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第三人制度研究

《民事訴訟第三人制度研究》,是蒲一葦,張衛平編著,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書籍。

基本信息

作 者:蒲一葦,張衛平

著叢 書 名:民事程式與裁判理論研究叢書出

版 社:廈門大學出版

社ISBN:9787561533147 出版時間:2009-08-01 版 次:1 頁 數:326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 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訴訟法

內容簡介

《民事訴訟第三人制度研究》綜合運用多種研究方法,對民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內涵、歷史發展、類型劃分等進行了詳細的探討,闡明了各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類型,對兩大法系國家之間、大陸法系國家之間訴訟第三人制度的立法差異及其原因進行了深入的分析。《民事訴訟第三人制度研究》對我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類型劃分、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做了較為深入、細緻的論述和評析,並在此基礎上,探討和論證了重構我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理論基礎和理念環境、現實路徑和具體方案。訴訟第三人是民事訴訟中一個重要而又獨特的訴訟當事人制度,與民事訴訟模式、訴權、訴訟目的、既判力等訴訟理論和制度密切相關,對於解決涉及多重法律關係、多方主體的複雜性糾紛,實現糾紛解決的徹底性和經濟性具有重要意義。
《民事訴訟第三人制度研究》認為,民事訴訟第三人是指為保護自己民事權益而參加到他人之間業已開始的訴訟中去的人。由於歷史傳統、法律文化、訴訟制度及其理論的差異,不同法系、不同國家分別形成了自成體系、結構嚴謹的訴訟第三人制度形態。我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源自蘇聯,與大陸法系國家的訴訟參加制度具有淵源關係,包括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兩種類型。由於過於追求實體正義和糾紛解決的經濟性而忽視了對訴訟主體的程式保障,我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不僅具有濃厚的職權主義色彩,而且存在著難以克服的結構性缺陷,因而重構我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已是勢在必行。
《民事訴訟第三人制度研究》認為,基於我國的現有制度、理論和司法實踐,應當以大陸法系的訴訟第三人制度為基本模式,並適當借鑑美國的引入第三人制度,對我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進行整體性的重構,具體包含三種類型:權利參加型第三人、義務參加型第三人和輔助參加型第三人。權利參加型第三人是指因自己的實體權利受到侵害,以對本訴當事人提起訴訟方式參加訴訟的人;義務參加型第三人是指被本訴被告提起訴訟追究派生責任而參加訴訟的第三人;而輔助參加型第三人則是指因與他人間的訴訟結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為輔助一方當事人而申請參加訴訟的第三人。

作者簡介

蒲一葦,副教授,法學博士。1970年4月出生於雲南景洪縣。1988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1992年7月本科畢業並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學專業攻讀碩士學位,1995年4月畢業並獲得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到寧波大學法學院仟教,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法學和民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2002年9月考入清華大學法學院攻讀民商法學(民事訴訟法學方向)博士,師從張衛平(章程)教授,2005年7月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9月-2008年9月,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

目錄

叢書總序

摘要
引言
一、本書的研究背景和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狀況綜述
(一)國外研究現狀
(二)國內研究現狀
三、本書的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
(一)主要研究內容
(二)研究方法
四、本書的結論和建議
(一)結論
(二)提出的建議
第一章 訴訟第三人制度概述
一、訴訟第三人制度的歷史沿革
二、訴訟第三人的含義和特徵
三、我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現行理論和存在的問題
(一)訴訟第三人制度的類型劃分
(二)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制度和理論
(三)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制度和理論
第二章 訴訟第三人制度的比較法分析
一、各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概況
(一)美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
(二)德、日等大陸法系國家的訴訟第三人制度
二、美國和德、日等大陸法系國家訴訟第三人制度的比較分析
(一)美國和德、日等大陸法系國家訴訟第三人制度的差異
(二)美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成因分析
(三)大陸法系訴訟第三人制度的成因分析
三、大陸法系各國獨立地位參加制度的差異及其成因分析
(一)主參加制度與獨立當事人參加制度的差異
(二)日本的獨立當事人參加制度的成因
四、法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及其成因分析
(一)法國的訴訟第三人制度概述
(二)法國訴訟參加制度的特點及其成因
第三章 我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透視和分析
一、對我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理性分析
(一)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制度設計存在不可調和的內在矛盾
(二)以職權主義為基礎,與當事人主義的理念相悖
(三)片面追求訴訟經濟,忽略了程式公正和程式保障的基本理念
(四)過於注重權利人的利益保護,忽略了第三人的程式保障
(五)缺乏程式性和確定性,給予法院過大的裁量權
二、我國現行訴訟第三人制度的成因透視
(一)蘇聯相關民事訴訟理論和制度的影響
(二)傳統民事訴訟方式和審判觀念的影響
第四章 我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重構
一、構建訴訟第三人制度的理念環境和理論基礎
(一)程式公正的訴訟理念
(二)當事人主義的訴訟體制
(三)訴訟經濟和訴訟公正的正確定位
(四)民事訴訟的目的二元化理解
二、訴訟第三人制度現有構建方案及其學說
(一)現有構建方案的介紹
(二)對準獨立當事人說的評析
(三)對引入第三方被告說的評析
(四)對整體重構說的評析
三、我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重構
(一)重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基本思路
(二)重構訴訟第三人制度的具體方案
第五章 權利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構建與適用
一、構建權利參加型第三人制度須釐清的問題
(一)應當採納主參加形式還是獨立當事人參加形式
(二)是否應當規定詐害防止參加
(三)是否應當設定一面參加形態
(四)小結
二、權利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基本構造
(一)權利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理由
(二)權利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結構
(三)權利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程式規則
三、權利參加型第三人與必要共同訴訟人的界限
第六章 義務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構建與適用
一、構建義務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理論基礎和路徑
二、義務參加型第三人的界定
(一)義務參加型第三人的含義和特徵
(二)義務參加型第三人與必要共同被告的區別
三、義務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基本構造
(一)義務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條件
(二)義務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結構
(三)義務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有關程式問題
四、義務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實務運用分析
(一)因連環購銷契約引起的訴訟
(二)因無權處分而引起的訴訟
第七章 輔助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構建與適用
一、輔助參加型第三人的界定
(一)輔助參加型第三人的含義和特點
(二)輔助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意義
二、輔助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基本構造
(一)輔助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依據
(二)輔助參加型第三人的訴訟地位
三、輔助參加型第三人參加訴訟的程式問題
(一)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方式和程式
(二)第三人參加訴訟程式的終止
四、輔助參加型第三人制度的實務運用分析
(一)債權人代位訴訟
(二)債權人的撤銷權之訴
(三)連帶債務訴訟
附錄A 美國的訴訟參加制度
附錄B 美國的提出被告的第三人訴訟
附錄C 美國的告知通知程式
附錄D 立法建議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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