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環境稅

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張燕友2010年1月透露,國家已經開始著手研究機動車環境稅費改革的問題,機動車的污染排放將被列入環境稅徵收範圍內,北京的機動車車主也要準備開始為“汽車尾氣”買單了。機動車的環境稅在徵收時,車主將按照機動車不同的污染排放量情況,繳納不同的稅費。比如,購買高排量汽車的車主,肯定會比購買低排量機動車的車主繳納更多的機動車環境稅,類似於現在對車輛徵收購置稅一樣。目前,對於機動車的環境稅,國家已經開始對此進行研究,“北京肯定會收”,具體出台的時間現在尚未確定。

出台背景

專家表示,現在只是在研究,征某種稅絕不是一項簡單的事,需要經過論證等諸多程式,現在向機動車征環境稅為時尚早。
重視環境保護現在已成為全世界共同關注的話題。因此“環境稅”成為一個新名詞,近幾年被頻頻提及。所謂環境稅,又稱生態稅、綠色稅,這個概念是20世紀末在國際稅法學界興起的,至今還沒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統一定義,但其中的內涵還是很清楚的,就是向所有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徵稅。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各成員國到目前共推出了375種環境稅種,如二氧化硫稅、水污染稅、噪聲稅、固體廢物稅和垃圾稅等。
2008年年初,我國財政部稅政司、國稅總局地方稅司和環保部政策法規司聯合啟動了“環境稅”的研究制定項目。目前包括環境稅稅目、稅種在內的“環境稅”基本理論架構已成型。財政部部長助理朱光耀2009年在哥本哈根氣候峰會期間也表示,我國已經開始準備徵收環境稅了,但他同時承認,我國目前還沒有確定稅率和徵收的產品範圍。這種表態是基於我國的現實情況。

專家觀點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研究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征一個稅要考慮多種因素。首先要考慮企業或者個人負擔。發展和環境保護要保持平衡,要發展還要環保,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他表示,對於我們這樣一個開發中國家,如果只講環保,很多事都沒法做了,這直接涉及到許多人的生存問題。但環境問題也不能不管不顧。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博士生導師徐孟洲對《法制日報》記者強調,向企業和個人徵稅,因和每一個人或者企業直接相關,因此,開徵一個稅首先要經過論證,最後真正實施,必須要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或者授權由國務院發布暫行條例。
徐孟洲說,正因為開設新稅種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式,所以一般可能先行收費,或者在一定範圍內試行收費,然後待條件成熟後再徵稅,即將費改稅。
安徽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華國慶對《法制日報》記者說,收費一般由政府某個部門收取,比如排污費,一般由當地環保部門收取,一旦改成稅,無論是地方稅還是國家稅還是共享稅,西部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經費就會緊張得多。
劉尚希說,現在對於機動車在環保方面也有徵稅,比如燃油稅,誰開車用油多,排污多,就多繳稅,這已經考慮了環保因素。
華國慶表示,對於機動車征環保稅,有車族在繳納了車輛購置稅、燃油稅之外,付了越來越貴的油費,再征新稅,會增加機動車主負擔,同時可能會使想購車的人望而卻步,這樣做,不利於國家調結構拉動內需。
徐孟洲說:“當然相對於其他的環境稅,如二氧化硫稅、水污染稅、噪聲稅、垃圾稅等稅種,對機動車主徵收環境稅要容易操作得多,開什麼樣的車都有記錄,很容易制定收稅標準,不像水污染稅、垃圾稅難以控制。但是,不能因此,就先向有車族開刀。”
劉尚希說,從國家的發展、居民的承受能力等諸多因素考慮,現在向機動車主徵收環境稅不現實,也為時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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