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都總攝印

道教印篆。上清派使用的法印之一。

信息

《上清天樞院回車畢道正法》:“夫治都總攝之印者,為之兵印。有此印者能管天下三界鬼神仙官,分野城隍社廟吏兵。若行法職官不得此印者,難用鬼兵。印行兵將行,印住兵將住。

規格

銅印,印面方形,邊長6.8厘米,厚1.3厘米,曲篆兩行六字:“治都總攝之印”。印背有長方形握柄,高3厘米,柄端鐫一“上”字,以便掌正鈐蓋。印面有12個小圓圈,分布於每字的四角,小圓圈之間,或以細線相連。上三星橫連,下雙星並列;中部六星與右下一星連線為北斗七星。印文中穿插以星宿圖案,顯示道教法印之特點。

出處

《道教法印令牌探奧》 第五章《道教經藏系統中的法印印式》,第二節《道教法印印式集錄》所收的第136號印為“治都總攝之印”,引自《上清天樞院回車畢道正法》卷上,將法印之功用與形制敘述頗詳:“夫治都總攝之印者,為之兵印。有此印者,能管天下三界。鬼神仙官,分野城隍,社廟吏兵,皆得差使。不論高下,此印佩之,如上天帝命,兇惡鬼神皆伏。若行法職官不得此印者,難用鬼兵。印行兵將行,印住兵將住,動印如動兵。若用此印,兵將不行,不論高下,並得處斬。自有鬼神值之雲,斬了。便可具狀,奏聞上帝。故兵隨印轉,將逐令行,違命之罪,皆須重焉。印闊二寸二分,方正,厚八分,印文分六字,作兩行迭篆”。道教法印或模仿當時政府官印的制式和書體,考察其曲折流暢的九疊篆印文和窄邊知為宋代的印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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