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十一)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全縣信息化建設,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五)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機構概況

永興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是2011年初機構改革由縣經濟局更名而成立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現有幹部職工55人,其中離退休幹部36人,在職在崗幹部19人。19人中領導班子成員10人,副科以上非實職領導幹部5人,一般幹部4人。內設機構五股一室:辦公室、經濟運行股(中小企業股)、產業政策法規股、能源與綜合利用股(電力股)、信息產業股、園區經濟股;二級機構有:縣民營經濟服務中心、縣電力行政執法大隊、縣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縣散裝水泥辦公室)。縣民營經濟服務中心,自收自支編制3名;縣電力行政執法大隊,編制5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2名;縣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縣散裝水泥辦公室),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名。系統所屬單位有:縣質監局;縣屬國有企業有:縣印刷廠、縣造紙廠、縣化工公司、縣水泥廠、縣煤炭貿易總公司、原縣電池廠、原縣化工一廠、縣鄉鎮企業服務公司;縣屬集體二輕企業有:縣鑄造廠、冶煉鑄造廠、油市刀剪廠、輕工建築公司、五金汽修廠、爐具廠等企業。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縣屬企業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縣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相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監管、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參與推進全民創業。
(八)參與擬定全縣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全縣工業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九)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要素的保障工作;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
(十)履行縣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職能,負責全縣電力執法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全縣信息化建設,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二)制訂全縣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管理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五)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六)研究制定電力工業、信息化領域和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規劃、行業制度,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全縣行業協會、行業組織的有關工作。
(十七)組織、參與和指導園區發展規劃,落實有關園區開發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和推進產業園區合理布局、項目入園和集群發展。
(十八)指導全縣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十九)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綜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大事項及決定的督辦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有關維護企業穩定和改革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分析研究並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系統維護企業穩定和改革發展工作。承擔財務、機關資產、車輛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及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法制教育、政治理論學習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經濟運行股
負責全縣工業經濟日常運行調節,匯總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數據,研究近期經濟運行和推進全縣新型工業化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綜合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指導、協同推進產學研合作和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調度分析全縣通信、郵政發展情況,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全縣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做好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物資、外貿貨運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縣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產業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研究和制定中長期規劃工作;組織綜合性經濟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協調,並對有關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有關經濟規範性檔案草案的修改、審查工作;指導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的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實施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縣工業結構的調整,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承擔民用爆炸物品(含煙花爆竹)產業發展、規劃與安全生產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的核准;對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工程進行立項前的審查;協助申辦能源利用監測合格證、技術創新計畫項目、新產品新技術鑑定書;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能源與綜合利用股(電力股)
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的供應;實施煤電油氣應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電力工業的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範和經濟技術政策;指導推動節約用電,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負責全縣電力資源配置和年度電力電量平衡,編制並實施全縣年度發用電計畫;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協調解決電力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電力價格政策;參與電價整頓、調整和改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組織推進全縣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節能目標的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初核意見;指導、協調節能管理,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執法工作。
信息產業股、園區經濟股
信息產業股
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縣電子信息通信產業發展戰略,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推進電子信息通信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行業服務體系建設;跟蹤推進全縣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電子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承擔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行業相關規劃、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軟體項目;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動軟體服務外包等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軟體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組織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研究,並提出政策措施;編制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協調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電信、廣播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指導信息化套用,推進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監督檢查全縣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化工程。
園區經濟股
參與制定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督促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產業園區開發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目標及政策措施;指導和推進產業園區合理布局、產業項目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負責制定園區考核辦法並組織考核;負責全縣園區的日常調度、情況綜合和相關統計工作;負責協調園區發展過程中的有關矛盾和問題;承擔全縣園區建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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