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標本

國際動物命名法規”第一版將本名詞的使用局限於種級載名模式(正模、選模、新模或共模系列),1999年第四版“法規”認為本名詞還可普遍套用於模式系列(一個種級分類單元建立時,據以命名該分類單元的所有標本)中的任何標本。

概念介紹

模式標本ty

模式標本模式標本
pe specimen 即作為規定的典型(type)標本。在確定及發表某一群生物的學名時,應指出此學名的特徵與作為分類概念標準的模式標本,但並不一定限於此群的典型代表。

以前人們並未重視典型這個觀念,因此造成許多標本未能保存下來。現在實行的命名法規,在植物方面,是以1753年林奈(C.vonLinné)出版的《植物種志》(Species plantarum)第一版為基準;在動物方面則以《自然系統》(Sy-stema naturae)第十版(1758)為基準。

有關歐洲的大部份植物種類都以保存於英國的林奈標本為最原始的模式標本。嚴格地說,只是以模式標本之中的一份作為模式標本,其餘的標本全都稱為副模式標本(cotype)。

標本的準則

實際上

模式標本模式標本
還包括多種情況,常常由於不明之處很多,所以現行的植物分類法規中特規定以下六種標本的準則:正模式標本(halotype)。是指真正成為模式的一份標本,即指由發表者鑑定,並已發表的那份標本。副模式標本(paratype)是指與正模式標本同時被引用的標本,也就是指正模式標本重複份以外的那些標本。全模式標本(syntype)是指發表者未特地指定那份為正模式標本時所引用的全部標本。選定模式標本(lectotype)是以後的研究者從上述全模式標本中所選定的最合適的那份標本,此份標本的意義與正模式標本相同。新模式標本(neo-type)是對最初記載時因無標本或者標本已遺失而由後來研究者補充的適宜標本。等模式標本(isotype)指正模式標本的重複份。

在動物命名法規上是用與植物完全相同的模式標本術語。其他,把與正模式標本同一產地所采的標本稱為同地模式標本(topotype),把正模式標本中分出來的小部份標本稱為分出模式標本(clastotype),由採集的正模式標本中,通過個體營養增殖而得到的標本稱為營養體模式標本(me- ro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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