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希有分

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悟到死生如旦暮,信知萬象一毛輕。


正信希有分
《金剛經》中的第六品(第六分),梁代昭明太子蕭統將《金剛經》分為三十二品,每一品為一分,冠名一個小標題使讀者更加快速的了解標題下面的內容。《金剛經》並非只有昭明太子三十二品這一種分法,但是這種分法是最被世人認可的分法。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即使在佛法進入末法時期,也會有累劫勤種善根的眾生對此經文產生“正信”(清淨純潔的信念),這是十分“希有”可貴的。這些眾生不再執著於我人四相,也不會執著於法相與非法相,因為他們懂得了佛所說的“筏喻”之理。所以,這些眾生能夠獲得無法度量的福德。
正文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南懷瑾先生注的第六品偈頌
金雞夜半作雷鳴,好夢驚回暗猶明。
悟到死生如旦暮,信知萬象一毛輕。
一切眾生都在睡夢中,人生開悟的時候就是這樣,覺得自己從迷夢中清醒了。不要以為自己開悟了,真正開悟的人,是悟的境界都不會存在,你如果有個悟的境界,還是一個大混沌。能夠悟到死生如旦暮,才能夠得到正信,真正相信整個宇宙萬象輕如鴻毛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