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說生活法律

《案說生活法律》是一本程工編寫,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在2006年出版的書籍。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平民的殿堂

案說生活法律

我想除了律師外,其他人是不會喜歡打官司的。那繁瑣的法律條款,那威嚴卻顯得壓抑的法庭,足以令大眾望而卻步。如果我們能公平、合理地解決問題,不會有人願意走進法庭的。可事不遂人願,我們總會有那么些時候,會避無可避地走進它。

我們寫這本書的目的看似矛盾——既要讓大眾儘量避免進入法庭;又要鼓動大眾勇敢地走人法庭。而這兩個目的,有相同的前提——懂法。只有懂法,我們才能避免無意中觸犯法律;只有懂法,我們才能學會用法律來捍衛我們的權益!

因為無知而觸犯法律,那是很悲哀的事。因為無知,隨意扔一塊石頭,竟然被判無期徒刑;因為無知,新蓋好的房自己必須主動拆除;因為無知,索要自己的勞動報酬卻把自己送進了班房……當然,只因為他們在不合適的時間、地點,做了不合適的舉動。而這一切損失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你懂法!

只要懂法,當我們的權益被他人所侵犯時,我們會在第一時間想到它。有了它,我們會變得理直氣壯,無所畏懼。有它撐腰,你就有了整個國家為你撐腰。看到一張新聞圖片:倔老頭打官司。那倔強的老頭站在國徽下,一副天王老子也不怕的樣子。為什麼

不怕,因為他懂法!大字不識一斗的他打官司打到了中院,告倒了鎮政府。怎么會贏?因為他懂法!

懂法,和學歷無關。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兄弟走進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也有留洋博士犯下千夫所指的罪行。想要成為一個正直的、受尊敬的人,我們就必須懂法。懂法,能帶給我們太多的實際效益。

懂法,不需要你去看那些太多的繁瑣的法律條款,也不需要你去找那些收費昂貴的律師,只要你仔細閱讀此書,那么,你就會懂得生活中的基本法律。當然,如果你有興趣去翻看那些法律大部頭,那也是值得稱讚的事。

本書選取了我們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各種真實案例120起。通過深入淺出地解析,做到讓讀者一目了然。讓“法盲”迅速變得知法懂法。

如果此書能讓大眾不再畏懼法庭,那就是我們最大的收穫。因為,法庭本就是平民的殿堂!在國徽下,每個公民都是平等的!

特此申明:本書所選案例皆為真實案例,因涉及隱私,姓名皆為化名,若有雷同,純屬巧合。

圖書目錄

平民的殿堂 /1

婚姻、家庭 /3

古語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而如今,隨著法律的健全,法律會幫你輕鬆了斷“家務事。”

婚內強姦 /3

自願與強姦 /5

流產補償 /7

惱人的人工授精 /9

真假自殺 /11

我要監護權 /14

父親的權利 /16

夫妻財產誰做主 /19

繼父難當 /21

精神病者的婚姻 /23

私生子的繼承權 /26

癌症病人的離婚官司 /29

兩女爭夫 /30

忠誠協定 /33

落水不救 /35

財產糾紛 /38

生活總是和金錢糾纏在一起。怎樣看好自己的錢袋呢?法律將是我們的“金盾”!

翁媳之爭 /38

無效的遺囑 /40

贈予官司 /43

三萬獎金 /45

兄妹間的借款 /47

保管與贈與 /50

兩份協定 /52

巨獎官司 /56

一房二主 /58

回遷房的圈套 /61

兩份遺囑 /64

嫖資糾紛案 /65

情人間的贓款 /67

繼承權之爭 /70

酬金官司 /71

搶回“自己的錢” /73

拾來的官司 /75

父子之爭 /77

撫養費之爭 /79

出租房兇案 /81

職場糾紛 /84

以個人對抗公司,我們唯一的支撐――也是最有力的支撐就是:法律!

單方契約 /84

解聘官司 /86

抓小偷與公傷 /88

工傷之爭 /91

車禍之後 /93

我的名譽權 /96

保姆之死 /99

職業病誰來管 /102

實習期間的傷害 /106

中獎的工資 /108

是否公傷 /110

遲到與辭退 /112

血腥之夜 /115

校園內外 /118

校園不僅僅是青青草地,在校園遇到不公,用法律說話將是最明智的抉擇。

惹禍的課桌 /118

化學之痛 /120

“口水”之災 /123

失蹤的錄取通知書 /125

我要文憑 /129

郊遊之禍 /131

惹禍的肥皂泡 /134

夾帶與退學 /137

誤傷以後 /140

消費者 /143

法律不會認為消費者就是“上帝”但法律會為你的合法消費保駕護航。

海灘雷電 /143

被盜打的電話費 /147

浴室的那一跤 /150

儲戶被殺誰負責? /153

公車上的失竊 /156

高空急救 /159

月子保姆風波 /162

掛失的存摺 /165

美容?毀容! /167

奪命甲醛 /170

毒家具 /173

害人的祖傳秘方 /176

公車上的見義勇為 /179

交通事故 /189

在血肉之軀與鋼鐵的碰撞中,結果往往都是血肉分離。面對這種人為災難,必須有人為此負責。法律會給你一個公道!

當遇到意外事件時,幾乎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孰是孰非,法律說了算。

“無名氏”的死亡 /223

硫酸之禍 /225

賓館內的地板 /229

被餓死的患者 /231

病人自殺誰擔責 /233

新傷舊傷 /235

獄中同房亡命案 /238

好人做到底 /240

正當防 /243

電網之禍 /245

口角之禍 /248

都是煙花惹的禍 /250

光污染 /253

我的採光權 /255

鴿糞官司 /257

究竟是誰不作為 /259

法盲之災 /262

隨意之舉,牢獄之災,後果真的很嚴重。怪誰呢?只怪“法盲”!

趁火打劫 /262

惡魔 /264

流氓是非 /266

“黑車”風波 /268

“飛”來橫禍 /269

嫖娼爭議 /272

打死小偷誰負責 /274

無知的高知 /276

如此討債 /279

不僅是誤傷 /281

棒擊不孝子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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