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同婿

母女同婿

《母女同婿》,典故,佛典故事,出自《彌沙塞律》。語出“蓮華色未出家時,為人並無缺德,嫌夫私通於母而棄之,恥也;不忍生女之無人撫養,慈也;不忍父母之擔負衣食,孝且廉也;再嫁長者,和於其家,敬於其夫;長者再娶,復能不妒,婦德備也。從世間法而論,婦女如此,亦可謂難能希有矣。然兩嫁而兩遭母女同牡,似乎欲潔其身而不可得;則因無始以來無明障蔽,非世間法所能速破也。吾輩具縛凡夫,亦復如是。妻妾子女,痴愛無極,安知過去生中不為冤對,今世怨仇,惱恨無極;乃至豬羊雞魚,充吾口腹者,安知過去生中不為父母眷屬,若非斷除貪愛,何由解脫無明?蓮華色行修緣熟,值佛住世,故得即身證羅漢果。吾輩行多失檢,又生於末法之世,進修極難,若非警惕自勉,安能克勝深重之業障哉?至於婆羅門逞其邪欲,明知比丘尼不可得,而復設計犯之,其肉身生墮地獄,理故應爾,不足為異。蓮華色既在寐中,不為毀戒,故仍有神足通,能踴升虛空也。”

基本信息

名字

佛典故事,出自《彌沙塞律》

【經文】

佛在舍衛城,時優善那邑有年少居士,出行嬉遊,見一女人,名蓮華色,色如桃李,女相具足,居士情生愛重,便娉為婦。婚後少時,婦便有身,送歸母家,以待分娩,日滿生女。夫以婦在產,不復依近,乃私通於其母。蓮華既知,便委去,夫婦道絕,復恐累父母,顧愍嬰孩,吞忍恥愧,還於夫家。養女八歲,然後捨去,至波羅奈,饑渴疲極,於水邊坐,時有長者,出行游觀,見而愛重,即問:“卿所居父母氏族為誰?而獨在此。”蓮華色言:“我某氏女,今無所屬。”長者復問:“若無所屬,能作我正室否?”答言:“女人事夫為重,何為不可?”即便載歸,拜為正婦。蓮華色料理其家,允和小大,夫婦相敬,至於八年,爾時長者語其婦言,我有財產在優善那邑,未嘗收息,於今八年,考計生利,乃有億數,今往斂之,與汝暫別。婦言:“彼邑風俗,女人放逸,君今獨往,或失丈夫操。”答言:“吾雖短昧,不至此亂。”婦復言:“若必爾,可去,願聞一誓。”答曰:“甚善,若發邪心,身與念同滅。”於是別去。到於彼邑,計斂處多,遂經年載,思室漸深,自念我若邪淫,乃違本誓,更取別室,不為負信。即便詢訪,遇見一女,顏容雅妙,視瞻不邪,共相敬愛,便往求婚。其父以長者高木大富,歡喜與之。責斂既畢,攜還本國,安處別宅,然後乃歸,晨出暮返,異於平昔。蓮華色怪之,密問從人,從人答:“有少婦。”長者暮還,蓮華色問:“君有新室,何故藏隱不令我見。”答言:“恐卿見恨,是故留外。”婦言:“我無嫌妒,神明鑑之,便可呼歸,助君料理。”長者即將新人還,乃是其女,母女相見,不復相識。後因沐頭,諦觀形相,乃疑己女,便問鄉邦父母姓族,女具以答,乃得其實。母驚惋曰:“昔與母共夫,今與女同婿,生死迷亂,乃至於此,不斷愛欲,出家學道,如此倒惑,何由得息?”便委而去,到祇洹門,饑渴疲極,坐一樹下。爾時世尊,與大眾圍繞說法。蓮華色見眾人多,謂是節會,當有飲食,便入精舍,見佛世尊為眾說法,聞法開解,饑渴消除。於是世尊遍觀眾會,誰應得度,唯蓮華色應得道果,即說苦集滅道。婦便於坐上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既得果已,一心合掌,向佛而住。佛說法已,眾會各還,時蓮華色前禮佛足,長跪合掌白言:“於佛法中願得出家。”佛即許之。告波闍波提比丘尼,汝今可度此女為道,即度出家,受具足戒,勤行精進,逮成羅漢,具八解脫,顏容光發,倍勝於昔。入城乞食,一婆羅門見之,心生染著,自念:“此比丘尼今不可得,當尋其住處,方便圖之。”後復行乞食,此婆羅門於後躡入,伏其床下。是日諸比丘尼竟夜說法疲極,蓮華色還房,仰臥熟眠。於是婆羅門從床下出,作不淨行,時蓮華色比丘尼即躍升虛空。時婆羅門便於床上,生入地獄。

