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中[證券]

汪建中[證券]

汪建中,中級經濟師,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曾做過中央電視台二套《中國證券》欄目特約嘉賓,撰寫《炒股看大勢》,曾被安徽電視台選為“資本市場的安徽七大名人”之一,曾因推薦股票被譽為“股市名嘴”。證監會於2008年5月對汪建中、北京首放涉嫌操縱市場行為立案調查。2009年11月19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了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的2.5億元罰沒款。

基本信息

簡介

汪建中,男,出生於1968年11月3日安徽安慶市懷寧縣人。大學學歷,目前正在主編“首放實戰系列叢書”第一部“首放板塊實戰技法”,被安徽電視台選為“資本市場的安徽七大名人”之一。在長期的證券市場研究中形成了獨樹一幟的實戰分析理論和投資理論,對證券市場運行有敏銳洞察力和較為精準的把握。開創性的在國內首開板塊實戰研究先河,在板塊、個股實戰機會研究方面處於國內諮詢機構領先水平,預測出了眾多的市場熱點和多次大的行情。

1989年,汪建中大學畢業後,在工行大興支行任信貸員。4年後,他考入國航財務公司,並開設了自己第一個股票賬戶。1998年-2001年,汪建中服務於北京中投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2001年8月,汪建中與前妻趙玉玲成立北京首放,初始註冊資本金為100萬元,並逐步成為股市名嘴。在2003年大熊市中,他曾屢創紅色星期一,終因操縱證券市場罪於2008年被查獲歸案。

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間,他通過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買賣38隻股票或權證,累計獲利超過1.25億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著名的股評“名嘴”變成了“黑嘴”。

經歷

1989年至1998年,先後就職於中國工商銀行某分行和中國國際航空公司

1998年至2001年,服務於北京中投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2001年8月,汪建中註冊成立了北京首放,初始註冊資本金為100萬元,其中汪建中投資80萬元,持股比例為80%;趙玉玲投資20萬元,持股20%。

2002年10月,北京首放進行增資擴股,註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汪建中和趙玉玲分別出資800萬元和200萬元,持股比例維持不變

2008年10月23日,證監會開出包括有史以來最大罰金的一個行政處罰決定,宣布北京首放總經理汪建中因被認定操縱市場,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1.25億餘元,並處罰款1.25億餘元。這筆總額超過2.5億的罰沒款目前已上繳國庫。

2009年11月19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了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北京首放”)法人代表汪建中的2.5億元罰沒款。

慈善事跡

2007年1月份,汪建中捐200萬元給安徽省高河中學發展教育,並在08年2月份捐資360萬成立安徽建中教育發展基金會,來捐助貧困失學兒童。

股市操縱案

違法事實

汪建中汪建中

證監會於2008年5月對汪建中、北京首放涉嫌操縱市場行為立案調查。調查發現,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個人在投資諮詢業的影響,借向社會公眾推薦股票之際,通過“先行買入證券、後向公眾推薦、再賣出證券”的手法操縱市場,並非法獲利。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間,他通過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買賣38隻股票或權證,累計獲利超過1.25億元。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汪建中為北京首放的大股東、執行董事、經理。汪建中利用本人及汪公燦、汪小麗、段月雲、汪偉、何玉文、吳代祥、汪建祥、汪謙益等九人的身份證開立資金賬戶17個、銀行賬戶十個,並下掛以上述個人名義開立的股票賬戶進行股票、權證交易。上述賬戶由汪建中管理、使用和處置,汪建中為上述賬戶的實際控制人。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9日期間,北京首放向社會公眾發布諮詢報告,方式包括在首放證券網上發布名為“掘金報告”的諮詢報告,並提供給東方財富網、新浪網、搜狐網、全景網、《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發布或刊載。在北京首放的諮詢報告發布前,汪建中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賬戶買入諮詢報告推薦的證券,並在諮詢報告向社會公眾發布後賣出該種證券,實施了操縱證券市場的違法行為。

汪建中以上述方式買賣的證券包括“工商銀行”“交大博通”“中國聯通”“四川長虹”“*ST夏新”“深康佳A”“上海貝嶺”“士蘭微”“新疆天業”“重慶鋼鐵”“馬鋼CWB1”“武鋼CWB1”“長江電力”“馬鋼股份”“一汽夏利”“一汽轎車”“五糧液”“中國鋁業”“包頭鋁業”“金證股份”“北大荒”“中信銀行”“紅豆股份”“好當家”“中信證券”“中國石化”“華泰股份”“深發SFC2”“萬科A”“伊利CWB1”“申能股份”“皖通高速”“梅雁水電”“民生銀行”“三佳科技”“中海集運”“上港CWB1”和“吉林化纖”等38隻股票和權證。

以上買賣證券行為中,買入證券金額累計52.60億元,賣出金額累計53.86億元。根據統計,上述賬戶買賣證券行為合計55次,其中45次合計獲利1.50億元;十次合計虧損0.25億元,累計淨獲利1.25億元。

處罰結果

經過調查和審理,證監會認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關於禁止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證監會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汪建中非法所得125757599.50元,並處以罰款125757599.50元。

同時,按照《證券法》第226條的規定,撤銷北京首放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鑒於汪建中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決定對汪建中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賠償立案

2011年3月21日,國內首例因市場操縱被提起民事賠償的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二中院)立案。被告汪建中成為因市場操縱被提起民事賠償案的第一人。此案中,汪建中是否構成民事侵權以及如何確認民事損失在法律界引發爭議,案件也由此不同於一般證券民事賠償案而受到業界廣泛關注。

受審

2011年4月6日,股市“黑嘴”汪建中身穿囚衣站在了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被告席上,其背後的旁聽席上有股民,也有證監會有關人員,還有來自全國的20餘家媒體。由於此案是中國證券市場第一起“操縱證券市場”案,備受市場和媒體關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堅稱,汪建中無視國家法律,操縱證券市場,情節特別嚴重,應以操縱證券市場罪追究汪的刑事責任。但汪建中的辯護律師高子程表示,公訴機關所出具的證據並不能證明汪建中操縱證券市場。 經過一整天的激辯,該案並未當庭宣判。6日晚上將近6點,審判長宣布,法庭將對此案進行評議,結果擇日另行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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