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認識論

歷史術語

基本簡介

歷史認識論(lishi renshilun)歷史認識論是關於歷史認識的理論,它與歷史本體論、歷史方法論或史學方法論共同構成了歷史哲學。具體說來,它是關於歷史認識主體認識其客體的過程、特徵、方法等等的理論,它主要涉及歷史認識主體(人、特別是史學家)和歷史認識客體(即客觀歷史)各自的特點,二者之間的關係,涉及歷史認識過程的特點、歷史認識正誤的原因及其檢驗方法,還涉及歷史認識如何對實踐乃至對現實發展進程的影響。

嚴格說來,歷史本體論是關於歷史本體即客觀歷史進程的理論認識,也即歷史理論,而史學方法論則涉及手段問題,因而歷史認識論成為歷史哲學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正因此,它成為當代國內外史學理論界集中注意之點。在 19 世紀中葉以前,人們的主要興趣集中在歷史本體上,即通過各種手段對客觀歷史進行復原,輔之尋找某些事件的因果。

但從那以後,心理科學、思維科學等等的發展刺激了哲學對認識論的重視,歷史哲學也開始把研究重點從客體移到主體,他們不再問:歷史是什麼?而在問:歷史學家是怎樣認識歷史的?他們能認識嗎?或者問:歷史學是什麼?因為歸根結底,歷史科學也是一門認識科學。而歷史認識論之所以受到重視,也在於以往人們過於忽視歷史認識主體對認識過程的干預,過於強調認識客體的絕對“純潔”,即絕對客觀,而忽視了歷史認識在主體與客體方面不同於一般認識過程的特殊性(參見“歷史認識”條)。由此可見,對歷史認識論研究的重視,是作為蘭克學派(參見該條)及其觀點的對立面而出現的。其早期倡導者為德國的狄爾泰、文德爾班、李凱爾特,後來義大利的克羅齊、美國的貝爾等人則更走向極端。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認識論為科學的歷史認識論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經典作家認為,人類認識對象是無限的,但其認識能力也是無限的,因此人的認識總是相對的。這樣,儘管絕對如實地認識歷史是不可能的,但在一定範圍內或一定程度上還是可以客觀地獲得歷史認識的;從總體而言,較新的歷史認識總要比較舊的認識更接近客觀歷史。在此基礎上,列寧說,“從生動的直覺到抽象的思維,並從抽象的思維到實踐,這就是認識真理、認識客觀實在的辯證的途徑。”(《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 38 卷,人民出版社1959 年版第 181 頁)而歷史認識也正循著這同一個過程。因此,馬克思主義哲學認識論的一般原理對於科學的歷史認識論的發展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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