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

他的生平

1904年,生於南昌市南昌縣朱姑橋梅村(今南昌市八大山人紀念館附近);1922年,北京清華大學留美預科班學習畢業,後赴美國留學;1926年,以優異成績畢業於美國史丹福大學,獲文學碩士學位,並被選為“懷·白塔·卡帕”榮譽學會會員;1928年,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美國芝加哥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在學校是赫赫有名的中國學生;1929年,離開美國,赴歐洲各國及蘇聯旅行和考察,1929年底回到中國,後執教於國立山西大學,法學教授;1930年,應校友、著名教育家張伯苓先生的邀請,赴天津南開大學任教,法學教授;1933年,被國民黨政府任命為政府內部參事兼刑事訴願委員會委員;1934年,被國民黨政府任命為“中國立法院”立法委員;1937年,應時任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次長(副部長)、在中央政治學校兼職的清華校友顧毓的邀請,擔任了國民黨中央政治學校法律系教授;1946—1948年,擔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法律代表團團長兼首席法官;1948年12月,國民黨政府明令公布梅汝為政務院委員兼法務部長。梅汝公開聲明拒絕到任,並遲至1949年6月離開東京到達香港,鏇即與當時中共駐港代表、清華校友喬冠華取得了聯繫,並在有關人員的安排下,1949年12月化裝乘船北上,回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1950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總理周恩來親自提議,梅汝擔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顧問,外交學會常務理事和法學會理事。為全國人大第一、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人大法案委員會委員;1973年,去世。

青年時代的他

青年時代的他青年時代勤奮好學,抱定法治救國的志向,遠渡重洋;中國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法官,東京大審判的法庭上據理力爭,誓把戰犯送上絞刑架,維護了祖國的尊嚴,為民族爭了光,為人民爭了氣;東京大審判完成歷史使命之後,拒絕了國民黨政府的高官厚祿,毅然返回祖國大陸,為人民服務……

功績啊

1945年8月15日,窮途末路的日本法西斯戰敗投降,中國人民百年來屢次反對外國侵略取得了首次完全的偉大勝利,中國法官也隨即有了首次參與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的雪恥機會。在1946年至1948年近3年漫長的法庭審判中,擔任東京大審判的中國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法官梅汝與中國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軍事代表團長、國民黨愛國將領商震將軍以及全體參加法庭工作的中國人緊密合作,共同努力,鬥智鬥勇、據理力爭,先是讓罪惡滔天的戰犯坂垣征四郎的精神防線徹底崩潰,後把人稱“東方勞倫斯”的戰犯土原賢二逼得像條癩皮狗一樣,當庭放棄申辯權。1948年11月12日,正義的時刻終於到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東條英機、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武騰章、木村兵太郎、廣田弘毅等七人絞刑。
在長達近三年的法庭審判中,梅汝意志堅定而頭腦冷靜,推理嚴謹而邏輯性強,口才雄辯而措辭精當,他以淵博的學識、突出的法律水平和超人的智慧博得了眾多的欽佩與讚譽,讓世界記住了這位從江西南昌走出的中國大法官——愛國法官梅汝。

(一)

1904年,梅汝熬出生在江西省南昌縣朱姑橋梅村(今南昌市八大山人紀念館附近),自幼聰穎好學,少年時代的梅汝在江西省立模範國小讀書,不知什麼原因,小小的梅汝對英語有著一種與生俱來的偏愛。因父親梅曉春家教極嚴,小汝每日必須早早起床到外面拾豬糞牛糞,作為農田的肥料。每日出門拾糞時,小汝總要帶本英語書,一邊拾糞一邊苦讀,嘰哩哇啦地滿嘴洋文,常常到了忘我的境界。以至於當時有些早起的村民大驚失色,遠遠地聞聲而避,以為遇了鬼,要不怎么聽著是人聲卻一句也聽不懂呢。
12歲那年,梅汝國小畢業,鏇即以優異成績考取北京清華大學留美預備班,1922年畢業後赴美國留學,在美國學習四年,1926年獲美國史丹福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1928年獲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29年回國,考慮到山西大學歷史悠久,而且與清華大學同樣有‘庚子賠款’的淵源,有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融會貫通的特點,梅汝應聘到山西大學法學院任教授。在山西大學任教,梅汝在強調“法治”重要性的同時,還經常以清華人“恥不如人”的精神勉勵學生。他諄諄告誡同學們:“清華大學和山西大學的建立都與外國人利用中國的‘庚子賠款’有關,其用意是培養崇外的人。因此我們必須‘明恥’,恥中國的科技文化不如西方列強國家,恥我們的大學現在還不如西方的大學,我們要奮發圖強以雪恥。”
由於山西的土皇帝閻錫山“閉關鎖省”,不知“明恥”且“夜郎自大”,因此不久後梅汝又應聘到張伯芩擔任校長的天津南開大學擔任法學教授。抗日戰爭開始後,南開遷往昆明與北大、清華合併成立“西南聯大”,梅汝途經重慶,應當時擔任教育部次長(副部長)在中央政治學校兼職的清華校友顧毓的邀請,應聘擔任該校的法律系教授。因其突出法律水平和法學風格,成為中國法學界馳名中外的法學專家、權威人士。