譯語

佛在舍衛城之時,優善那地方有一少年,出外散步,見一女子,名蓮華色,艷如桃李,真是典型的美女子,少年一見生情,即聘娶成夫婦。婚後不多時,女便懷孕,照印度風俗,送歸母家,以待生產。十月滿足,生下一女,夫因婦新產,不能親近,乃私通於女之母。蓮華色知道了,恨其無恥,想把丈夫攆出,勿令到母家來,從此斷絕夫婦關係。又一轉想:所生女孩未離乳哺,倘由夫攜歸,恐難撫養,若留自養,又累父母多負擔兩個人的衣食,不得已,忍氣還歸夫家。直到女已八歲,可以離母,乃舍離家庭,獨自逃出。一路行來,只圖遠離夫家,並無目的地。行到波羅奈地方,饑渴疲極;坐於水邊,適有長者,出行遊覽,見而愛好,上前相問:“卿住居何處,父母何姓?為何一人在此?”蓮華色答言:“我某氏女,今無所屬。”長者言:“既無所屬,能作我正室否?”答言:“婦人事夫為重,有何不可?”長者即命車載歸,拜為正婦。蓮華色料理家事,上下和睦,夫妻相敬,不覺過了八年。一日,長者語其婦言:“我有一部分財產在優善那地方,已八年沒有收取利息了,計算下來,有億萬數,今欲往彼收取,與汝暫別。”婦言:“彼處風俗甚壞,婦女放蕩,君今獨往,恐失操守。”答言:“我雖才識短暗,尚不至任意淫邪。”婦言:“果能如此,當聽君去,願聞一誓。”長者答:“甚善。”即誓言:“若發邪心,此身與邪念即時毀滅。”於是相別出門。行到優善那,收取息債之處既多,經年尚未收畢,旅況淒涼,頗思女子。自念我若邪淫,恐違本誓,若再娶一房妻子,不為失信,遂留心訪詢。遇一少女,容顏雅妙,視瞻不邪,心中喜愛,便向其家求婚。父女知長者高才大富,歡喜許之。長者收債取息既畢,帶了新娶之妻,還歸波羅奈本地。恐兩妻同住不和睦,乃把新妻安頓在別一宅中,然後回家。從此早出夜歸,與往年情形不同了,蓮華色見了,心上怪,暗地裡問長者的從人:“每天到何處去?”從人答言:“別有一位少年夫人,住居別宅。”蓮華色遂問長者:“君既娶有新室,為何瞞得實騰騰地,不給我見面。”長者答言:“恐卿懷恨,故留居外宅。”婦人言:“我並不懷恨妒忌,神明可鑑,只管請他回家,一同料理家務。”長者即帶新室回家,此女即是蓮華色的親生女兒。因為從小別離已久,母女相見,各不認識。後因沐頭,蓮華色細視其形貌,疑是自己女兒,問起鄉邦及父母族性,女一一告之,方知其實,母驚且恨。言:“昔與母共一夫,今又與女同一婿,生死迷亂,至於如此,若不斷除愛欲,出家學道,則此等顛倒惑亂,何由得息?”便委棄逃出。行到世尊所住的祇洹門首,饑渴疲極,坐一樹下。那時世尊與大眾圍繞說法,蓮華色見人這樣多,認為是什麼節會,當有飲食可乞,即走進祇洹精舍,見佛世尊為大眾說法,聽了片時,聞法心解,饑渴頓忘。於是世尊默察在會大眾,誰應得度,惟有蓮華色應得道果,即為說苦集滅道的四諦。婦人即於座上遠離塵垢,得法眼淨。他既得道果,只一心合掌,向佛而住,更不起雜念妄想。佛說法畢,會眾各散,蓮華色向前,作禮佛足,長跪合掌白言:“願於佛法中出家。”佛即許之,告波闍波提比丘尼(波闍波提即釋尊之姨母,釋尊降生,母即喪亡,育於姨母,後成道。姨母及許多信女欲出家隨從,佛不許,再三哀懇,乃制比丘尼戒,始有比丘尼;故波闍波提為比丘尼上首。):“汝今可度此女修道。”即度出家,受具足戒(具足比丘尼之戒律也),勤行精進,直到成羅漢果,具八解脫(羅漢果中八步的解脫,猶如升級。)而容顏煥發,倍勝於昔。一次入城乞食,一婆羅門見之,心生染著,心想:“此是出家的比丘尼,不能聘娶為妻,只好尋訪其住處,想法圖之。”後比丘尼復行乞食,此婆羅門候其出來,便暗從後門掩入,伏於床下。這天諸比丘尼因終夜說法,十分疲倦,蓮華色還房,仰臥熟睡。於是婆羅門從床下爬出,做出不淨的行為來,蓮華色比丘尼覺知,即時踴身空中,而婆羅門即時於床上,以肉身墮入地獄去。
 

