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卓青

沈卓青幼年隨母在北海生活,9歲喪母,由張家收養。 15年冬,沈卓青被推薦到廣州婦女解放協會工作,次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 民國19年2月10日沈卓青被國民黨槍殺於廣州紅花崗。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沈卓青 (1905~1930),女,北海市人。出身勞苦家庭,父親是華僑,在南洋做苦工。沈卓青幼年隨母在北海生活,9歲喪母,由張家收養。民國11年(1922年) 隨張家幾姐妹入貞德女子學校讀書。大革命時期,在駐軍第十師中的共產黨員發動下,沈卓青參加了學校的罷課行動,與同學們一道參加北海的反帝反封建鬥爭活動。15年冬,沈卓青被推薦到廣州婦女解放協會工作,次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16年(1927年) 4月15日廣州反革命大屠殺發生前夕,沈卓青得知形勢危急,冒著危險跑到中山大學宿舍通知住在那裡的陳鐵軍,兩人化裝逃跑出來,又立即跑去西關一間私立婦科醫院,通知因分娩住院的鄧穎超趕快撤走,在婦科大夫王德馨的幫助下,買了船票,把鄧穎超護送上開往香港的輪船。在廣州的中共廣東區委機關遭破壞後,很快又在香港建立了組織,恢復活動。沈卓青隨省委機關撤到香港,在省委秘書處工作,除繼續擔任後勤外,還擔負港穗兩地之間的秘密聯絡任務。此後幾年的地下交通工作中,沈卓青機警鎮定,經常往來港穗之間均能順利完成任務。民國19年農曆除夕夜,因叛徒告密,沈在大街上被國民黨便衣特務抓走。由於她是機要通訊員,被捕後被連夜審訊,敵人施以酷刑,綁起沈卓青的辮子把她吊起來抽打至遍體鱗傷,又用鋼針刺進她的10個指甲縫,受盡酷刑的她始終不吐一字。民國19年2月10日沈卓青被國民黨槍殺於廣州紅花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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