(二)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9月3日,中、美、英、蘇正式受降,抗日戰爭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勝利。梅汝因為是中國法學界權威,翌年被任命為中國參加“遠東軍事法庭”的中國法律代表團團長兼首席法官。
梅汝到東京後,盟軍最高統帥部的聯絡官安排他住在東京帝國飯店,並且舉辦盛大的宴會為他接風洗塵。顧毓當時也正在東京考察,這位清華校友特意買了一把裝飾華貴的寶劍贈予梅汝,說:“寶劍贈壯士”,希望你代表中國同胞和千百萬死難烈士,對日寇元凶禍首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等戰犯進行嚴懲。梅汝聽罷拔劍出鞘,激動地說:“戲文中常有‘尚方寶劍,先斬後奏’之說,如今是法制時代,必須先審後斬,否則,我真要先斬他幾個,方雪我心頭之恨。”
各國法官都到齊後,大家最為關注的是法庭上的座位排序。正如梅汝教授在後來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書稿回憶中所言:“在任何國際場合,爭席次、爭座位不是個人的私事,而是關係到國家榮譽和民族尊嚴的大事。”
當時的中國是受侵略之害最深的國家,但國力最弱,俗話說:“弱國無外交”,因此英國、荷蘭都試圖將座次排在中國前面。對此,梅汝義正詞嚴地說:“我認為法庭座次應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最合理。中國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戰時間最久,付出犧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戰歷史的中國理應排在第二。”但儘管梅汝的建議合情合理,但仍未被時任庭長的澳大利亞法官韋伯採納。等到開庭前一天預演時,韋伯突然宣布入場順序為美、英、中、蘇、法,梅汝立即對這一決定表示堅決抗議,他毅然脫去穿在身上的法袍,拒絕“彩排”。他說:“今日預演已有許多記者和電影攝影師在場,一旦明日見報便是既成事實,既然我的建議在同仁中並無很多異議,我請求立即對我的建議進行表決。否則,我只有不參加預演,回國向政府辭職。”由於他的據理力爭,法官們最後表決,終於使入場順序和法官座次合理排定,中國國旗還插在了第一位。梅汝以其正義的行為捍衛了中華民族的尊嚴。

(三)

1946年5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開庭。全體法官按既定次序一一登上審判台坐定,28名甲級戰犯坐在審判台的對面,前排居中是東條英機。首先由檢察長宣讀長達42頁的起訴書,然後根據法庭採用的英美法系規定,由28名被告對起訴書公開聲明有罪與否。結果除大川周明外,27人都聲稱無罪。對此梅汝表示了極大的憤慨。
以後在長達兩年半的審判中,共耗資750萬美元,開庭818次,法庭記錄48000頁,判決書1200頁,檢察方與辯護方共提出證據4336件,雙方提供證人1194人,其中419人出庭作證,同時配備了大量翻譯人員,還設有一個三人語言仲裁小組,以便當庭對翻譯問題作出裁定。此外在審判中,幾十個美、日律師(每一被告有美、日籍律師各1名)還多次節外生枝,信口雌黃,採取拖延戰術,干擾審判的正常進行,而且氣焰十分囂張。
中國代表團不急不躁,越戰越勇,全力尋找各種證據,努力說服每一位證人出庭作證,還精心設計溥儀出庭作證的作戰方案,穿一套淺藍色西裝,胸前垂著深茶色領帶的溥儀在庭上激動地控訴了坂垣征四郎等人炮製偽滿洲國和毒死譚玉玲的罪行。在一次次辯論中,以一樁樁鐵證歷數了坂垣征四郎的種種侵華罪行,逼得坂垣征四郎最終精神防線崩潰,什麼話也說不上來,萬般無奈中承認了全部侵華罪行。中國代表團還控訴土肥原賢二在中國和蘇聯、東南亞犯下的滔天罪行,無數次你來我往的交鋒中,土肥原賢二最終長嘆一聲,自知難以抵賴,作為老牌間諜,他比別人更懂得,他上絞刑架看來不可避免,承認不承認都將走向斷頭台,而且,只要一答辯就會講出更多情況,暴露出更多的罪行,於是,他像條癩皮狗一樣,乾脆把頭一低,索性當庭放棄了申辯權。
歷時近兩年半的庭審終於在1948年4月結束,法庭進入起草判決書階段。經梅汝的爭取,中國法官負責起草判決書中有關中國的部分。梅汝與其助手倪征澳、楊壽林、羅集誼、方福樞通力合作,在300餘頁的初稿上傾注了大量心血。
在法庭進入最後的量刑階段,又一次發生激烈爭辯。尤其在是否判決死刑的問題上,意見發生了根本分歧。庭長、澳大利亞的法官韋伯爵士主張將戰犯流放到荒島上,印度法官帕爾博士則頑固主張以慈悲為懷,無罪釋放全部戰犯,而美國法官則僅同意對發動太平洋戰爭和虐待美軍俘虜的戰犯們處以死刑?通過爭辯表態可以看出,力主死刑的法官居少數,預計投票結果將難以公正。對此,梅汝同他的助手們認為,土肥原賢二和松井石根等戰犯,雙手沾滿了中國人民的鮮血,若不能嚴懲,決無顏再見江東父老,唯跳海而死,以謝國人。個人之顏面、生死是小事,千百萬同胞的血債必須討還!
梅汝在法官會議上,根據法庭掌握的大量證據慨然陳詞,歷數日軍侵華的種種罪行,特別是在南京大屠殺中使用各種慘無人道、令人髮指的殘酷手段,犯下的暴行,堅決主張對首惡必須處以死刑。並請各位同仁給予理解和贊同。經過整整一個星期的艱辛細緻的工作,花費了許多心血,費了無數口舌與各國法官日夜磋商,終於在最後的投票中以六比五的微弱多數通過了對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廣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武滕章和木材兵太郎七名戰犯判處絞刑。

