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前的暢銷禁書

法國大革命前的暢銷禁書

《法國大革命前的暢銷禁書》是由羅伯特·達恩頓所著。本書研究了法國舊制度對文化、寫作、圖書出版的控制以及禁書如何在控制下的出售。

基本信息

作者:羅伯特·達恩頓

譯者:鄭國強
出版社: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年:2012-3
頁數:369
定價:38.00元
叢書:新文化史經典譯叢
ISBN:9787561789292

內容簡介

本書研究了法國舊制度對文化、寫作、圖書出版的控制以及禁書如何在控制下的出售。作者探索了這些所謂不好的書的文化與政治意義,同時介紹了三種影響極深的銷售最好的禁書及其讀者。本書中,作者把目光轉向了出版和閱讀的歷史,通過對審查體制的考察來研究舊制度,並表明18世紀後半葉法國的色情、哲學和政治之間的關聯。

作者介紹

羅伯特·達恩頓(1939年生),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是英語世界中最重要的法國史專家之一,也是文化史、閱讀史方面的領軍人物。《催眠術與法國啟蒙運動的終結》是他的第一部著作。代表作有:《拉莫萊特之吻》、《屠貓記?法國文化史鉤沉》、《法國大革命時期被禁的暢銷書》、《舊制度時期的地下文學》、《啟蒙運動的生意》

編輯推薦

羅伯特·達恩頓是著名的歐洲文化史研究專家。他和他的著作曾獲多項學術獎和圖書獎,包括美國的麥克阿瑟獎獎金、美國的國家圖書評論獎,以及法國的美第奇獎提名。本書是作者在傳播史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它與《啟蒙運動的生意》、《舊制度下的地下文學》構成對圖書出版——書籍的鑑定、擴散及文本研究的三部曲。

目錄

緒言
第一部分 違禁文學作品與文學市場
第一章 偽裝的哲學
第二章 暢銷書
第二部分 主要文本
第三章 富於哲理的色情文學
第四章 烏托邦幻想
第五章 政治誹謗
第三部分 書籍引發革命?
第六章 擴散 vs. 話語
第七章 傳播網路
第八章 政治誹謗史
第九章 讀者反應
第十章 公眾輿論
第四部分 “哲學書”簡編
《開放的特麗薩》,或《狄亞格神父與愛雅蒂斯小姐情史之回憶》
《2440年:一個夢想,假如夢想不虛》
《杜巴利伯爵夫人軼事》
中外文譯名對照表

