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法學院

寧波大學法學院

寧波大學法學院初創於1986年的法律系,系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對口援建下創辦,為寧波大學最早設立的8個系之一,法律系首屆系主任為北京大學法學院著名學者張國華教授。2000年,法律系同寧波師範學院社會學系合併組建法學院。自創系(院)以來,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浙江省法學院校前列。學院第一個在浙江省設立民商法碩士點,並擁有第一個浙江省人文社科(法學)重要研究基地。如今,寧大法學院已經發展成為浙江地區乃至華東地區重要的法律人才培養基地,為我國尤其是浙江省司法界培養了大批高層次、複合型、實踐型人才,相當多的畢業生已經成為浙江省政法系統的中堅力量,並進入到各級領導崗位。

學院簡介

寧波大學法學院成立於2000年5月18日,由法律系、社會科學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併組建而成。法學院下設5個行政部門即學院辦公室、教務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和學科建設與科研工作辦公室,以及1個專業碩士學位教育與培訓中心【下設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教育中心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教育中心】。

學院建立之初,共設4個教學單位即法學系、公共管理系、政治學系和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2010年,經第四輪崗位聘任後,按學科重新調整,設立法學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兩個一級學科團隊和行政管理方向團隊,並設立法學學系、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系和公共管理系三個教學單位。2011年5月,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團隊(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系)與法學院分立,獨立組建馬克思主義學院,該學科所屬教師全部歸屬馬克思主義學院。2013年,經第五輪崗位聘任後,按學科重新調整,設立法律系/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經濟法研究所、訴訟法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和公共管理系6個校級基層學術組織以及公共管理研究所1個院級基層學術組織。

學院設有3個教學輔助機構:中心實驗室、資料室和法律診所。中心實驗室下設“法學模擬實驗教學中心”和“電子政務實驗室”。“法學模擬實驗教學中心”包括“數位化實訓模擬法庭實驗室”、“3D模擬法庭實驗室”、“刑事偵查實驗室”、“訴訟法律行為實驗室”、“非訴訟法律行為實驗室”和“綜合案例分析實驗室”等實驗室。“電子政務實驗室”包括“電子政務實驗室”和“辦公自動化實驗室” 、“綜合案例分析實驗室”和“速錄實驗室”等實驗室。

學院設有黨政聯席會議、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教學督導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5個決策諮詢機構。

學院設有3個本科專業:法學專業、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行政管理專業。

民商法學碩士點是浙江省第一個民商法碩士點,2011年法學專業獲得一級學科碩士點,下設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5個二級碩士點,並擁有法律碩士(JM)和公共管理碩士(MPA)2個專業碩士點。

法學專業是國家特色專業、浙江省重點專業、浙江省優勢專業、浙江省首批24個國家綜合改革示範優勢專業。行政管理專業是浙江省重點建設專業。法學團隊是浙江省優秀教育團隊。

學院擁有“浙江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法學,浙江省重點學科公共管理和寧波市重點學科經濟法學。還擁有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合作建設的“寧波市法治與和諧社會建設研究中心”,和與其他學院合作的浙江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浙江省海洋經濟與文化建設研究中心”。

學院現有全日制學生1119人,其中本科學生787人,碩士研究生332人。另有在職研究生420人(其中在職法律碩士190人,在職公共管理碩士230人)。

師資力量

學院擁有一支教學、科研實力雄厚的師資隊伍。其中,浙江省屬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法學)重點研究基地主任鄭孟狀教授為寧波大學副書記、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中青年學術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才。民法學科負責人張炳生教授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聯合博士生導師、國家特色專業(法學)負責人、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經濟法學科帶頭人鄭曙光教授為第三屆浙江省中青年法學家,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經濟法學聯合博士生導師。經濟法學學術方向負責人蔡先鳳教授,為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培養人才,美國佛蒙特大學法學院(VermontLawSchool)訪學學者,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法學專業博士生指導小組成員。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負責人俞德鵬教授,兼任寧波市人大常委、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憲法教學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法理學法史學研究會副會長。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帶頭人董茂雲教授為寧波大學特聘教授,中國法學會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副會長,原任復旦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國際法學學科帶頭人劉滿達教授,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兼任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浙江省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貿促會/國際商會調解中心寧波分會專家委員會委員、浙江省地方立法專家庫成員。

