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人民政府的前身是梅縣地區行政公署,1988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梅縣地區,設立地級梅州市,同時撤銷梅縣地區行政公署,成立梅州市人民政府。同年5月,梅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梅州市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黃華華當選為第一任市長。梅州市人民政府是梅州市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向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梅州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建國前

一、封建時期
(一)政區沿革 
南漢乾和三年(後晉開運二年,945)程鄉縣(今梅縣)升格為州以後,歷宋至元,幾設幾廢,先後稱敬州、恭州、梅州,轄程鄉縣。明洪武二年(1369)廢州後,至清中葉的360多年間,無梅州政區制。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鄉縣升格為直隸嘉應州,平遠、鎮平、興寧、長樂(今五華)4縣劃歸嘉應州管轄,連同嘉應本屬,稱“嘉應五屬”。嘉慶十二年(1807),嘉應州升格為嘉應府,復設程鄉縣,共轄5縣。清嘉慶十七年,撤銷嘉應府和程鄉縣,恢復直隸嘉應州建置。
(二)機構吏員設定 
五代時,敬州的州署設定,未見記載,無從查考。
宋朝改稱梅州,州衙署設有知軍州事(簡稱知州,為一州的行政長官)、通判(與知州共同處理政務,並監察官吏)、僉書判官廳公事(簡稱僉判,為佐理公事的官員)、推官(掌管司法事務)、司戶參軍(簡稱司戶,主管戶籍、賦稅、倉庫、交納)、司法參軍(簡稱司法,主管議法、斷刑、獄事)、教授(掌管學校訓導、課試等事)、學錄(州學校學官,協助教授教育所屬生員)、學正(學官,掌教育所屬生員)。另外,設巡檢司,有巡檢1人。
元初,梅州為“路”。路依戶籍多少分上、中、下三等,梅州為下路。路設總管府。至元二十年(1283)規定,下路總管府設從三品達魯花赤、總管各1人,同知1人,判官1人。達魯花赤掌印信,統管一州,由蒙古族人擔任;總管共管一州,兼勸農事,由漢族人擔任;同知為佐官,由回族人擔任。至元二十三年增設推官1人、經歷1人、知事1人、照磨兼承發架閣1人、譯史1人、通事1人、儒學教授1人、學正1人、學錄1人。後來,梅州又改“路”為州,仍屬下州。下州衙署設從五品達魯花赤、知州各1人,正七品同知1人、正八品判官兼捕盜1人、參佐官吏目1人、學正1人。此外,設巡檢司,有九品巡檢1人;設梅州驛,有驛丞。
清代,嘉應州州署設知州1人,吏目1人,學正1人,知縣4人(長樂、興寧、平遠、鎮平各1人),教諭2人(興寧、長樂各1人),訓導4人(各縣1人),典史4人(各縣1人);設太平鄉、豐順鄉、十二都、十三都、水口、壩頭6個巡檢司,有巡檢6人。
乾隆四年(1739),嘉應州州署添設州同知,駐鬆口,同治六年(1867)移至松源。
嘉應州還曾設有程江驛(康熙十九年,即1680年撤銷)、欖潭驛(康熙六年撤銷),武寧驛(康熙八年撤銷),各驛有驛丞。
知州,掌一州政令;同知、吏目輔助知州,分掌督糧、捕盜、海防、江防、清軍、撫苗、水利等事務;學正為州儒學官職,負責全州教育事務。
光緒三十一年(1905),嘉應州開辦警察,設巡警事務所,置所長1人。是年,清廷廢科舉、興學校,嘉應州開設學務公所。次年,撤銷學務公所,成立勸學公所,為地方教育行政機關。
二、民國時期
(一)政區沿革
民國建立後,廢除州府制,嘉應州隨之撤銷。
民國25年(1936),各省地方設定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為省政府輔助機關。梅縣、興寧、平遠、大埔、蕉嶺、五華6縣劃為廣東省第六行政督察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還有龍川、和平、連平,共9個縣),署址設在興寧縣城。豐順縣劃歸第五區署管轄。
