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職業技術學院院藝術團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院藝術團,是在院團委領導下,開展藝術實踐和民眾性文藝活動的學生藝術團體。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院藝術團
院藝術團(以下簡稱藝術團),是在院團委領導下,開展藝術實踐和民眾性文藝活動的學生藝術團體。對內負責校級文藝演出,帶動校園文化藝術活動的開展,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對外是代表學校的唯一演出單位,也是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倡導校園主流文化,在藝術實踐活動中進行美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有益平台。為了健全大學生藝術團管理體制,完善相關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1、藝術團由團長領導下的包括團長、辦公室、組宣部、舞蹈部、文藝部、器樂部、模特部、主持部、外聯部在內的共九個部門。
2、藝術團每學年初開始納新工作,學生可以通過院團委規定的新生入團程式,取得入選資格,經審合格發學院藝術團團員證,加蓋院團委公章後加入藝術團。藝術團下設團長、副團長、部長和副部長職務,實行團長領導下的部長負責制。
3、團員必須愛校、愛團,自覺維護學院及藝術團的形象,虛心學習,互相幫助,遵守教學秩序,樹立團隊精神。
4、團員要以開展高品位、高質量的校園文化活動為己任,努力為廣大同學創作出精品,同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廣大文藝愛好者進行必要的培訓。
5、藝術團每學期初召開全體團員大會一次,對全年工作任務、排練計畫進行布置,對幹部進行調整;每月末召開一次部長會議,聽取本月工作完成情況,討論下一個月工作計畫。
6、藝術團內建立團員檔案,對活動參加情況和其他方面的表現予以記載,團內、部內要嚴格考勤制度,積累考評結果進行定期各部及個人評比。每學年末評出優秀團員、優秀部長、優秀部門,考評成績較差團員視程度予以警告,情節嚴重者開除出藝術團,並將團員表現通報各系(院),團員評定參照學院學生制度管理章程。凡因個人因素影響整個集體任務完成或對學院、藝術團形象造成損害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7、藝術團的活動場地適用於團內的日常排練,不得外借,活動場地鑰匙由專人保管,根據訓練時間開關門,並做好場地清掃。
8、團內樂器、道具、服裝由專人統一管理,樂器、服裝的出借須經校團委批准,期末要將所有資產清查登記並上報院團委,若有丟失或損壞現象,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9、院藝術團團員證,每學年註冊一次,退出藝術團,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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