射用利福黴素鈉 注射用利福黴素鈉

分子式:CHNNaO
分子量:719.76

性狀

本品為暗紅色塊狀物

適應症

用於結核桿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難治性軍團菌感染的聯合治療。

規格

以CHNO計
(1)0.25g(25萬單位)
(2)0.5g(50萬單位)

用法用量

靜脈滴註:
成人:一般感染一次500mg,溶於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000mg,溶於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過快。
小兒:用量為一日10~30mg/kg體重,一日2次或遵醫囑。
靜脈推註:
成人:一次500mg,一日2~3次。緩慢推注。

不良反應

1、滴注過快可出現暫時性鞏膜或皮膚黃染;肌肉注射可引起局部疼痛,有時出現硬皮、腫塊。
2、少數病人可出現一過性肝臟損害、黃疸及腎損害。
3、其他不良反應有噁心、食欲不振及眩暈,偶見耳鳴及聽力下降、過敏性皮炎等。

禁忌

1、有肝病或肝損害者禁用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長期套用本品,可見ALT輕度增高,停藥後一般可自行恢復。
2、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使用,以免藥物析出。
3、用藥後病人尿液呈紅色,屬於正常現象。
4、與異煙肼合用,對結核菌有協同抗菌作用,但對肝毒性亦增加。
5、用藥期間應監測肝功能。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用藥

詳見用法用量。

老年用藥

肝功能不全、膽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套用本品應適當減量。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物過量

利福黴素使用過量後不能經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清除。

藥理毒理

本品為抗生素類藥。本品為半合成利福黴素類中的廣譜抗菌藥。其作用機制是抑制菌體核心糖核酸聚合酶的活性,從而影響核糖核酸的合成和蛋白質代謝,導致細菌生長繁殖停止而達到殺菌作用。本品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黴素和耐新黴素株),結核桿菌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對常見革蘭陰性菌作用弱。小鼠靜注本品的LD50為616.7mg/kg。家兔每日靜注30mg/kg或100mg/kg 7天后,偶見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升高,停藥後逐漸降低,提示長期用藥應注意觀察肝功能。快速靜脈推注可引起血壓明顯下降,提示臨床宜注意緩慢給藥。與其他類抗生素或抗結核藥尚未發現交叉耐藥。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不良,故臨床採用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注射後分布以肝臟和膽汁為最高,在腎、肺、心、脾也可達治療濃度。血漿半衰期約3-4小時,主要由膽汁排出。

貯藏

密閉,在涼暗處(避光並不超過20℃)保存。

包裝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10瓶/盒。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YBH174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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