章節試讀

第一章
偽裝的哲學
當劊子手在巴黎正義宮前院公開撕毀焚燒違禁書時,他彰顯了印刷文字的影響力。但是,他往往毀掉樣書,而地方行政官們手中掌握這原本——他們也不像普遍認為的那樣隨心所欲動用火刑。因為明白一把大火只會促進銷量,他們寧願收繳禁書監禁書商,希望動靜儘量小。一項統計表明十八世紀七八十年代當局平均每年僅么收4.5部署和小冊子而且公開焚毀僅其中十九部。
雖然這些書飛回湮滅了,但是成千上萬其它書卻通過地下圖書交易渠道秘密流行。這些書給法蘭西王國各地如饑似渴的讀者提供了非法讀物食糧。目前,尚無人知曉這是些什麼書?
這一大批文學作品——流動商販到處“遮掩著”出售的平常一類書——數量多少,什麼體裁?政府自己一無所知。除了某些警察登記編目嘗試外,政府沒有任何可以被認為非法但從未被正式定罪圖書方面的記載。 文學作品合法性的概念一直模糊,因為負責管理圖書交易的政府機構憑空捏造出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界限。在合法方面,該機機構不僅頒布各種特許證和準許政還發放沒有姓名或者以“供允許有聲望的人閱讀”等循詞登記在案的簡便核准書。 在非法方面,給機構沒收合法圖書的盜版,由個人未通過官方書商引進的合法圖書,無冒犯性但未經任何準許的圖書(通常在別國準許發行圖書之進口),以及觸犯王家敕令和檢察官規定的三項標準——詆毀君主,教會或者傳統道德——的圖書。
甚至沒人能夠規定最後範疇里(按警察所稱)“壞書”的罪惡程度——而此類區別標準很必要,因為有些書一旦被沒收後可能會退還給書商,有些可能會成為把他關入巴士底獄的依據。1771至1789 年期間,巴黎書商航徽的官員系列登記了巴黎海關沒收的所有圖書書名。首先,哲學圖書被歸類於三種標題之下:“禁書”(要收繳或銷毀),“非經允許的書”(有時要退還給傳送人),“盜版書”(為原始出版特權擁有人獲得利潤出售)。但是,隨著登記條目增多,區別界限變得相互重疊,相互矛盾,雜亂混淆;最後,分類系統瓦解成毫無區別的一堆3544登記條目,唯一的共同特點是:他們都或多或少散發出非法氣味。
談到細微區別,這些官員們不能相信自己的嗅覺。因為,由誰能跟得上文學作品的出版速度?有誰能說出一部準合法書和一部稍顯非法書之間的差別?運輸經紀人應該具有這項能力,因為他們運送非法文學作品要遭罰款。然而,蓬塔利埃的一位經紀人,讓—弗朗索瓦皮昂承認自己未能識別違禁書。而且,當他向瑞士邊境海關一位官員請求指點時,他得到的回答是:“我無法明確告訴皮昂先生什麼是禁書。總的來講,所有反宗教,反政府,反道德都不能進口。關於這些書有具體的禁令標準:例如盜版法國歷史,《百科全書》及其它書。但是,書的質量和海關的關係不大。那時書商行會的事。”
當然,書商知道得多一些。書商要求裝運,書商行會經理人原則上同王家圖書檢察官一起進行檢視裝運。但是,大多數書商僅僅大致了解什麼書實際流通,特別是那些經地下渠道傳播的圖書。文學刊物要接受(新聞)檢查,不允許評論違禁書,不過有時也評論一二。一個人甚至不能根據書名判斷一本書。當然,書名頁上會有許多暗示。任何書名頁底部印著“國王特許批准”標準程式字樣的書都屬合法,因管它或許是盜版。任何使用明顯的假地址——“梵蒂岡資助出版”,“男性生殖神出版社”,“威廉泰爾印製”—— 的書都屬毫不掩飾地蔑視法lu。但是,這兩個極端之間大有混淆的餘地。書商們往往根據圖書目錄訂購,或甚至依據交易關係網上的傳言購書,因此他們經常弄錯書名。有些書上根本就不會拼寫。當凡爾賽的波瓦索定購二十五部《詭計新編》(Nouvelle de couvertes de ruse)時,他的瑞士供應商意識到他要lu游書《俄羅斯新發現》(Nouvelles de courvertes de russes)。這個瑞士人還正確解讀了他涉及“雷納利爾”的議論指的是雷納爾神父的《歐洲人在兩印度貿易及機構的政治哲學史》。 不過,供應商嚴重貽誤了里昂的沃夫 巴里特爾發來的訂單。他的訂單好像涉及簡單的“沙特魯畫像”而事實上指的是淫穢,反教會的《沙特魯堡守門人***,艷史》。