(四)

審判結束後,由於美國的操縱,法庭均以“罪證不足,免予起訴”為藉口,先後分兩批將原日本甲級戰犯共70名中的其餘42名全部釋放。因此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實際上已無事可做,各國法官均已紛紛返國。身在日本的梅汝,雖然從1946年5月開庭歷時兩年半的時間裡,他都享受著國民黨政府提供的豐厚待遇,但他常常從報上看到國內“內戰”的壞訊息,因此,對國民黨政府徹底失望。所以,當1948年12月國民黨政府明令公布梅汝為行政院委員兼法務部長時,他在東京公開聲明拒絕回國赴任。更使他感到怨憤的是,蔣介石反動政府仰賴美國鼻息,非但不向同盟總部提出引渡日本戰犯之要求,反而在1949年1月26日上海解放前夕,竟然把在中國窮凶極惡的殺光、燒光、搶光“三光政策”的創造者岡村寧次宣告無罪釋放了。
1948年底東北解放,1949年6月南京、上海相繼解放後,梅汝從中國共產黨身上看到了中國未來的前途和希望,於是,他毅然地決定回到祖國大陸為新中國效力,為人民服務。梅汝由東京設法抵香港與中共駐港代表清華校友喬冠華取得聯繫,秘密由港赴京。抵京第三天,便應邀出席了中國人民外交學會的成立大會,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的周恩來在會上介紹:“今天參加這個會的,還有剛從香港回來的梅汝先生,他在東京大審判時為人民辦了件大好事,為國家爭了光,全國人民都應該感謝他。”全場報以熱烈的掌聲,梅汝的心頭激起層層熱浪。
1950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總理周恩來親自提議,梅汝擔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顧問,外交學會常務理事和法學會理事。他光榮地被選為全國人大第一、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人大法案委員會委員。
1957年“反右”時,梅汝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但不久,陳毅同志又特邀他和幾位專家共進午餐。席間,陳毅誠懇地說,是周恩來總理特意讓我請大家來敘一敘、聚一聚的,並轉達了周恩來總理對他們的關心。1961年春節期間,梅汝又應邀參加了陳毅設宴招待中國駐外使節的宴會。宴會上,周恩來總理特意端著酒杯走過來與他握手,表示了親切地問候和熱情地關懷。
“文化大革命”中,梅汝受到了更瘋狂的迫害,“造反派”在抄家時搜出那件他曾在東京大審判時穿過的法袍,如獲至寶,嚴辭質問他道:“你保存著這東西,是不是盼著國民黨回來變天?”梅汝氣憤地回答:“過去國民黨給我那么大的官我都沒做,我為什麼想變天,我是一個被國民黨通緝的要犯。”有些紅衛兵要燒掉法袍,梅汝一臉正氣地說:“你們知道這是什麼嗎?這是咱們中國人歷史上第一次審判外國人時穿的法袍,是民族尊嚴的見證”。梅汝義正辭嚴地教訓,使對方最終失去了燒掉法袍的勇氣。
1973年,梅汝正在飽受摧殘之後,懷著對祖國的無限深情,對親人、好友的無限眷戀,對“文化大革命”的極端不滿,對未能寫完那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巨著的深深遺憾,在北京與世長辭,默默地離開了人間,終年6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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