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市國家稅務局

1、綜合科 4、案件審理科 張辛根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男,漢族,1971年出生,江蘇南通人,2002年6月入黨,分管納稅服務科、車購稅分局。

機構概況

格爾木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隸屬於海西州國家稅務局。現有幹部職工104人,平均年齡37歲,其中:中共黨員49人,占職工總數的47.12%;大專以上學歷的有102人,占職工總數的98.08%;取得中級以上職稱的有20人,占職工總數的19.23%。全局共有副處級領導幹部2人,正科級領導幹部17人,副科級領導幹部9人,其中少數民族幹部11人。
2009年機構改革時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情況:格爾木市國家稅務局為副處級機構。設行政科(室)5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收入核算科,規格均為正科級;設直屬機構1個:稽查局,規格為正科級;徵收機構4個:東城區徵收分局、西城區徵收分局、開發區徵收分局、察爾汗徵收分局,規格均為正科級;設事業單位1個,信息中心,規格為正科級。

機構榮譽

自2003年以來,格爾木市國家稅務局共獲得先進集體榮譽稱號40個、先進個人榮譽稱號49人次。在2002年被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2003年被命名為州級“文明行業先進單位”,2004年被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2005年被命名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07年被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2009年1月被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從2002年開始的全省民主評議行風綜合排序活動中,格爾木市國稅局連續五年取得了第一名的優異成績,並被列入2008年-2009年行風評議免評單位,樹立了國稅機關的良好形象。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負責管理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黨群工作。
3、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懲防體系建設;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4、政策法規科
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行政處罰聽證工作,並負責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等流轉稅業務;負責有關稅種日常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初審,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等工作。
5、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6、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牽頭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工作;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辦稽查案源的移送工作。
7、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二)直屬機構

格爾木市國家稅務局設直屬機構1個: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選案、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可設內設機構5個: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級別均為正股級。
1、綜合科
負責起草稅務稽查工作制度、辦法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稅務稽查統計、分析、報表、報告、案例等資料的彙編、上報工作;負責稽查局內部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稽查綜合業務的調研工作;負責稅務檢查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項稽查文書使用登記、編號管理工作。
2、綜合選案科
負責稅收違法案件檢舉的受理、轉辦、查處和對檢舉人保密、獎勵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稽查選案的各項工作制度、辦法;負責專項檢查計畫報批工作;負責案源的接收、稽查任務分配和管理工作;負責案源的收集、整理、分類,確定選案指標及運用分析,利用計算機或人工手段分析和篩選待查納稅人,製作選案分析報告,制定檢查計畫;負責跟蹤考核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案例評析工作;負責案件督辦工作;負責與納稅評估的協調與銜接工作。
3、檢查科
負責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稽查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各類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查處及重大案件的協查;負責上報專項檢查總結和報表;負責稽查建議工作;負責協查工作的統計分析、質量監控、協查工作報表、報告的上報和管理及各類查賬軟體、協查軟體的升級、改版、推廣套用和管理工作;負責保證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的正常運行。
4、案件審理科
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稽查案卷的立卷和歸檔;負責查處的涉稅案件的審理、聽證、複議、移送、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對已查結的案件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和成果分析;負責案例庫的補充、維護工作;負責稽查建議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稽查局集體審理會議的日常工作。
5、案件執行科
負責查處案件執行環節的有關工作;負責查辦涉稅案件處理、處罰決定的送達和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的監督入庫工作;依法採取扣繳稅款、查封、扣押等稅收保全措施和拍賣商品、貨物、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阻止出境的布控工作,辦理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關事項;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公告、曝光的審查報批工作和查處案件的公告、曝光工作。

(三)事業單位

格爾木市國家稅務局設事業單位1個:信息中心,級別為正科級。
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四)派出機構

格爾木市國家稅務局設派出機構4個:東城區稅務分局、西城區稅務分局、察爾汗稅務分局、開發區稅務分局,級別均為正科級。
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各類欠稅調查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領導信息

程光遠同志(黨組書記、局長):男,漢族,1969年出生,山東泰安人,1996年6月入黨,負責全盤工作,主要抓領導班子建設。王建增同志(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河北河間人, 1987年7月入黨,分管辦公室、收入核算科。
孫建國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副書記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陳登明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男,漢族,1964年出生,河北唐縣人,1997年12月入黨,分管稽查局、信息中心。
劉興華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男、漢族、1971年出生,湖南安化人, 2002年6月入黨,分管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
陳保全同志(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男,漢族,1966年出生,河南確山人,1992年12月入黨,分管人事教育科、監察室和工、青、婦工作。
張辛根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男,漢族,1971年出生,江蘇南通人,2002年6月入黨,分管納稅服務科、車購稅分局。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