民國38年(1949),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為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梅縣、興寧、五華、平遠、蕉嶺、大埔6縣,署址由興寧縣遷至梅城。
(二)機構吏員設定
從民國初年至25年(1936)間,梅州因沒有單獨建制行政區而無專署機構。民國25年單獨建制後,設定督察專員公署,署址設在興寧縣城。其機構設定為:
第六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設行政督察專員1人,貫徹執行省政府之法令,並監督、統籌轄區內各縣行政;設秘書1人,視察1人,技士1人;分設四科,第一科掌理民政事項,第二科掌理財政事項,第三科掌理教育事項,第四科掌理建設事項。
按省規定,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兼任駐地縣縣長,公署與縣政府合署辦公,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職員兼理縣政府事務。但督察專員兼駐地縣縣長一事,到抗戰時期(1937年開始)免兼縣長,改兼區保全司令,至民國30年(1941)後,專員公署更與區保全司令部合二為一。
民國38年(1949)5月,廣東省政府將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為第九行政區督察專員兼保全司令公署,公署的性質與職權有很大改變,已不只是省縣間的一個中間督察機構,而成為地方權力實體,凡轄區內黨務、政治、軍事、財政、糧食、教育等,都集權於督察專員。公署所設機構有軍事處、政務處、秘書室和視察,另有一個直屬保全連。
三、人民民主政權
民國期間,梅州地區在大革命時期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和建國前夕,都曾多次創立過人民民主政權。
(一)東江各屬行政公署(1925.11~1926.3) 
民國15年(1926)11月,廣東國民政府決定將全省劃為6個行政區,梅州各縣屬東江行政區,行政公署設在汕頭市,行政委員(相當專員)為共產黨員周恩來,並由共產黨員和左派人士主管各科工作,實行民主政治,實為人民民主政權。
(二)東江革命委員會(1927.6)
民國16年(1927)春,國民黨右派發動“四·一二”(上海)、“四·一五”(廣東)反革命政變後,6月,中共廣東區委派黃雍到海豐與張善銘、楊望、林道文、劉琴西等成立東江革命委員會,黃雍任主席,指揮東江各屬(包括梅州各縣)舉行武裝起義。在此前後,梅縣、大埔兩縣在工農武裝暴動後,分別成立過“梅縣人民政府”(1927.5.12~19)、“大埔縣人民政府委員會”(1927.6,歷時10天)。
(三)東江蘇維埃政府(1930.5~1935.6) 
民國19年(1930)5月1日,中共東江特委在豐順縣八鄉山灘下村召開東江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成立東江蘇維埃政府,由委員45人、候補委員15人組成執行委員會,由15人組成常務委員會,陳魁亞任委員長,古大存、陳耀潮任副委員長。同年秋,政府機關轉移至大南山。在此前後,縣、邊縣蘇維埃政權也先後建立起來。
(四)粵東解放、五縣統一指揮聯合委員會(1949.6)
民國38年(1949)5月,梅縣、興寧、蕉嶺、平遠、五華等縣和平解放。6月1日,由閩粵贛邊縱司令部與原第九區行政公署、起義部隊機關共同組成聯合委員會,鐵堅為主任委員,李潔之為副主任委員,負責興梅各縣政務、軍事的監督指揮工作。
(五)潮梅人民臨時行政委員會(1949.7~10) 
民國38年(1949)7月28日,潮梅人民臨時行政委員會在粵東解放區成立,轄興梅、潮汕的17個縣市,主任委員林美南,副主任委員李潔之、黃聲。
(六)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梅縣軍事委員會(1949.8)
1949年5月,粵東和平解放。8月下旬,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隊梅縣軍事委員會”,作為地區一級行政機關,負責興梅各縣接管舊政權和建立新政權工作。
興梅地區和平解放後,各縣(或邊縣)也先後成立過軍事管制委員會、人民民主政府或人民行政委員會。[5]