這樣的錯誤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後果。一位書商如果店裡被發現有《艷史》會進監獄或被取消圖書交易資格。運送書的馬車夫會被罰款並強迫交出車上所有貨物。買書的流動小販會被烙上“划槳罪”(GAL)字樣,帶鐐傳送去做苦工。這些懲罰確實發生過。 舊政府在其最後幾年不像有些歷史學家想像的那樣快活,寬容,放任,況且巴士底獄不是三星級賓館。雖然舊政府不應該和大革命前鼓動家們描繪的刑訊室混為一談,但是它毀掉了許多從事文學人的人生——他們不單單是作家,還有出版商與書商,儘管不創造文學作品確使文學發生作用的專業人士。這些人在平常做生意過程中要日復一日地區分合法書和非法書。通過研究他們怎樣在十八世紀對付這個難題,一個人可以想出辦法解決一個困擾了歷史學家兩世紀之久的問題——識別大革命前夕法國實際流傳的文學作品的危險因素問題。這方式提供了一條避開時代錯誤的危險的途徑。該方式不是從舊政府的正統性應該受到什麼樣的威脅這樣的現代觀念入手,而是通過調查十八世紀圖書經紀人的習慣做法——他們怎樣用行話交流意見談論圖書,怎樣相互間交換圖書,定價,訂貨,包裝,運輸並通過一個龐大系統進行銷售,超出法lu限制範圍把書傳播給讀者——提出識別違禁書的可能性。
生意行話
鑑別違禁文學作品問題首先是個語言問題。蘭斯有位名叫霍伯特喀金書商,他因為在店裡出售各種禁書和有害文獻而被捕關入巴士底獄。警察審問這位犯人時,要他解釋一個他在書信中常用的令人困惑的術語:“哲學物品”。喀金把它解釋成一個“圖書交易中表示所有違禁物的習慣說法。” 警察聽說過其它術語:“秘密書”,“藥品”,“苦難”。如前所述,警察有自己喜歡用的術語:“壞書”(mauvais livres)。印刷工使用自己行業俚語中的另一術語:“栗子”——(marron, 指違禁書);“摘栗子”——(marronner, 指從事隱秘工作)。 不過,出版商和書商則喜歡一高層次術語,“哲學書”。這個術語是他們商業密碼中的一個符號,專指那些給他們帶來麻煩必須謹慎處理的圖書。
位於法國東部與瑞士接壤邊境納沙泰爾公國的一個重要出版商和印刷商,納沙泰爾出版社書信檔案資料最便利研究圖書交易術語。納沙泰爾出版社,像幾十家同等出版社一樣,日復一日地面對平衡供求問題,這也包括應付交流溝通方面的難題。除去要把裝著易損未裝訂單頁的沉重貨櫃經原始道路在合適的時間運到合適的地點交付給合適的人,出版商必須弄懂所收到的信函;他們的客戶發出訂單時必須直接了當表明意思。納沙泰爾出版社的主管們從他們從未去過的地方從未見過面的書商那裡收到訂單,訂購從未聽說過的圖書。書名經常不準確,拼寫錯了,或者難以辨認。而且,這些書時常惹禍。通過錯誤的渠道傳送錯誤的圖書必定引禍上身。但是,一個人怎樣從浩如煙海的法國文學作品和混亂的日常郵件中識別好壞呢?
出版商們依靠密碼。“哲學”表示危險。開始做生意時,納沙泰爾出版社主管們沒有庫存多少違禁書,也不喜歡使用交易行話;他們曾寫信告訴一位書商說:“有時候,把一些新書稱作‘哲學書’似乎不十分妥當。我們沒有這類書,但是我們知道那裡有,如有要求,也可以供貨。” 不過,他們不久便明白“哲學”一詞指的是很多客戶以為看重的一部分生意。里昂的皮—約杜波林告訴這些主管們他渴望做圖書生意,“尤其是哲學類圖書好像是我們這個世紀的偏愛。” 曼努里從卡昂寫信說:“請注意你們有違者血淚的書?這是我的主打書。” 來自法國的信函用五花八門的語言表達了一個相同的主題:“哲學品”(貝爾福的勒列弗埃),“哲學著作”(雷恩的布洛埃),“哲學書”(lu內維爾的奧狄阿爾),“各種哲學書”(圖爾的彼羅爾特)。
由於業內所有人都使用這個密碼,當書商們——以奧布河畔巴爾的巴特拉斯為例——發出空白訂單要“三本你們最新哲學著作”時,他們想當然以為供應商應該知道他們在說什麼。書商們靠同樣假設打探新息。因此,朗格勒的盧耶爾要求:“如果你們有什麼好東西,新東西,新奇的東西,讓人感興趣的東西,好哲學書,還請告我為盼。” 還有里昂的小瑞格諾爾強調:“我經營的都是哲學書,除此以外我不要其它類的書。”供應商們被期望知道什麼書屬於什麼種類;不論怎樣,訂單通常表明這一點。在一份有十八種書名的訂單里,小瑞格諾爾用十字元號標出全部“哲學”著作,並卻說明這些書應該小心藏於貨櫃之內。這些書一共六種:《馬修神父》,《沙特魯守門人***艷遇》,《快樂的少nu》,《太太學堂》,《論精神》,《2440年》——這是典型的選擇,範圍如我們目前所知包括色情文學和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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