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柯爾系

格林柯爾系

1988年9月,曾在天津大學熱能研究所從事科研工作的顧雛軍發明了格林柯爾製冷劑,並在其後以其自詡的“顧氏熱力循環理論”新技術聞名於業界。 1989年,顧雛軍在英國創辦了顧氏熱能技術(英國)有限公司;1992年,在加拿大成立了格林柯爾[1] 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12月,顧回國發展,投資5000萬美元在天津建成亞洲最大非氟製冷劑生產基地。1997年,顧雛軍創辦格林柯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並於2000年7月在香港創業板上市,籌得資金7000萬美元,顧通過其註冊於BVI群島的個人全資公司GreencoolCapitalLimited持有格林柯爾控股62.6%的股份。

創立

2001年,顧雛軍控股的順德格林柯爾公司斥資5.6億元,收購了時為中國冰櫃產業四巨頭之一的廣東科龍電器20.6%的股權。2003年5月,順德格林柯爾又以2.07億元收購了當時國內另一冰櫃產業巨頭美菱電器(7.35,-0.05,-0.68%,吧)20.03%的股權,顧雛軍離其“冰櫃大王”的夢想又進了一步。
2003年12月,新設立的揚州格林柯爾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斥資4.18億元,收購亞星客車60.67%股權。2004年4月,收購勢頭勢如破竹的格林柯爾又下一城,借揚州格林柯爾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1.01億元的價格入主ST襄軸。
此時,顧雛軍已擁有4家A股公司和1家香港創業板公司,格林柯爾系已悄然成形。

神話

一個資本狂人的資本神話,一個企業法律風險爆發苦果的締造者和承受者,格林柯爾系創始人顧雛軍的資本運作生涯帶給人們太多的思索。
資本運作成就了顧雛軍,也將他推向了犯罪的邊緣,這不是他所想看到的,也本不是必然發生的。
但為何,冰冷的手銬將顧雛軍所禁錮,他清楚自己禍起何處嗎?
為此,記者採訪了北京市智維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風險防範專家團隊,專家認為,探究顧雛軍輝煌與顛覆的人生之路,也就是民營企業在檢討自身企業法律風險防範上的得與失。
顧雛軍做夢也沒有想到,所有這一切的發生,都是因為企業法律風險爆發所引發的嚴重後果!
顧雛軍,在短短五年的時間中,締造了龐大的產業帝國,橫跨白色家電、汽車製造等領域,其炫耀奪目的資本運作技巧讓人們驚嘆之餘,不禁要問,他到底是產業英雄,還是一個資本投機者?
他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公眾輿論壓力,其所主導的科龍及格林柯爾的系列併購行動始終為外界所質疑:他真正的併購動機是什麼?巨額併購資金的來源何處?併購的“胃口”是否太大,以至於難以“消化”…
缺少了企業法律風險防火牆的保護,顧雛軍或者說無數個企業家都可能引火燒身,自食惡果!
智維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風險防範專家進一步認為,從資本運作的軌跡可以找到格林柯爾系列敗落案相應的的法律風險致命因素,這對於企業家了解和防範企業併購重組中的法律風險無疑具有生動的現實意義。
顧雛軍,“顧氏熱力循環系統”理論和格林柯爾製冷劑發明人。格林柯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格林柯爾製冷劑(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順德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後更名為廣東格林柯爾)、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和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5年8月,因顧雛軍涉嫌提供虛假財務報告、虛報註冊資本等經濟犯罪,被廣東佛山當地警方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大事記

顧雛軍作為格林柯爾系的創始人,以製造製冷劑起家,其資本運作也是以格林柯爾係為主線進行的,格林柯爾系發展、崩潰的大事記如下:
1990年在英國成立首家分銷公司:顧式熱能技術(英國)有限公司(個人全資)。
1992年在加拿大成立格林柯爾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業務拓展至美國。
1995年在天津成立格林柯爾製冷劑(中國)有限公司。
天津公司主要從事格林柯爾製冷劑的生產,是亞洲最大非氟製冷劑生產基地。但該公司真實的生產狀況不為外界所知,據說已停產多時。
1998、1999年相繼在北京、深圳、湖北、和、海南等地成立格林柯爾工程有限公司。
2000年在開曼群島註冊格林柯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00年7月格林柯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創業板上市。香港格林柯爾控制著一家註冊於英屬處女群島的GPHL公司,這家公司又控制著三家註冊於英屬處女群島的公司,這三家公司再控制著位於國內各地的6家格林柯爾公司。
格林柯爾系從海外起家,到捆綁式整體上市,成功融資5.5億港幣,獲得了創業的第一桶金。從那時起,顧雛軍已從一個熱能工程師變成一個資本高手。
2001年10月收購科龍電器,顧雛軍通過旗下順德格林柯爾斥資3.48億元收購中國冰櫃產業四巨頭之一的科龍電器26.43%的股權,成為科龍電器的第一大股東,科龍電器本身為香港和深圳兩地上市的公司。針對這個來歷不明的收購者,國內主要經濟類媒體均發表了質疑文章,火力集中在顧雛軍的理論懸疑、公司業績、收購資金來源等問題上。
2002年,在製冷領域,科龍電器先後收購了非上市企業及生產線,如江西齊洛瓦、吉林吉諾爾、上海上菱電器、上海阿里斯頓等,並在全國各地興建許多科龍工業園區,已占據了中國冰櫃業的大半江山。
2003年5月,顧雛軍又通過順德格林柯爾以現金2.07億元的價格,收購了美菱電器20.03%的股份,成為美菱電器最大的股東。至此格林柯爾已同時將中國冰櫃行業“四大家族”中的兩大巨頭科龍、美菱收歸麾下。
2003年7月,格林柯爾旗下的科龍與杭州西冷集團簽署協定,收購西冷70%的股權。
2003年12月,顧雛軍通過揚州格林柯爾協以4.178億元的價格收購了揚州亞星客車60.67%的股權,並因此觸發要約收購義務。
2004年4月,揚州格林柯爾以1.01億元的價格收購了st襄陽軸承襄29.84%的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國資委做出了同意的批覆,但證監會沒有同意。一直沒有辦理股權轉讓手續,直到後來雙方解除契約。
2004年8月,揚州格林柯爾以1.85億元的價格,購得河南冰熊集團旗下的冷藏汽車製造及生產設備、土地及物業(包括債務),並成立商丘格林柯爾冷藏汽車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冷藏汽車。
至此,“格林柯爾系”旗下的企業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動用科龍資金,以科龍名義收購的非上市企業及生產線,如吉諾爾、上菱電器、阿里斯頓等;另一部分則是以顧雛軍私人控股的企業名義收購的上市公司,如以廣東格林柯爾(原順德格林柯爾)名義收購的科龍、美菱,以揚州格林科爾名義收購的揚州亞星、襄陽軸承。
2004年8月,郎鹹平發表演講,指責顧雛軍在“國退民進”的過程中席捲國家財富,“郎顧之爭”上演。媒體更加質疑其收購資金的來源和科龍業績的真實性。
“郎顧之爭”演變成一場全國範圍內經濟學家、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的大討論,有人為顧雛軍歌功頌德,有人痛斥其在掠奪國有財富,一時間,顧雛軍仿佛生活在“放大鏡”下,也在不斷的承受著各種“拷問”……
難道這不是一個企業家所面臨的社會輿論環境法律風險嗎?這種複雜的輿論環境,並未阻擋格林柯爾擴張的步伐,反而步子更大了,顧雛軍仿佛“沒有時間“去考慮得失或自省,產業帝國的美夢足以讓他迷失!