截止2014年2月,全院共有教職工87人,其中專業教師68人,行政教輔人員19人。專業教師中,法律系5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8人;公共管理系1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14人。學院教師尤其是新進教師大多獲得國內外名牌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多名教師曾出訪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英國劍橋大學等國際名校,具有開闊的國際視野和較高的學術水平。此外,寧大法學院還從法學界與法律實務界聘請了一批高水平的校外專家擔任兼職教授,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勝明教授,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吳志攀教授,香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憲初教授,寧波大學包玉剛講座教授孫憲忠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黨委書記陳甦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金彭年教授等海內外知名學者。法學院客座教授如應松年、姚建宗、孫南申、常依齡、張少瑜等每年都不定期來院交流。除此之外,每年來法學院做講座的海內外知名學者更是不計其數,這對於不斷開拓學生視野,培養學生學術興趣,健全學生學術人格均不無裨益。

歷史沿革

法學院

法律系沿革

1986年3月22日,國家教委下發《關於同意寧波大學正式建立並招生的通知》,同意設立法律等五個專業。隨後,寧波大學法律系成立,系主任為著名學者、北京大學法學系主任張國華教授,副主任為王守渝和盛傑民。3月26—30日,寧波大學第一次系主任會議舉行,法律系主任 張國華,副主任王守渝、盛傑民參加了會議。4月23日,國家教委下發通知,規定由北京大學法律系對口支援寧波大學法律系的建設和教學。8月20日,賀秉元為法律系招生。9月8日,法律系首屆42名新生報到。

1986年7月至9月,賀秉元、馮振堂、鄧中揆來法律系報到,是法律系最早的專任教師。1987年1月,賀秉元調離法律系至思想理論教學中心任中心主任。5月至8月,鄔愛萍、劉秀臣、羅俊明、唐波、馮惠玲、丁寰翔、 鄭孟狀等來法律系工作。法律系成立黨支部,馮振堂任支部書記。1988年7月,曹致中、 何松明鄒日強、徐劍虹等來法律系任教。1989年7月,胡明坤、翟鴻圖、任海勇、 俞德鵬等加盟法律系。

從1986年至1990年,北京大學法律系趙震江、饒鑫賢、張若羽、 龔祥瑞、王存厚、李志敏、蒲堅、由嶸、儲槐植、羅玉中、康樹華、甘藏春、汪建成、白桂梅等一批著名專家學者先後來寧波大學法律系授課,後來還聘請了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海運學院的名師來校授課。1988年12月9日,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江平教授為法律系學生講座。

1989年8月,羅俊明任法律系副主任。9月,新生報到,法學專業學生開始每年招30名。10月,羅俊明副主任隨校長訪問美國瓦爾帕萊索大學等五校。瓦爾帕萊索大學法學院贈寧波大學法律系一套美國最高法院案例集,建立了教學與學術交流關係。

1990年4月9—13日,法律系接受浙江省教育委員會學士學位授予權評議專家組的評議考察,法學專業可以授予法學學士學位。6月30日,寧波大學舉行首屆學生畢業典禮,法律系第一屆學生順利畢業。7月,北京大學法律系援建任務圓滿完成,張國華、王守渝、盛傑民卸任系領導職務,回北京大學工作。7月,國際私法專家 余先予教授調來寧波大學,任法律系主任。黨亦恆、黃萍、周延輝來法律系工作,法律系第一屆畢業學生孔勤、汪海軍留系工作。

