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加加

樓加加

樓加加:藉口出新,老樓“拔高”了2層,姜堰一5層樓上加蓋違建,當地規劃部門多次制止無果。

簡介

樓加加樓加加

2011年01月15日訊息,姜堰市民張先生反映,該市城區中心驚現一處“史上最牛的違章建築”,有人在一座5層老式大樓樓頂上直接加蓋了兩層,成了“樓加加”。當地規劃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稱,他們已對面積達300多平方米的違章建築下發了停工通知單,且兩次上門拆除違章建築,但有人繼續施工

事件詳情

“樓加加”位於姜堰城區中心人民中路,是該市最繁華的地區。2011年01月15日下午,現場發現,整幢大樓被綠色防護網腳手架“包裹”得嚴嚴實實,施工現場一片繁忙,樓頂施工人員和地面工作人員在緊張工作,成捆的建築材料從地面被運至樓頂。仰望上空,被“硬加”到5層樓樓頂的兩層建築,已經顯出大模樣。

在大樓隔壁工作的張先生介紹,正在施工的大樓名叫“正宏基賓館”,建成已近10年,數年前整幢大樓賣給一名周姓老闆。本來大樓樓頂有一個“假層”,兩個月前,周老闆在對“假層”進行改造的基礎上,又加了一層。張先生擔心,由於大樓已近10年,隨便“加層”很可能引起安全隱患,也可能會殃及左鄰右舍。正在大樓地面施工現場的一名男子稱,大樓樓頂的“翻新”,是從兩個月前開始的,準備在春節前完工,至於“翻新”施工有沒有手續,他表示“不清楚”。

規劃部門回應

姜堰市規劃局監察中隊的一名隊長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接到民眾舉報後,上門進行了檢查。經核查,業主樓頂上方原是一個坡形屋頂的建築,此次業主將坡形屋頂改成平頂後,又加了一層,涉及違章建築面積有300平方米左右,他們曾對業主下發過停工通知單,並先後兩次拆除部分違章建築,但事後業主又偷偷施工。他們規劃部門已研究準備著手對業主下發處罰通知書,如果業主繼續施工,不拆除違章,他們將請人幫其拆除,最後拆除費用要其“買單”。

廣西樓加加

樓加加樓加加

網民“天國無風”在紅豆社區等網路論壇發表《貴港最牛的樓加加》一帖,引發網民關注。帖子反映,廣西貴港市鬧市區一棟7層樓的賓館上方加建了約三層樓高度的建築,顯得突兀並且岌岌可危。

這棟樓上方加蓋的建築確屬違法建築,而造型如此誇張的違法建築,聳立於鬧市區近三年,當地有關部門卻不聞不問。對此,貴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給出的解釋卻是未接到民眾舉報。

“樓加加”聳立三年無人管

現場了解到,原有的這棟建築已建成多年,而加蓋部分是三年前建成的,市民懷疑加蓋部分是違法建築,卻一直沒有執法部門過問。

在現場看到,這棟建築在貴港市鬧市區,建築的對面便是貴港汽車站,而離建築不到100米處就是貴港火車站,建築所處的位置在當地屬於人流密集區。 

這棟建築附近藥店的蘇姓經營者告訴,這棟樓三年前進行了加蓋,他懷疑是違法建築,但一直沒有人到這裡來進行查處。他認為城市建設部門應該管一管這種現象,不然會給周邊居民帶來危險。

一位姓李的市民認為,在火車站附近有這樣的建築影響了城市形象,他認為加蓋部分太高,存在一定的危險

電話聯繫到“上上旅社”老闆楊某,他說這棟樓是10多年前他從一家企業買過來的,而加蓋部分是三年前建設的,當時準備做電梯間和機房,建設的時候多加了兩層,加上電梯機房共三層。

楊某坦陳自己在加蓋時沒有辦手續,並不知道要辦手續,建設過程中和建成後也一直沒有部門過問。

“未查處因未接到舉報”