崩潰瓦解

2004年11月,顧雛軍通過境外子公司GRCCapital全資收購了法國汽車配件生產商湯姆肯斯的子公司蓋茲國際在法國萊維斯的汽車管件工廠,及英國汽車設計公司LPD,從而打通了客車從設計到零部件再到整車生產的整個產業鏈。
2005年3月29日香港聯合交易所發布了對7位科龍前執行董事進行公開譴責的通告,格林柯爾系成監控對象。
2005年4月4日由廣東、江蘇、湖北以及安徽四省證監局開展的聯合調查工作正式啟動,對格林柯爾違規挪用科龍電器資金,收購美菱電器、ST襄軸以及亞星客車等三家上市公司的事件展開調查。
2005年4月29日科龍電器正式公布了巨虧6000萬的2004年報和盈利6000萬的2005年一季度季報。針對虧損,顧雛軍當日首度開腔回應稱,“業績波動對科龍公司良好的發展勢頭不構成任何實質性的影響。”
2005年5月10日科龍公告稱,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規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05年7月14日科龍電器發布2005年半年度業績修正公告,將今年一季度報告中預測的2005年半年度業績不存在虧損,修正為虧損。從盈利到虧損轉換如此之快,讓人們懷疑科龍在利用財務作文章。
2005年7月顧雛軍及科龍六名高管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06年6月15日,因科龍電器採取虛構主營業務收入、少計壞賬準備、少計訴訟賠償金等手段編造虛假財務報告等行為嚴重違反了證券監管法規,中國證監會對科龍電器處以60萬元罰款;對顧雛軍等人數額不等的罰款,並實施市場禁處罰;後顧雛軍被罷免了董事長職務。
在刑事案件立案後,科龍中小股東及科龍電器通過向顧雛軍提出了巨額民事賠償要求。
在危機發生後,美菱電器、亞星客車、襄陽軸承相繼脫離了格林柯爾系。[2]
香港格林柯爾2005年8月1日起停止股市交易起,如無復牌實力,2007年將面臨退市危險。格林柯爾系岌岌可危!
2006年12月15日,海信正式成科龍最大股東。顧雛軍正式告別科龍。
目前,顧雛軍的刑事案件已進入審理階段,等待顧雛軍的將是法律公正的裁決。
2007年5月18日,格林柯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正式在香港退市,鼎盛一時的格林柯爾系完全瓦解,被稱為“資本玩家”的顧雛軍,其資產隨同產業幻夢一起灰飛煙滅。

創始人

顧雛軍顧雛軍
格林柯爾系的創始人
顧雛軍,格林柯爾集團的創辦人。出生於1959年,籍貫:江蘇泰縣,畢業於天津大學,擔任格林柯爾、科龍集團前董事長。曾於天津大學任教,是顧氏製冷劑的發明者。
1959年生於江蘇泰縣。1984年天津大學熱能工程系研究生畢業,1988年9月發明格林柯爾製冷劑,1995年成立格林柯爾中國有限公司(在天津建立製冷劑廠),2001年10月收購科龍電器,2003年6月顧雛軍擁有全資股份的順德格林柯爾成功入主上市公司美菱電器,成為其控股一大股東。
2005年7月底,被正式拘捕。2006年3月1日,廣東省佛山市檢察院公訴科以虛假出資、挪用上市公司資金、職務侵占以、偽造公章4項罪名對顧雛軍提起刑事起訴。
2008年,法院一審判顧雛軍有期徒刑12年,執行10年。2009年4月,終審法院宣判,維持原判。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