1991年4月,全國高校法律院系《法律學全書》編委會在寧波大學召開。《法律學全書》編寫教材活動由寧波大學法律系發起組織,來自南京大學、南開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外貿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中山大學等23個院校的法律院系負責人參加了編委會會議。余先予任《法律學全書》編委會主任。《法律學全書》教材共出40餘本,其中余先予主編《國際私法》, 羅俊明主編《法學英語》。4月29日,《法制日報》頭版頭條報導了寧波大學法律系教育教學工作。6月17日,寧波大學法律係為瓦爾帕萊索大學法學院學生開辦美國夏季短學期中國法律學習班 China Summer Program,用英語授課,為期40天。7月,黃賢宏等來法律系工作。10月,姜洪明來法律系工作。10月10—24日,國際法學家 李浩培教授為法律系學生講學。

1992年,鄭孟狀任法律系副主任。法律系創辦寧波市第八律師事務所(後改興寧律師事務所),余先予任事務所主任,鄭孟狀、劉秀臣任副主任,法律系有律師資格的教師為該所兼職律師。6月25日,法律系黨支部升格為黨總支部,馮振堂任總支書記。7月,胡和勤來法律系工作。

1993年, 李學蘭、蔣帥、謝暉、徐建國、陳智慧等加盟法律系,金一波留系工作。余先予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國家八五社科規劃重點項目“國(區)際民商事法律衝突研究” 獲準立項。法律系增設國際經濟法本科專業。寧波大學被確定為第一批招生學校。8月,國際經濟法本科專業開始招生。全系招生人數增加到87人。12月7日,法學專業91級學生鄒盈穎被授予寧波大學1992-1993學年校級“十佳”學生稱號。

1994年1月至5月,張翔飛、劉滿達、丁玉芳等來法律系工作。 4月25日—5月3日,憲法學家、寧波大學顧問、北京大學教授龔祥瑞為法律系學生講學。7月,余先予卸任法律系主任,羅俊明卸任系副主任。鄭孟狀副主任主持全系工作,張翔飛任副主任。9月,全系招生人數增加到110人。10月,法律系承辦中國法學會國際私法研究會1994年年會。會議地址為鎮海招寶山賓館。11月,寧波大學第一批校級重點學科名單發布,鄭孟狀帶頭的民商法學成為第一批校級重點學科。

1995年3月,余先予調離寧波大學。5月, 孫建江來法律系工作。5月2日,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廷柱夫婦訪問寧波大學,洽商為法律系學生設定“固本助學獎學金”事宜。6月,盧美芬調來寧波大學,任法律系黨支部副書記。黃賢宏任法律系副主任。7月至9月, 蒲一葦、張燕、鮑新顏來法律系工作。法律系增設國際經濟法專科專業。8月,國際經濟法專科專業開始招生(後共招生3屆)。9月,鄭孟狀主任赴加拿大麥吉爾大學進修。10月11日,國家教育委員會高教司副司長王彥在法律系考察迎接本科教學工作評價的準備工作。11月21—26日,國家教委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價專家組對我校本科教學進行的合格評估,法律系全體教職工全力以赴做好各項工作,為學校通過評估作出了積極貢獻。

1996年5月2日,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陳光中教授為法律系學生講座。6月,鄭孟狀回國,任法律系主任。鄭孟狀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九五規劃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票據理論及法律適用”獲準立項。余先予主持國家八五社科規劃重點項目“國(區)際民商事法律衝突研究”通過鑑定。9月,徐劍虹赴加拿大進修。9月6日,鄭孟狀代表學校赴北京參加寧波大學顧問龔祥瑞教授的追悼活動。10月,羅俊明主編《法學英語》教材獲國家教委普通高校優秀教材二等獎。10月28—29日,校慶10周年,法律系舉行慶祝活動,王守渝和盛傑民回法律系參加校友活動,法學專業86級畢業生捐資在法律系設立“八六寒窗基金”。12月4日,法學專業94級學生胡敏被授予寧波大學1995-1996學年校級“十佳”學生稱號。