建國後

一、政區沿革
1949年10月,成立“興梅政務委員會”,對外稱“興梅專署”或“臨時專署”,為當時興梅專區的政權組織,行使政府職能。其下轄梅縣、興寧、大埔、平遠、蕉嶺5縣,並於1949年12月、1950年1月分別接管五華縣和豐順縣。
1950年3月,成立“興梅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下轄梅縣、興寧、五華、大埔、豐順、蕉嶺、平遠7縣,公署駐梅縣梅城鎮。同年10月,興梅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更名為“廣東省人民政府興梅區專員公署”,轄縣不變。
1952年10月,興梅專署併入“粵東辦事處”(駐潮安縣)。同年10月,粵東辦事處撤銷,成立“粵東行政區行政公署”,1955年又改稱“廣東省粵東行政公署”。1956年2月,撤銷粵東行政公署,分別成立汕頭、惠陽專員公署。原興梅專區7縣屬汕頭專員公署管轄。
1965年6月,成立梅縣專員公署,署址設在梅縣梅城鎮。下轄原興梅7縣。
“文化大革命”開始不久,梅縣專署及其工作部門先後陷入癱瘓、半癱瘓狀態,駐梅部隊派出指戰員進駐機關,執行“三支兩軍”任務(即支援工業、支援農業、支持左派廣大民眾,軍事管制、軍政訓練)。1967年4月,“三支兩軍”部隊領導人組成“梅縣地區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簡稱抓促小組),為全區最高權力機關,領導全區的“文化大革命”和工作、生產。1968年3月,成立梅縣專區革命委員會(簡稱“地革委”,辦公地點仍在專署舊址),取代地區“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對全區實行黨政“一元化”領導。1970年,“梅縣專區”更名為“梅縣地區”,機構名稱也相應更改。1971年2月,恢復了中共地區黨組織,成立了地委。地委的工作機構與地革委的工作機構合為一體,一起辦公。
1976年10月,打倒王、張、江、姚“四人幫”反革命集團之後,經過撥亂反正,梅州的政權組織逐步得到恢復健全。1979年4月,中共廣東省委決定撤銷梅縣地區革命委員會,設立梅縣地區行政公署,為省人民政府派出機關,代表省政府對所轄各縣市工作進行檢查督促,並負有領導職能,管轄範圍為梅縣、興寧、五華、大埔、豐順、蕉嶺、平遠、梅州市(縣級)。地區行署駐梅城鎮。
1988年元月,經國務院批准,原梅縣地區改為梅州市(地級),實行市管縣體制,轄梅江區、梅縣、興寧、五華、大埔、豐順、蕉嶺、平遠7縣1區。市政府機關設在梅江區江南署前路。
二、行政機構設定
(一)興梅區政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1949.10~1950.2) 
興梅區政務委員會為新舊交替時期設立的組織機構,共設立秘書科、公安科、財政科、工商科、農業科、文教科、交通科(對外稱交通管理處)、僑務委員會、稅務分局等政府工作部門。此外,還設有南方人民銀行興梅分行、南方貿易公司興梅分公司、興梅人民合作事業推進社等事業機構。
(二)興梅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與廣東省人民政府興梅區專員公署(1950.3~1952.10) 
專署建立後,工作機構作過三次較大的調整。至併入粵東辦事處時(1952年10月),專署設立的工作部門共有13個,另有其他機構。
(三)粵東辦事處、粵東行署、汕頭專員公署的工作機構(1952.10~1965.6) 
在這一時期間,今梅州各縣(區)均先後歸粵東辦事處、粵東行署、汕頭專員公署管轄,署址先後設在潮安、汕頭。在梅州境內無專區一級政府機構。
(四)梅縣專員公署的工作機構(1965.6~1967.4)
梅縣專員公署是由汕頭專員公署各工作部門分出部分人員組建而成,作為全省機關革命化試點,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都比較精簡,約相當於原汕頭專署三分之一的規模。
(五)“抓促小組”、“地革委”的工作機構(1967.4~1979.4) 
梅縣地區“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組成之初,專署各工作部門雖陷於癱瘓、半癱瘓狀態,但機構和人員依然存在,因而“抓促小組”僅設“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和“生產指揮部”兩個工作機構。其存在時間將近一年。
梅縣專區革命委員會(後更名為梅縣地區革命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有“四大組”:辦事組、政工組、生產組、保衛組。後來多次進行調整。其中最大的一次是1973年2月撤銷生產組、保衛組,5月撤銷政工組,恢復部、委、辦、局等機構設定。辦事組至1976年1月撤銷(組內各辦公室先於1973年12月改為科)。
(六)地區行政公署的工作機構(1979.4~1987.12)
1979年4月,梅縣地區革委會撤銷,設立梅縣地區行政公署,原地革委工作機構更換名稱,成為行署工作機構。1983年10月前後進行機構改革,行署工作機構作了較大的調整:一是將局改為處;二是撤銷合併了一些單位;三是將具有經濟職能的局改為公司,仍賦行政職能。經調整,行署的工作部門有30個,賦予行政管理職權的處級公司有9個,直屬事業單位有8個。此後,行署又新增設了一些機構。

