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硼酸

氟硼酸

氟硼酸是電鍍液的主要組成物,分子式為HBF4。用作蝕刻玻璃、半導體工業使用它來除去矽表面的氧化物,在煉油廠中它可以用作異丁烷和丁烷的烷基化反應的催化劑,除去不鏽鋼表面的含氧雜質烷基化和聚合的催化劑,2.5%溶液用於電解拋光純鋁。用於金屬表面氧化物、矽酸鹽膜的清潔和腐蝕。

基本信息

理化性質

氟硼酸氟硼酸
氟硼酸,分子式為HBF4。無色透明液體。強酸。不能以純態存在,只能在水溶液中存在。工業品一般為42%~48%左右的水溶液,42%水溶液的相對密度為1.32;48%水溶液的相對密度為1.37。氟硼酸在濃溶液中穩定,加熱到130℃時分解。能和水或醇相混溶。在水溶液中緩慢分解生成羥基氟硼酸(HBF3OH)。與玻璃表面接觸時穩定性逐漸下降,0.047mol/L氟硼酸溶液在玻璃容器里保存32天后水解度由20.6%上升至72.6%。具有強腐蝕性,但在常溫下不侵蝕玻璃。能同金屬元素、金屬氟化物、氧化物、氫氧化物或碳酸鹽反應生成相應的氟硼酸鹽,有毒。

製備方法

氫氟酸法按氫氟酸和硼酸的理論量配料,在攪拌下將硼酸緩慢加入到氫氟酸中,控制反應溫度在40℃以下,加熱完畢則停止機械攪拌,在室溫下放置2h以上,再經過濾淨化,製得氟硼酸成品。其
4HF+H3BO3→HBF3OH+HF+2H2O
HBF3OH+HF→HBF4+H2O

主要用途

用於金屬表面氧化物、矽酸鹽膜的清潔和腐蝕劑,和合金電鍍前的清洗。2.5%溶液用於電解拋光純鋁和從金屬基體上除去焊藥及電鍍零件的再洗液。用作烷基化和聚合的催化劑,防腐劑,化學試劑,以及製備各種氟硼酸鹽的原料。

用作氟硼酸體系電鍍液的主要組成物。用於電解拋光純鋁,鉛蓄電池最適宜的溶鉛電解質,油田開採中增強原油滲透能力,制重氮鹽穩定劑及各種氟硼酸鹽的原料,烷基化和聚合的催化劑。還可用於金屬表面氧化物、矽酸鹽膜的清潔和腐蝕。

危害性

健康危害:吸入、口服或經皮膚吸收對身體有害。對眼睛、皮膚、黏膜和呼吸道有強烈刺激作用。吸入後可因喉、支氣管的痙攣、水腫、炎症,化學性肺炎、肺水腫而致死。中毒表現有燒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氣短、頭痛、噁心和嘔吐。
燃爆危險:本品不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應急處理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遇H發泡劑立即燃燒。受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氟化物氣體。能腐蝕大多數金屬及有機組織。
有害燃燒產物:氟化氫氧化硼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耐酸鹼消防服。滅火劑: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存儲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儘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膠耐酸鹼服,戴橡膠耐酸鹼手套。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鹼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應與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個體防護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注意通風。儘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煙霧時,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氣呼吸器。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氧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橡膠耐酸鹼服。

手防護:戴橡膠耐酸鹼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後備用。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包裝運輸

包裝方法:裝入塑膠瓶,特種電木、特種橡膠或鉛容器內,嚴封后再裝入堅固木箱中。箱內用不燃材料襯墊妥實;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紋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鹼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8.1類酸性腐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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