1997年1月, 賀信耀來法律系工作。4月,寧波市多家律師事務所捐資在法律系設立寧波律師基金,資助法律系學生完成學業。法律系聘請羅傑等律師為兼職教授。5月6日,《中國法學》總編輯 郭道暉教授為法律系學生作“依法治國與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學術報告。8月,馬家福、應國勇、俞雄武來法律系工作。12月,法學專業94級學生胡敏被國家教育委員會、共青團中央授予“全國三好學生”稱號。是年,國際經濟法專業94級學生阮兢青在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九七前後香港法律發展走向》(《社會科學戰線》1997年第3期)、《論法律移植》(《南京社會科學》1997年第7期)、《套用EDI的法律問題及對策》(《對外經貿實務》1997年第3期)等論文7篇。

1998年4月,俞德鵬被評為寧波大學首屆“十佳教師”。8月,蔣萬來來法律系工作。9月,根據國家教育部規定,法學專業和國際經濟法專業合併為新的法學專業,法律系統一按法學本科專業招生。法學專業當年招生120人。12月,鄭孟狀主持的九五規劃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票據理論及法律適用”通過鑑定。12月7日,法律系法學專業96級學生陳燕被授予寧波大學1997-1998學年校級“十佳”學生稱號。

1999年,中共寧波市委授予鄭孟狀優秀共產黨員稱號。3月5日,學校宣布對新一屆系領導的任命,鄭孟狀任法律系主任,張翔飛、黃賢宏任法律系副主任。5月21日,學校公布寧波大學第二批(1999-2003年)重點建設學科名單,鄭孟狀副教授帶頭的民商法學名列寧波大學第二批重點建設學科(B類)。6月,俞德鵬任法律系主任助理。7月,鄭晗、夏忠彪、朱亞芬來法律系工作。12月,鄭孟狀晉升教授。12月8日,法律系法學專業96級學生陳燕、國際經濟法專業97級學生沈曉建被授予寧波大學1998-1999學年校級“十佳”學生稱號。

2000年4月24日,寧波大學發布《關於組建學院的通知》,決定撤銷法律系、社會科學系、德育教學研究中心,新建法學院。5月18日,法學院正式成立。

在法律系工作的教職工中,唐波、鄔愛萍、鄧中揆、丁寰翔、黃萍、黨亦恆、任海勇、余先予、孔勤、周延輝、謝暉、胡和勤、徐劍虹、黃賢宏、陳智慧、馬家福等先後調離寧波大學。賀秉元、鄒日強、曹致中、金一波、盧美芬先後離開法律系去校內其它單位任職,馮惠玲、胡明坤、翟鴻圖、羅俊明、馮振堂、丁玉芳等先後退休。(本部分作者馮振堂、羅俊明)

社會科學系

寧波大學、寧波師範學院、浙江水產學院寧波分院三校合併後,1998年9月25日,學校決定,原師院政治經濟系、原師院馬克思主義理論教學部、原寧波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教學研究中心合併組建社會科學系。由陳敦偉任系主任,陳新來任系黨總支書記,黃勇任系副主任,鄭禮平任系黨總支副書記,俞海山任系主任助理,張炳生任辦公室主任。10月15日,社會科學系舉行成立大會,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萬斌教授應邀為社會科學系學生作了題為《面向21世紀的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學術報告。1999年3月,張炳生、俞海山任系副主任。

當時社會科學系的主要教師有:陳敦偉、陳新來、陳炳水、方同義、王蓉拉、張炳生、吳建依、俞海山、趙燕芬、羅維、何靜 潘志良、呂仕法、賀秉元、屠文淑、雷良淵、吳才根、姜華慶、姚蕾、董立群、茅生榮、季淑英、武灩凌、黃勇、楊芳、鮑展斌、王偉、曹輝、李金祺、張英華、葉笑雲、劉波、周穎等。

社會科學系成立後,原政治經濟系的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繼續招生,並承擔全校馬克思主義理論課的教學任務,馬克思主義理論課的教學改革由此起步,1999年“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被評為寧波市重點扶植學科。1999年申報成功並當年招收政治學和行政學專業新生。同時積極展開社會服務,連續兩年與中央黨校合作招收了相關專業的函授本科生。

