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祿如

林祿如(1902—1984),字銘浩,廣東平遠縣壩頭河陂水人。1916年,少年林祿如赴印尼投奔叔父林修文,在其叔父的工商行號內學習工商管理的同時,接受華文、英語和印尼文的教育,完成中學課程後,參加當地政府所舉辦的會考,成績優秀。
從少年時期開始,林祿如就篤信孫中山救國圖強的三民主義,經由中國國民黨駐印尼直屬支部吸收為黨員,並先後擔任該支部書記等職。回國後,於1923年考入南京中央政治學校外文系就讀,主修英文和印尼文,後轉攻銀行會計學系。1927年畢業後,派往中央監察院工作。1929年調到國民黨海外部工作,先後任幹事、總幹事。後改調印尼巴達維亞,仍任職海外部,負責僑務和募捐。
抗戰期間,林祿如曾負責蔣介石交辦的有關英文、印尼文書稿草擬事宜,深獲信賴。1年後,任監察院執行委員。就任不久,彈劾某要員的貪污案。結果,該要員沒有受到處分,反而得到提升,成為他的頂頭上司。林祿如感到“宦海風波險,官場是非多”,擔心危及自身,因此,辭去監察院的職務,轉而從商。在重慶開設廣東食品公司,自任總經理。
1945年8月抗戰勝利後,林祿如回到廣州,任僑資正和銀行廣州分行經理。嗣因國民黨中央幣制改革失策,造成金融秩序混亂,通貨膨脹。林祿如就現狀與對策問題向國民政府提出建言書,深獲財政部部長宋子文的認同。宋子文指派林祿如主持汕頭工礦銀行兼香港中國銀行籌建監督工作。其間,林祿如另集僑資在汕頭市郊東壠地區開設洋菸工廠,節約國家龐大外匯開支。他還同時兼任汕頭華南學院客座教授,主講銀行會計學與經濟學等課程,傳授青年學子專業知識,卓有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林祿如經常與時任廣東省參議會副議長的羅翼群及民革人士聯繫,呼籲國共兩黨摒棄前嫌,結束對抗,以和平方式進行談判,使羅翼群在參議會上提出提案,要求實現國共合作走和平治國之路,引起當時政壇強烈震撼。林祿如還利用私人關係從中協調,先後將扣押在廣州看守所內的中共地下黨員章某等多人釋放出獄。林祿如受命赴港考察中國銀行大樓興建期間,大陸已經解放,親朋皆勸林祿如不要貿然回大陸,但他仍堅持回到大陸家中。
1950年秋,林祿如被關押審查。1951年無罪釋放。50年代中後期林祿如先被劃為大右派,但其身在農村,不合劃右派標準,又改定為現行反革命,判處有期徒刑15年,送往清遠濱江礦場勞動改造。勞改期間,因偶然透露江青在上海的一些真實情況而加刑2年。1960年,公安部奉周恩來總理令:對全國服刑的高級知識分子,到公安部作資料翻譯,被調到北京。“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出於對林祿如的保護,他被轉押到遼寧撫順戰犯管理所。1972年,在公安部某局孫科長護送下,林祿如回到平遠,宣布其問題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1982年,林祿如以縣華僑聯誼會成員資格,成為縣政協委員。
1984年去世,終年8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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