 釋義

蓮華色未出家時,為人並無缺德,嫌夫私通於母而棄之,恥也;不忍生女之無人撫養,慈也;不忍父母之擔負衣食,孝且廉也;再嫁長者,和於其家,敬於其夫;長者再娶,復能不妒,婦德備也。從世間法而論,婦女如此,亦可謂難能希有矣。然兩嫁而兩遭母女同牡,似乎欲潔其身而不可得;則因無始以來無明障蔽,非世間法所能速破也。吾輩具縛凡夫,亦復如是。妻妾子女,痴愛無極,安知過去生中不為冤對,今世怨仇,惱恨無極;乃至豬羊雞魚,充吾口腹者,安知過去生中不為父母眷屬,若非斷除貪愛,何由解脫無明?蓮華色行修緣熟,值佛住世,故得即身證羅漢果。吾輩行多失檢,又生於末法之世,進修極難,若非警惕自勉,安能克勝深重之業障哉?至於婆羅門逞其邪欲,明知比丘尼不可得,而復設計犯之,其肉身生墮地獄,理故應爾,不足為異。蓮華色既在寐中,不為毀戒,故仍有神足通,能踴升虛空也。

現在版

簡介

一個年僅15歲的浙江女孩和自己的母親,宛然成了古時的“妻妾”,共同侍候一個“丈夫”長達兩個多月。

詳細情況

27日,當她向南平浦城縣警方報案時說,“不要處罰母親和他,我是自願的,如果他再離開了,我們母女就無依無靠了。”因為母女兩人是不堪被“酒鬼”父親長年累月毒打,才雙雙離家出走,後投靠了一名浙江江湖郎中輾轉來到南平浦城,從此三個人一張床。昨日,女孩的母親及母親的情人因涉嫌強姦罪,被浦城警方拘捕並移交至浙江警方,女孩也被帶回老家,而該起離奇事件的背後卻耐人尋味,究竟是誰導演了這起鬧劇?
尋求幫助要離開母親的“男人”
10月27日一大早,一名身材瘦小,年齡約15歲的少女,在浦城縣公安局110巡警大隊門外徘徊著,當值班民警上前關切地問她有何事需要幫助時,少女總是猶豫不決,欲言又止,並且遇到民警後,很不好意思地跑開了,等一會自己又跑到門前徘徊著。
憑職業敏感,民警覺得這名女孩應該遇到了什麼難以啟齒的難題,需要得到幫助。於是,得到匯報的浦城縣公安局領導,特別指派了該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一名女警官接待了這名滿腹心事的少女。
起初,該名女孩什麼都不說,經過女民警一番勸說和安慰,少女的眼淚像斷了線的珍珠似的從她稚嫩的臉頰滾落下來,心扉也逐漸敞開了。
“我要離開他,但是你們不要處罰他們好嗎?”這是她說的第一句話,她說,她和母親共同侍候一個“丈夫”,已經兩個多月了,她再也不要過這樣的日子了。
“我找警察,主要是想讓他離開我,但還是要對母親好。”她說。隨後,她向女民警道出了幾個月來的非人遭遇,以及讓人難以啟齒的隱情……
不堪被毆母女離家出走
少女名叫鄭小紅(化名),家住浙江省景寧縣的一個小村子。父親鄭平忠(化名)今年42歲,平時靠在家裡種點蘑菇和稻田為生。“家裡沒有一樣像樣的家具,由於種蘑菇家裡還欠下別人一屁股債。”一名前往景寧縣調查的民警這樣對記者說,除此之外,鄭平忠還喜歡賭博。