(一)正史科沿革

1982年9月,經上級批准,原寧波師範專科學校增設政史科,第一屆68名三年制政史專業專科生進校。在建立政史科的同時,馬列主義教研室正式成立,與政史科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在教學上,政史科專業教師和馬列理論課教師統一調配。當時政史科的主要教師有:蔣振范、葉霞娣、陳炳水、馮永之、勞雲展、應俠君、陳國強、吳才根、崔傳耕等。1982年至1984年,陸續有陳敦偉、陳新來、蔣曉波、曹屯裕、何燦浩、王蓉拉、王慕民、成岳沖、朱雪芬、翟步高、徐明明、陳梅龍、王乜春、張恩先、樓建中、易壽伯、胡校、陳隆慶、徐鶴年、丁小強、張炳生、包秋萍、葛夫平、陳文正、周琳琅、白玉、管敏義、呂亞紅、王洪建等調入。蔣振范任科主任。

1984年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寧波師範專科學校升格為寧波師範學院,政史科改稱政史系,繼續招收三年制政史專科學生。6月,胡校任系主任(1985年2月因病去世),陳敦偉任系黨總支書記。10月,曹屯裕任系副主任。

1985年7月,為了進一步加強馬列主義理論課教學,學校決定獨立組建馬列主義教研室,政史系裡主要承擔馬列理論課教學任務的教師吳才根、馮永之、朱雪芬、包秋萍、周琳琅等編入馬列主義教研室。

1986年7月曹屯裕調任教務處長,陳敦偉任系主任兼總支書記,陳新來任總支副書記。9月,根據浙江省教委通知,專科由三年制改為二年制,政史專科也由三年制改為二年制。

1987年1月,陳梅龍任系副主任(至1990年12月)。

1988年1月,曹屯裕回任系主任,陳敦偉任總支書記。7月,茅生榮由馬列室副主任調任系副主任(至1989年12月)。陳新來調任馬列室副主任。8月,省教委批准寧波師院增設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專業。

1989年9月,政史系開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本科生,第一屆60名學生入學。

1991年1月,王慕民任系副主任(至1994年7月)。9月,政史系在招收本科生的同時,開始繼續招收歷史專業專科生,實行本專科並存。

1992年3月,陳敦偉調任馬列主義教研室主任,葉霞娣任系黨總支書記(至1994年7月),陳君靜任系副主任(1992年3月至1994年7月)。11月,曹屯裕調任師範學院副院長,陳敦偉回任系主任(至1994年7月)。

1993年6月,經專家小組評審,省教委同意寧波師範學院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列為學士學位授予專業。政史系該專業畢業生符合條件的可授法學士或教育學士學位。

自1985年至1994年陸續有方征、陳君靜、張偉、朱愛武、姚蕾、董立群、王偉、吳建依、俞海山、周亞越、錢茂偉、王培良、劉聖宗、徐小斌、胡寶華、吳根富、鄭禮平、馬玉娟、陳駿雄、孫黎明等調入或留校任教。

1994年3月,經省教委批准,政史系歷史教育專業由專科升格為本科。7月,政史系分為政治經濟系和歷史文化系。當時政治經濟系的主要教師有:陳敦偉、陳炳水、方同義、應俠君、王蓉拉、蔣曉波、成岳沖、徐明明

、葉霞娣、樓建中、張恩先、易壽伯、崔傳耕、張炳生、吳建依、俞海山、周亞越、白玉、武灩凌、朱愛武、姚蕾、董立群、王偉等。陳敦偉任系主任,葉霞娣任系黨總支書記,鄭禮平任系黨總支部副書記,張炳生、俞海山任系主任助理。

1998年9月25日,學校決定,原師院政治經濟系、原師院馬克思主義理論教學部、原寧波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教學研究中心合併組建社會科學系。(本部分作者陳敦偉、陳新來)

