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區法制辦公室

(五)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負責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後評估;清理、彙編本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六)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負責本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事務。 (十二)柳北區法制辦公室承辦本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根據《中共柳北區委員會 柳北區人民政府關於柳北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柳北發〔2010〕11號),設立柳北區法制辦公室,為柳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負責城區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完善和推進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強化的職責。
加強對城區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主要職責

柳北區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負責城區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完善和推進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負責統籌規劃城區人民政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擬訂本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計畫,報經城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督促檢查。
(三)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負責對本區人民政府擬出台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辦理有關法律草案、法規草案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
(四)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起草或者組織起草重要的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
(五)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負責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後評估;清理、彙編本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六)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負責本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事務。
(七)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負責組織涉及政府行為規範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本區行政執法工作。
(八)柳北區法制辦公室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試工作,管理有關行政執法證件。
(九)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辦理本區政府各部門的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本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呈報市人民政府、城區人大常委會備案事宜。
(十)協調解決行政複議管轄、行政賠償義務爭議;承辦因不服城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決定依法向柳州市申請裁決的案件的答覆工作。
(十一)柳北區法制辦公室開展政府法制宣傳、依法行政理論研究。
(十二)柳北區法制辦公室承辦本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柳北區法制辦公室行政編制為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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