如果說困難還能被接受的話,嗜酒成性的他卻無法讓人原諒,“一旦心情不好,或者賭博輸了錢,或手頭拮据了,他就開始不停地喝酒。”一名參與案件調查的民警說,他一喝酒基本就醉,喝完後就開始毆打母女倆,鄭小紅的一位鄰居證實說,一到鄭平忠喝醉酒,就看見他把母女倆往死里打,即便到現在,當女警官掀開鄭小紅的外衣時,還能看到一些結疤的傷痕,“那些,都是父親打的。”小紅說。
鄭小紅的母親林紅花(化名)也多次被父親打得死去活來,並落下一個頭痛病,每逢陰雨天,她的頭就會像開裂般地疼痛。7月26日上午,鄭平忠又喝醉酒了,罵老婆不會掙錢,只會在家白吃白喝。緊接著,酩酊大醉的鄭平忠還跑到廚房,拿出一把菜刀朝林紅花狠命劈來,幸虧被鄰居死死拉住,才沒有造成慘劇。林紅花當即拉著女兒鄭小紅朝村子外面逃跑。
之後,母女倆在村外的一個土廟裡抱頭痛哭,她們擔心回家後,會被喪失理智的鄭平忠殺了。於是,母女倆經商議後,連夜離家出走。
當她們母女倆步行幾個小時來到浙江省景寧縣城時,已是飢腸轆轆。身無分文的母女倆頓時覺得自己陷入絕境。
走投無路母女同床侍“夫”
為了擺脫眼前的困境,林紅花想起兩年前,在縣城裡有一個曾和她“相好”過半年之久開藥店的村民劉海龍。兩年前,林紅花在縣城打工時,因常患頭痛病,就時常到劉海龍的藥店裡買藥吃,一來二往,兩人便熟悉起來。隨著時間的流逝,已年逾40歲的林紅花與年僅28歲的劉海龍發生了“姐弟戀”。半年後,劉海龍發現林紅花是有夫之婦,且還有兩個兒女,便斷絕與林紅花之間的戀愛關係。
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林紅花試探著給劉海龍打電話,在電話里向他哭訴自己眼前的困境,為了獲得劉的信任和獲取他的歡心,林紅花還在電話里口口聲聲向他承諾,只要劉海龍收留她們母女倆,她願將年僅15周歲的女兒介紹給他做女朋友,並保證自己的女兒會與他發生性關係。
果然,劉海龍如約而至,帶著她們母女倆登上去浙江省慶元市的班車。幾個小時後,他們三人住進一間十分簡陋的旅館。當晚,林紅花為了兌現承諾,把女兒叫到另外一個房間,要女兒與劉海龍發生性關係。鄭小紅聽後,十分驚恐,並斷然拒絕母親的要求。
可林紅花仍不死心,對女兒說道:“如果你不與劉發生性關係,劉就會離我們而去,我們現在是無家可歸,吃沒吃的,住沒住的,回家又會被你爸砍死,而且我還會經常發頭痛病,這些困難只有靠劉海龍幫我們解決。”
聽了母親一番話後,不諳世事的鄭小紅感到茫然無措,陷入了沉思。就在鄭小紅髮呆時,林紅花把女兒推到劉海龍房間的床上,脫下女兒的衣褲……就這樣,一位天真無邪少女的貞操,在其母親親自操縱和注視下,被糟蹋了。
之後,劉海龍帶著她們母女倆輾轉浙江、江西、福建等地,每到一處,他們三個都同租住在一個旅館,同睡一張床鋪。劉海龍還多次與鄭小紅髮生性關係,而每次都是由母親林紅花幫鄭小紅脫了衣褲,並站在一旁註視著。