(二)理論中心沿革

思想理論教學中心(簡稱理論中心)成立於1987年1月。以前兩位老師(賀秉元、李金棋)分別隸屬於法律系與工商經濟系。成立後由賀秉元任主任,負責寧波大學280名學生公共理論課與形勢政策課的教學任務。

以後,隨著逐年招生人數的遞增,理論中心的教師人員也不斷增加。先後任教的有:鮑展斌、吳中養、陳利權、雷良淵、全毅、屠文淑、王康霞、方征等,承擔全校中國革命史、政治經濟學、哲學、世界政治經濟與國際關係、思想修養與法律基礎等課程。

1987年10月,鮑展斌到象山縣東港中學支教,為時一年。這是寧波大學建校後首次派遣教師去地方支教,服務社會的事例。

1992年1月16日,學校決定:思想理論教學中心改建馬克思主義教學研究中心,同時成立德育教學研究中心

(科級編制),隸屬於黨委宣傳部主管。方征等承擔德育課程的教師從理論中心分出,進入德育中心。

1993年以後,學生規模進一步增大,教師也隨之增加,季淑英、姜華慶、胡和勤、黃勇先後調入馬克思主義教學研究中心任教。中心負責全校公共理論課與全校公選課的開設,如邏輯學、法律邏輯學、港台經濟與產業等課程。另外,黨委成員與宣傳部成員也兼任馬克思主義教學課程(賀建時兼任社會主義建設與鄧小平理論課程,樓玉琦與黃家瑤兼任哲學與經典著作選讀等)。

1996年浙江水產學院寧波校部經管系講授馬列主義課程的潘志良、呂仕法、楊芳三位老師充實到理論中心以及劉文娣也從包頭調入寧波大學馬克思主義教學研究中心,此時人員達到15位專職教師,也是中心的人員最多的時期。由賀秉元任主任,劉文娣任副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擔負全校公共理論課與選修課。

1998年寧波大學、寧波師範學院、浙江水產學院寧波分院三校緊密型合併,寧波大學馬克思主義教學研究中心、寧波師範學院政治經濟系、馬克思主義理論教學部等三個部門組建社會科學系,寧波大學理論中心完成其歷史使命。在寧波大學組建過程中經歷了十一個年頭。

理論中心的人員有的已退休了:雷良淵、李金棋、賀秉元、方征、劉文娣。調離外單位的有:陳利權(奉化市委常委兼宣傳部長);胡和勤(山東大學馬列基礎部);王康霞(鄞州文化藝術中心);全毅(福建省社科院);吳中養(寧波市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將退休)。(本部分作者:賀秉元)

(三)馬列部沿革

上世紀70年代,寧波師範學院前身寧波師範專科學校恢復辦學時,就成立了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組(室)。到80年代末,由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室改名為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部,簡稱“馬列部”。

曾擔任過寧波師範學院馬列室(部)主任的先後有:朱德桂、翟步高、陳敦偉、陳依元等,擔任過副主任的先後有:吳才根、陳新來、王愛琦等。1994年前後,寧波師範學院馬列部曾與寧波大學思想理論中心等兄弟單位合編過一套馬列課教材。1996年寧波師範學院馬列部曾主辦過“全國高校師範院校馬列課教學研究會年會”,時任馬列部主任的陳依元被推選為全國高校師範馬列課教學研究會執行會長。1998年隨著三校合併,寧波師範學院馬列部、政治經濟系和原寧波大學理論研究中心合併組建社會科學系。(本部分作者陳依元)

德育中心

寧波大學的全校性公共課《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形勢與政策》等課程的教學任務最早由思想理論教學中心承擔,《法律基礎》公共課程的教學任務由法律系承擔。1992年1月16日,寧波大學德育教學研究中心從思想理論教學中心分出,隸屬於黨委宣傳部主管,為不定級教學單位。主要開設《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形勢與政策》等課程。方征等承擔德育課程的教師從理論中心分出,進入德育中心。《法律基礎》公共課程的教學任務仍然由法律系承擔。