不少網民反映,這樣一棟聳立在貴港鬧市區的“標誌性建築”,為何三年之間監管部門都“熟視無睹”,實在讓人費解。“中國網事”記者來到貴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針對網民提出的質疑,貴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建設科科長梁子飛表示:“既然大家都關心這個問題,認為我們批准或者是沒批准,懷疑他自行加高,那市民有舉報義務,是不是?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市民來監督和舉報。”貴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總工程師王柏枝告訴記者,建設部門一般不會批准建築加高,因為建築在設計基礎時已考慮了荷載,建築加高產生的荷載會讓建築發生危險。貴港市規劃建設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劉文佳說,這棟樓原本審批是七層,加蓋部分沒有審批手續,屬於違章違法建築。“但是,由於前幾年我們把工作重點放在城北新區,加上這期間又沒有民眾和單位舉報,所以這建築一直沒有查處”。

被動監管心態要不得

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委黨校副教授張輝指出,“最牛樓加加”之所以如此長時間無人過問、無人查處,一方面是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不到位,或是當事人雖然知曉相關行為違法,但考慮到執法環境不嚴,所以在利益的驅使下鋌而走險。

“更重要的原因是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在監管的過程中存在畏難情緒。”張輝說,在這件事情上,監管部門對自身職權的理解產生錯位,沒有認識到主動監管是自身職責所在,而民眾舉報只是輔助手段,是次要方面。

張輝建議,相關部門應該樹立主動監管的意識,克服被動監管的心態。同時,在加強法律普及工作的同時,要建立起社會監督網路,這樣可以有效避免監管盲區。

社會影響 

“民不舉官不究”的“不作為論”,錯就錯在混淆了責任主體的主次,顛倒了做事過程的先後,企圖把應盡責任推給別人,以掩蓋自身責任的缺失,並為逃避問責拋出煙幕彈。
據報導,在廣西貴港市繁華的鬧市區,有一棟7層樓賓館上方加建了三層樓的建築,顯得突兀並且岌岌可危。這個被稱為“樓加加”的違法建築,近三年來一直非常打眼地聳立著,有關部門卻不聞不問。更令人稱奇的是,當地住建部門的官員辯稱:市民有舉報義務,沒有查處是因為無人來監督和舉報。
“不作為”現象人們見的多了,但不作為之餘,還振振有詞為自己張目,卻是不多見的。比貴港市有關部門對違法建築熟視無睹更值得警惕的,正是這套頗有底氣的“不作為論”。
細細分析,貴港少數幹部的“不作為論”其實內有乾坤。面對質疑,起而自辯,話里話外包含了這么一個三段論:大前提是執法需要民眾舉報才能開展,小前提是我們沒有接到民眾舉報,結論是我們不管無可厚非。
如果這樣的懶政邏輯可以成立的話,那么一切瀆職失職者將歡呼雀躍、彈冠相慶,社會問題也將層出不窮,整個社會運行將陷入失控狀態。沒人舉報,就可以放任貪官大肆侵吞國家資財;沒人舉報,就可以任由“地溝油”“瘦肉精”橫行餐桌;沒人舉報,就可以聽任藥家鑫們逍遙法外;沒人舉報,就可以眼睜睜看著重污染企業抹黑天空、毒害河流……
這番“不作為論”,妙就妙在“你跟他講問題,他跟你講責任,你跟他講責任,他跟你講義務”,繞來繞去,繞出一個“不幹事還有理”的歪理來。不過,既然是歪理,總是立不住的,且不論這種邏輯推演一旦注入現實就會造成災難性後果,其邏輯前提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有無舉報不能和是否執法捆綁起來,不管有沒有舉報,執法者都得堅決履行職責。
有權必有責,及時查處違法違章建築,這是住建部門的分內之事,民眾舉報只是輔助配合,職能部門應發揮主導作用;有為才有信,職能部門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推動力”,不能坐在機關里等人來報,更不能坐視問題不管,而應主動出擊,深入實地檢查問題、傾聽民意,用辦實事解難題的實效取信於民,這樣百姓積極配合、踴躍舉報的積極性才會高漲。“民不舉官不究”的“不作為論”,錯就錯在混淆了責任主體的主次,顛倒了做事過程的先後,企圖把應盡責任推給別人,以掩蓋自身責任的缺失,並為逃避問責拋出煙幕彈。
貴港的“樓加加”是一面鏡子,照出了一些幹部勇於任事的責任意識是何等匱乏,敢於負責的勇氣又是何等稀缺。古人有“邑有流亡愧俸錢”、“先天下之憂而憂”的警句,民間有“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諺語,無不呼喚為政者的責任情懷。今天在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政治理念下,用著納稅人錢的公職人員,如何履行職責、恪盡職守,依然是一個需要破解的時代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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