在此期間,劉海龍也多次與林紅花發生性關係。罕見的母女共侍“一夫”就這樣悄無聲息地上演了……
噩夢驚醒擺脫亂倫關係
劉海龍是一名赤腳醫生,他帶著這對母女“老婆”,在浙江、江西、福建等多個縣城間輾轉,賣草藥並幫人推拿看病等,他白天幫人看病,一到晚上,在暫住的房間裡的床上,有一對母女“妻子”在等著他……
一個多月前,他帶著母女倆到了浦城縣蓮塘鎮租了一間民房,每月的租金是50元,暫時穩定了下來。
辦案民警介紹說,兩個多月來,對於鄭小紅來說,她就像生活在地獄一般,她害怕夜晚的來臨,她怕見到母親那張扭曲的臉,還有給她帶來恐懼的陌生男人。
鄭小紅產生了擺脫痛苦的強烈願望,就算餓死、凍死了,她也要結束這噩夢般的生活。於是,10月27日凌晨,她趁他倆不注意之時,溜出暫住民房,到了浦城縣公安局求助。
浦城縣公安局接到她的求助後,高度重視,立即安頓好她的吃住,並立即組織警力,根據她提供的線索,直撲劉海龍、林紅花住處,並依法傳喚劉海龍、林紅花到刑偵大隊,同時成立了特偵組,與浙江、江西警方聯手偵查這起涉嫌強姦案件。
同時,浦城警方與浙江警方取得聯繫,共同解救這名少女。昨日上午,因涉嫌強姦罪,劉海龍和鄭小紅的母親林紅花被浦城警方拘捕並移交給浙江警方做進一步處理。
答記者問
對話女孩不從,母女無依靠
昨日上午,鄭小紅的父親風塵僕僕趕到浦城縣公安局,在刑偵大隊接待室內,父女倆抱頭痛哭,鄭平忠還向民警及女兒保證,以後絕不酗酒打人,要善待家人。在送行路上,望著漸漸遠去的父女背影,民警希望時間能沖淡鄭小紅那痛苦的記憶,撫平少女那心靈創傷……
在離開前的一段時間,記者和鄭小紅有了一段簡要的對話:
記者:你今年才15歲,當你母親要你和他發生性關係時,你怎么想的?
小紅:我很害怕,我不願意,以前我念過書,知道貞操對一個女孩子來說有多么重要。
記者:後來你為什麼同意了?
小紅:我們母女離家出走,回家還會被父親毒打,母親的頭痛病也只能靠他才能治。母親也對我說,如果我不同意,我們母女將無依無靠,除了順從,我能怎么樣?所以我只能同意了。(據警方介紹,每次發生完性關係後,劉海龍還會給她一二十元。)
記者:後來為什麼又向警方求助?
小紅:起初我以為我獻身,他會對母親好,會看好母親的病,但有一次被我偷偷看到,他和母親也在做那種事,並且不止一次,有時我們三個人一起躺在床上時,他們也在做那事。如果以後母親和父親離婚了,他還可能成為我的父親,母親和女兒都和他做那事,這已經是亂倫了。
記者:回家了,有什麼打算?
小紅:我想我會儘量去忘掉這段過去吧,然後我想以我的悲劇告訴天下的父母,不要像我的父母一樣。
來源:海峽都市報作者:編輯:馬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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