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恩氣候談判

波恩氣候談判

波恩氣候談判是2010年年底墨西哥坎昆氣候談判之前最重要的會議之一。

舉辦地

波恩城南的Maritim Hotel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起,就是南極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氣候公約等國際談判會議的常駐場所,十幾年來,氣候談判的各國代表們每年都要在這裡花費幾周時間。

召開背景

地球變暖地球變暖

由於工業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在減排義務上分歧嚴重,哥本哈根未能達成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協定。聯合國制定後《京都議定書》的任務被推遲到2010年墨西哥坎昆會議、或者2011年的南非會議上。

在本次會議上,德布爾敦促各國政府對《京都議定書》的未來給出一個明確的態度,他說,這個問題不能留到坎昆會議上再處理。德布爾表示,已開發國家兌現財政援助的承諾是波恩會議能為2010年12月墨西哥坎昆會議取得部分成果的一個條件。

2010年具體情況

波恩氣候談判並未解決哥本哈根分歧最大的那些“巨石”。波恩氣候談判並未解決哥本哈根分歧最大的那些“巨石”。

2010年6月,第二輪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在德國波恩啟動。182個國家的政府代表與會就新一輪全球氣候協定進行磋商,以便為2010年12月在墨西哥坎昆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大會做準備。本次會議是2009年年底哥本哈根會議結束後,聯合國氣候談判各方首次開始實質性磋商。

2010年6月11日,為期兩周的2010年第二次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在“有失公允”、“不平衡”的指責聲中落下帷幕。

成果

大會同意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組織(UNFCCC)下設立專門的秘書處,負責管理髮達國家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的應對氣候變化的支持資金,並考慮將具體的資金支持項目交由世界銀行(World Bank)等現有金融機構運作。

此外,UNFCCC長期合作特設工作組(AWG-LCA)新主席文本得到一致認同而成為LCA的談判基礎。較僅3頁正文的《哥本哈根協定》而言,新文本倍加詳細,為減排幅度等諸多爭議條款留出數項“選擇”。

會上最令人振奮的訊息來自中國。在波恩接近中國代表團的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中國代表團已向UNFCCC正式提出有意接手坎昆會議前最後一次、為期一周的談判,這讓外界猜測中國將有更多作為。

僵局

相比上述有限進展,與會各方在一些關鍵議題上仍然僵持不下。

LCA工作組談判涉及全球氣候問題的資金技術減緩適應四個方面。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針對開發中國家自主減排行動的“三可”(MRV)──仍然分歧較大。

京都議定書工作組(AWG-KP)的談判則毫無進展。談判方沒有意願推進談判進程。哥本哈根會議期間一份泄露的聯合國報告稱,即便目前所有減排承諾全部實現,地球也將升溫超過3度。因此已開發國家的減排承諾和實際要求存在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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