政府機構

駐外機構:梅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梅州市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梅州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

政府現任領導

現任領導

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張愛軍
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黃文沐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遠青
副市長:劉棕會(市委常委)、閆景軍(市委常委)、曾尚忠張晨溫向芳吳澤桐

往屆領導

梅州市第一屆政府(1988.5~1993.7)
市長:黃華華(1988.2~1992.5)、謝強華(1992.5~1993.7)
副市長:魏潘堯、侯耿盛、何萬真、游寧豐、謝強華、陳文華、胡其達、鄧超基
梅州市第二屆政府(1993.7~1998.8)
市長:謝強華(1993.7~1995.6)、陳善如(1995.6~1998.3)
副市長:魏潘堯、陳文華、何萬真、鄧超基、李柏華、張榮林
梅州市第三屆政府(1998.10~2003.6)
市長:魏潘堯、何正拔(2002.11繼任)
副市長:曾超麟、陳文華、張榮林、李柏華、田家才、鄭少偉、陳衛平(女)
梅州市第四屆政府(2003.6~2007.1)
市長:何正拔李嘉(2006.11繼任)
副市長:蔡小駒、張榮林、鄭少偉、陳衛平(女)、鄧建華、李金元
梅州市第五屆政府(2007.1~2012.1)
市長:李嘉朱澤君(2010.07繼任)
副市長:李金元、張遠方、鄭少偉、陳衛平(女)、鄧建華、葉勝坤
梅州市第六屆政府(2012.1~2017.1)
市長:朱澤君譚君鐵(2012.02繼任)、方利旭(2016.07繼任)
副市長:葉勝坤、陳建青、陳麗霞(女)、李遠青、史明鋒、杜敏琪、丁文(2013.5-2016.5)、晏擁軍(2013.12-2015.7)、談志向(2015.7增補)
梅州市第七屆政府(2017.1~)
市長:方利旭(2018.3轉任汕頭市委書記)、陳敏(2018.4~2018.9)、張愛軍(2018.9~)
副市長:李遠青、陳俊欽、曾尚忠、張晨(女)、溫向芳、吳澤桐、劉棕會(2017.2增補)、閆景軍(2018.5增補)
黃文沐(2018.4增補為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歷任市長

第一任:黃華華(1988.02~1992.05),廣東興寧人
第二任:謝強華(1992.05~1995.06),廣東梅縣人
第三任:陳善如(1995.06~1998.08),湖南瀏陽人
第四任:魏潘堯(1998.08~2002.11),廣東五華人
第五任:何正拔(2002.11~2006.11),廣東梅縣人
第六任:李嘉(2006.11~2010.07),湖南湘陰人
第七任:朱澤君(2010.07~2012.02),廣東茂名人
第八任:譚君鐵(2012.02~2016.07),廣東陽東人
第九任:方利旭(2016.07~2018.03),廣東普寧人
第十任:陳敏(2018.03~2018.09),江蘇無錫人
第十一任:張愛軍(2018.09~),河南安陽人

行政區劃

梅州市轄2個市轄區、5個縣,代管1個縣級市。

梅州市面積15899.62平方千米,戶籍人口521.35萬人(2012年),其中非農人口134.44萬人,常住人口約430萬人,行政區劃代碼441400。

名稱 面積(平方公里) 人口(萬人) 郵政編碼 政府駐地 行政區劃代碼
梅江區
570.9 42.2983 514000 金山街道 441402
梅縣區
2482.86 61.3346 514733 程江鎮
441421
興寧市
2105 118.89 514500 興田街道 441481
大埔縣
2470 59 514200 湖寮鎮
441422
豐順縣
2710 74.579 514300 湯坑鎮 441423
五華縣
3226 152.3719(2017年末) 514400 水寨鎮
441424
平遠縣
1381 27 514600 大柘鎮
441426
蕉嶺縣
960 23 514100 蕉城鎮
441427

* 此處區劃地名資料截至2013年11月;面積、人口數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 (2005)》,人口截至2008年底;行政區劃代碼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行政區劃代碼(截止201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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