1989年9月,寧波師範學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成立,承擔寧波師院全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論課的教學工作,掛靠在寧波師院黨委宣傳部,由寧波師院黨委宣傳部部長華長慧兼任主任,寧波師院團委書記張松茂兼任副主任,寧波師院委託培養畢業的浙江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胡赤弟、劉聖宗任專職教師,黨委宣傳部、團委有關幹部、各系負責學生工作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等擔任課程教學兼職教師。主要開設《形勢與政策》、《法律基礎》、《人生修養》等必修課。1994年6月,寧波師範學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作為獨立建制的處級單位從原寧波師院黨委宣傳部分立出來,專門承擔全校思想政治教育課程的教學研究工作。陳正良任教研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教研室專職教師有陳正良、任燕華、謝紅霞、周亞越、史習明、崔小傑,黨委宣傳部、團委有關幹部、各系負責學生工作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等繼續擔任課程教學兼職教師。主要開設的課程是《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

1998年9月25日,寧波大學德育教學研究中心與寧波師範學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合併,成立新的寧波大學德育教學研究中心(處級教學單位),陳正良任德育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兼德育中心黨支部書記。中心專職教師有陳正良、任燕華、謝紅霞、周亞越、史習明、崔小傑、方征、孔偉英、柴小華,寧波大學黨委宣傳部、團委等有關黨團幹部、各系負責學生工作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等繼續擔任課程教學兼職教師。主要開設的課程是《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法律系不再承擔《法律基礎》公共課程的教學任務。

機構設定

決策諮詢機構

機構名稱 主任 副主任 委 員 秘 書
黨政聯席會議 張炳生 方曉春 劉滿達 吳建依 邵一駿 趙振宇 蒲一葦 蔡先鳳 何躍軍 徐曉斕 徐曉斕(兼)
學術委員會 張炳生 劉滿達 董茂雲 俞德鵬 鄭曙光 吳建依 周亞越 蒲一葦 趙振宇 何永紅 張慧芳 羅 維 蔡先鳳 劉白雪
教學委員會 吳建依 趙振宇 蒲一葦 尹 力 寧愛鳳 桂淑蓉 陳素珍 陳素珍(兼)
教學督導委員會 俞德鵬 趙振宇 蔡連增 蔡先鳳 何永紅 張慧芳 趙永紅 石 慧 石 慧(兼)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董茂雲 劉滿達 吳建依 張炳生 鄭曙光 俞德鵬 蒲一葦 周亞越 趙振宇 蔡先鳳 何永紅 張慧芳 羅 維 蔣萬來 詹國彬 周華權

院設行政教學教輔機構

機構名稱 負責人
管理機構 學院辦公室 徐曉斕
教務辦公室 桂淑蓉
學生工作辦公室 汪 丹
學科建設與科研工作辦公室 劉白雪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周華權
專業碩士學位教育與培訓中心 法律碩士(JM) 專業學位教育中心 趙振宇 蔣萬來
公共管理碩士(MPA) 專業學位教育中心 詹國彬
教學機構 法律系 董茂雲
公共管理系 趙振宇
教輔機構 資料室 王 楓
實驗室 趙 革
法律診所 陳海波

基層學術組織

基層學術組織名稱 負責人
法律系/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所 所 長: 董茂雲(兼法律系主任) 副所長: 石紹斌 主任助理:何躍軍
民商法研究所 所 長: 張炳生 副所長: 郭站紅
經濟法研究所 所 長: 鄭曙光 執行所長:蔡先鳳 副所長: 趙意奮
國際法研究所 所 長: 劉滿達 副所長: 尹 力(兼法律系執行主任)
訴訟法研究所 所 長: 蒲一葦 副所長: 吳建依
公共管理系 主 任: 趙振宇 副主任: 趙永紅 寧愛鳳
公共管理研究所 所 長: 張慧芳 副所長: 龔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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